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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教義自我的現象學導向與我對佛教的教相判釋(上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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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中 央 研 究 院 中 國 文 哲 研 究 所 研 究 員 吳 汝 鈞提 要本 文 的 部 分 內 容 , 抽 自 正 在 撰 寫 的 拙 著 《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》。在 這 篇 論 文 中 , 我 要 通 過 對 具 有 宗 教 義 的 自 我 的 探 討 , 作 為 線 索 ,引 出 我 對 佛 教 的 判 釋 或 教 相 判 釋 。 在 對 自 我 的 判 準 方 面 , 我 提 出 軀體 我 、 靈 台 明 覺 我 、 同 情 共 感 我 、 本 質 明 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、 迷 覺背 反 我 與 總 別 觀 照 我 。 其 中 , 軀 體 我 的 層 次 太 低 , 總 別 觀 照 我 是 認知 義 , 它 所 成 就 的 知 識 基 本 上 是 方 便 、 權 宜 的 性 格 , 不 具 有 濃 厚 的價 值 的 、 理 想 的 現 象 學 意 義 , 故 都 不 是 現 象 學 導 向 的 自 我 。 在 餘 下的 五 種 自 我 , 則 具 有 現 象 學 意 義 , 但 靈 台 明 覺 我 與 同 情 共 感 我 分 別相 應 於 藝 術 觀 照 我 與 德 性 我 , 沒 有 濃 厚 的 宗 教 涵 義 。 餘 下 的 本 質 明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與 迷 覺 背 反 我 則 純 是 宗 教 性 質 而 又 具 現 象 學 意 義或 導 向 的 自 我 。 因 此 我 要 在 這 裏 集 中 探 討 這 三 種 自 我 , 並 看 它 們 如何 關 連 到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, 讓 我 得 到 啟 示 與 比 較 意 義 的 助 益 。9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宗 教 問 題 與 道 德 問 題 有 很 密 切 的 關 連 。 對 於 宗 教 或 宗 教 問 題 ,有 人 ( 例 如 德 國 神 學 家 田 立 克 P . Tillich) 以 終 極 關 懷 (ultimateconcern) 來 說 , 認 為 宗 教 的 目 標 在 解 決 人 的 終 極 關 懷 的 問 題 , 例 如罪 惡 、 死 亡 、 苦 痛 煩 惱 等 人 生 的 負 面 問 題 。 我 姑 且 接 受 這 種 說 法 ,不 過 , 我 不 想 用 “ 終 極 關 懷 ” 這 樣 嚴 肅 而 又 有 點 抽 象 性 的 字 眼 , 而用 “ 安 身 立 命 ” 的 字 眼 。 這 聽 來 比 較 有 親 切 感 和 具 體 性 , 容 易 理解 ; 而 其 涵 義 , 又 與 “ 終 極 關 懷 ” 極 為 近 似 。 我 們 的 身 體 、 生 命 ( 也應 包 含 心 靈 在 內 ) 之 所 以 未 能 處 於 安 隱 狀 態 , 而 常 有 飄 零 、 動 蕩 、無 歸 宿 之 地 (Heimatland) 之 感 , 主 要 也 是 來 自 上 面 提 及 的 人 生 的負 面 問 題 。 因 此 , 人 需 要 有 一 種 能 讓 自 己 安 身 立 命 的 憑 依 、 歸 所 ,這 便 是 宗 教 , 或 宗 教 信 仰 。宗 教 與 道 德 的 緊 密 聯 繫 是 明 顯 的 。 倘 若 我 們 不 把 道 德 只 限 於 主體 與 主 體 之 間 的 活 動 , 而 視 之 為 有 形 而 上 學 或 本 體 論 方 面 的 涵 義 ,與 客 觀 甚 至 是 絕 對 的 天 命 、 天 道 相 貫 通 的 話 , 則 道 德 主 體 可 以 不 斷拓 展 開 去 , 超 越 個 人 與 個 人 或 個 人 與 族 群 之 間 的 關 係 , 而 成 為 所 謂“ 天 心 ”、“ 無 限 心 ”, 道 德 格 律 可 以 成 為 對 個 人 、 族 群 以 至 天 地宇 宙 的 普 遍 格 律 , 則 宗 教 可 以 接 上 道 德 , 在 道 德 要 建 立 人 與 人 、 人與 物 、 人 與 自 然 的 正 確 的 倫 理 關 係 之 餘 , 在 溝 通 、 體 現 、 體 証 終 極的 被 信 仰 對 象 ( 外 在 的 與 內 在 的 ) 的 活 動 中 , 解 決 上 面 提 到 的 罪 惡 、死 亡 、 苦 痛 煩 惱 的 問 題 。 不 過 , 這 兩 種 精 神 活 動 的 重 點 終 是 不 同 ,道 德 的 重 點 在 於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, 宗 教 的 重 點 則 在 人 與 終 極 者 之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939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間 的 關 係 。 前 者 的 旨 趣 指 向 現 實 的 倫 常 生 活 中 的 諧 和 , 後 者 的 旨 趣則 指 向 透 過 終 極 者 的 助 力 而 達 致 的 精 神 上 的 救 贖 的 諧 和 。 這 終 極 者可 以 是 超 越 的 神 、 上 帝 、 真 主 或 內 在 的 梵 、 涅 槃 、 淨 土 、 道 , 等 等1 。 我 們 的 探 討 , 由 道 德 的 自 我 轉 上 宗 教 救 贖 的 自 我 , 是 很 順 適 的 。由 於 宗 教 救 贖 (religious soteriology) 問 題 非 常 複 雜 , 我 要 把 宗 教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一 分 為 三 : 本 質 明 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和 迷 覺 背 反我 。 以 下 依 次 探 討 這 三 種 自 我 的 導 向 。一 、 本 質 明 覺 我先 說 本 質 明 覺 我 。 這 裏 的 “ 明 覺 ”, 特 別 相 應 於 睿 智 的 直覺 中 的 “ 睿 ” 與 “ 覺 ”。“ 睿 ” 是 深 遠 、 幽 玄 的 的 意 思 , 德 文 的“intellektuell” 也 有 這 種 意 味 。 甚 麼 是 深 遠 與 幽 玄 呢 ? 就 一 個 事 物 來說 , 它 的 在 我 們 的 感 官 面 前 呈 現 的 部 分 , 即 是 現 象 , 不 可 能 是 深 遠幽 玄 的 。 正 是 它 的 另 一 面 的 本 質 , 是 深 遠 幽 玄 。 至 於 “ 覺 ”, 如 “ 睿智 的 直 覺 ” 的 “ 直 覺 ” 所 透 露 , 是 直 接 的 、 明 晰 的 、 非 辯 解 性 的 覺証 。 本 質 有 普 遍 性 (Universalitrt), 是 要 直 下 , 當 下 一 下 子 把 握 的 ,1我 在 這 裏 姑 就 現 實 的 宗 教 說 , 如 基 督 教 、 回 教 、 印 度 教 、 佛 教 、 道 教 。而 且 要 明 亮 潔 淨 地 把 握 的 。 自 我 或 心 靈 若 具 有 這 種 機 能 , 能 直 下 覺証 到 事 物 的 深 遠 幽 玄 的 本 質 , 便 是 一 本 質 明 覺 我 了 。 這 本 質 是 甚 麼呢 ? 在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的 立 場 來 說 , 事 物 並 不 是 在 我 們 的 覺 識 之 外有 其 獨 立 的 存 在 性 , 不 管 說 外 界 實 在 也 好 , 說 實 體 也 好 。 它 的 本 質不 是 這 外 界 實 在 或 實 體 , 而 是 它 的 詐 現 性 ; 它 是 純 粹 力 動 凝 聚 、 下墮 、 分 化 而 詐 現 為 如 是 如 是 事 物 的 , 它 只 是 宛 然 地 有 自 己 這 樣 的 東西 呈 現 或 存 在 , 對 感 官 的 呈 現 或 存 在 。 除 了 這 種 宛 然 地 有 物 的 這 種詐 現 外 , 它 甚 麼 也 不 是 , 甚 麼 也 沒 有 。 它 的 本 質 不 是 實 在 或 實 體(Substanz), 而 只 是 純 粹 力 動 的 如 是 如 是 的 詐 現 性 。進 一 步 說 , 這 種 作 為 詐 現 性 的 本 質 有 其 必 然 性 。 理 由 是 , 如 我們 早 先 已 說 過 , 純 粹 力 動 作 為 一 終 極 原 理 , 在 主 體 方 面 表 現 為 睿 智的 直 覺 , 是 需 要 發 展 的 , 這 是 它 的 力 動 之 所 以 是 力 動 的 必 然 推 演 。倘 若 它 不 發 展 , 便 不 成 力 動 。 而 發 展 即 是 顯 現 , 呈 現 , 在 時 、 空 中透 過 具 體 的 形 相 展 現 力 動 意 義 。 這 也 是 必 須 的 , 它 作 為 一 終 極 的 原理 、 一 超 越 的 活 動 , 不 能 以 本 來 的 抽 象 的 方 式 或 狀 態 呈 顯 。 正 是 基於 這 點 , 它 經 歷 凝 聚 、 下 墮 、 分 化 的 程 序 , 最 後 詐 現 出 事 物 來 。事 物 既 被 詐 現 出 來 , 純 粹 力 動 或 睿 智 的 直 覺 同 時 亦 屈 折 成 知性 , 以 認 識 和 執 取 事 物 , 而 成 有 執 的 存 有 論 。 這 是 沒 有 現 象 學 可 言的 。 如 我 們 說 過 , 睿 智 的 直 覺 屈 折 成 知 性 , 但 它 自 己 並 未 完 全 消 失 ,只 是 退 居 於 隱 位 而 已 。 它 隨 時 可 霍 然 躍 起 , 抑 制 知 性 的 作 用 , 而 表現 它 自 身 的 明 覺 , 正 確 地 認 識 事 物 的 詐 現 性 的 本 質 , 同 時 又 對 事 物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959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持 既 不 執 取 也 不 捨 棄 的 態 度 。 不 執 取 事 物 是 由 於 事 物 只 是 純 粹 力 動的 詐 現 ; 事 物 ( 包 括 作 為 事 物 詐 現 的 場 地 的 動 場 Akt-Horizont) 無實 體 可 得 , 故 無 可 執 取 2 。 不 捨 棄 事 物 是 由 於 事 物 是 純 粹 力 動 或 睿智 的 直 覺 自 我 顯 現 中 的 一 個 重 要 的 要 處 理 的 東 西 , 沒 有 了 它 力 動 便沒 有 顯 現 自 身 所 憑 依 的 對 象 ( 對 象 不 是 嚴 格 的 認 識 論 義 , 只 是 一 般義 )。 同 時 , 動 場 是 對 象 的 置 身 其 間 的 處 所 , 是 對 象 的 承 載 體 , 沒有 了 它 , 對 象 便 成 飄 零 無 寄 , 故 亦 不 能 捨 棄 。這 樣 說 的 本 質 , 與 其 說 是 一 種 存 在 (Sein), 不 如 說 是 一 種 意義 (Sinn , Bedeutung): 事 物 是 純 粹 力 動 、 睿 智 直 覺 的 詐 現 , 其 存在 性 由 前 者 而 來 , 無 獨 立 的 實 體 可 得 3 。 而 這 種 以 意 義 為 基 礎 的 事物 , 依 其 真 實 性 有 三 個 層 次 可 說 :1. 現 象 層 : 事 物 表 現 於 與 感 性 直 覺 相 連 的 時 、 空 中 , 為 與 知 性相 連 的 範 疇 概 念 範 鑄 , 鎖 定 為 對 象 。2. 物 自 身 層 : 事 物 只 是 純 粹 力 動 、 睿 智 的 直 覺 詐 現 的 結 果 , 除力 動 外 再 無 他 物 ( 時 、 空 與 範 疇 分 別 依 附 於 感 性 直 覺 與 知 性 , 後 者是 睿 智 的 直 覺 自 我 屈 折 而 成 )。3. 救 贖 層 : 作 為 物 自 身 的 事 物 既 無 實 體 可 得 , 因 而 我 們 對 它 無可 執 取 。 既 無 對 事 物 的 虛 妄 的 執 取 , 因 而 能 徹 底 斷 除 由 知 性 的 虛 妄執 取 而 來 的 種 種 顛 倒 的 見 解 , 亦 順 理 成 章 地 徹 底 斷 除 由 種 種 顛 倒 的見 解 所 引 致 的 種 種 顛 倒 的 行 為 , 而 遠 離 由 這 些 顛 倒 的 行 為 所 帶 來 的煩 惱 , 最 後 獲 致 心 靈 上 的 自 由 自 在 ( 不 為 煩 惱 所 束 縛 而 導 致 的 自 由自 在 ) 的 殊 勝 境 界 , 這 便 是 解 脫 , 這 便 是 救 贖 。 這 是 我 們 特 別 重 視與 強 調 的 由 物 自 身 的 行 動 轉 向 而 導 致 的 宗 教 意 義 的 救 贖 。要 注 意 的 是 , 在 這 種 由 密 切 關 連 著 意 義 的 對 事 物 的 本 質 的 覺 証所 面 對 的 這 三 個 層 次 的 意 義 中 , 第 一 層 的 現 象 層 是 覺 証 在 其 發 生 歷程 中 的 附 帶 的 但 是 必 須 的 階 段 , 由 於 所 涉 及 的 只 是 純 然 的 現 象 ,故 不 是 本 質 的 覺 証 的 真 正 的 所 對 , 不 能 有 現 象 學 意 義 。 第 二 層 的 物自 身 層 與 第 三 層 的 救 贖 層 則 具 有 現 象 學 意 義 , 轉 化 的 涵 義 非 常 濃厚 。 實 際 上 , 這 三 層 意 義 ( 包 括 第 一 的 現 象 層 ) 都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,以 至 純 粹 力 動 在 其 顯 現 過 程 中 所 創 生 的 : 物 自 身 層 與 救 贖 層 是 無 執的 創 生 , 現 象 層 則 是 有 執 的 創 生 , 後 者 的 直 接 執 取 者 是 知 性 , 而 知性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自 我 屈 折 而 成 的 。二 、 靜 態 的 覺 証 與 動 態 的 覺 証2這 裏 所 說 的 動 場 , 相 當 於 胡 塞 爾 現 象 學 的 場 域 (HORIZONT)。3這 種 意 義 最 後 會 匯 歸 為 行 動 、 救 贖 的 宗 教 性 行 動 , 如 下 面 跟 著 要 說 的 。綜 合 以 上 所 述 ,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覺 証 有 兩 種 狀 態 : 靜 態 的 覺 証 與動 態 的 覺 証 。 靜 態 的 覺 証 是 所 覺 証 的 事 物 或 對 象 是 作 為 物 體 的 物 自身 。 在 這 種 覺 証 中 , 本 質 明 覺 我 清 澈 而 深 刻 地 體 會 得 對 象 是 一 由 純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979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粹 力 動 或 睿 智 的 直 覺 所 詐 現 的 東 西 , 沒 有 自 性 或 實 體 可 得 4 。 因 而無 所 執 著 , 只 是 如 如 地 認 取 它 的 詐 現 性 格 。 無 執 著 即 無 顛 倒 見 , 無顛 倒 見 即 無 顛 倒 的 行 為 , 無 顛 倒 的 行 為 即 無 煩 惱 , 心 靈 即 處 於 一 種絕 對 的 自 由 自 在 的 境 界 中 , 這 便 是 覺 悟 , 得 解 脫 (moksa), 從 一 切煩 惱 中 解 放 開 來 這 便 是 救 贖 。在 這 種 靜 態 的 覺 証 中 , 本 質 明 覺 我 與 對 象 的 關 係 並 不 是 一 種 知識 論 意 義 的 主 ( 本 質 明 覺 我 )、 客 ( 對 象 ) 相 對 立 的 二 元 關 係(Dualitrt), 而 是 主 客 雙 忘 的 關 係 。 這 裏 沒 有 分 析 、 辯 解 、 思 考 等一 切 概 念 的 作 用 , 主 客 唯 是 渾 然 一 片 ; 主 不 作 主 看 , 客 不 作 客 看 ,而 雙 入 於 冥 寂 。 這 又 讓 人 想 起 廓 庵 禪 師 《 十 牛 圖 頌 》 中 第 八 圖 頌 “ 人牛 俱 忘 ” 的 境 界 , 和 第 九 圖 頌 “ 返 本 還 原 ” 中 的 “ 庵 中 不 見 庵 前物 , 水 自 茫 茫 花 自 紅 ” 頌 句 的 意 趣 。 庵 中 喻 主 體 , 庵 前 物 喻 客 體 ,4在 佛 教 的 立 場 來 說 , 對 象 是 由 緣 起 (PRATITYA – SAMUTPADA) 而 成 立 的 , 沒有 獨 立 自 在 的 自 性 (SVABHAVA) 可 得 , 因 而 是 空 的 (WUNYA)。 在 對 象 的 所 謂這 是 庵 中 的 主 體 不 對 庵 前 的 客 體 物 作 對 象 看 , 讓 庵 前 的 水 與 花 自 在流 轉 ( 茫 茫 ) 與 呈 露 璀 璨 ( 紅 )。 這 種 意 趣 與 上 面 說 的 靈 台 明 覺 我所 成 就 的 無 我 之 境 的 美 感 非 常 類 似 。 在 崇 高 潔 淨 的 精 神 境 界 中 , 宗教 與 藝 術 或 美 感 本 來 便 是 相 通 的 。 只 是 藝 術 以 此 為 終 極 目 標 , 止 而不 前 了 。 宗 教 則 仍 要 由 此 越 過 去 , 其 終 極 關 懷 不 在 高 處 不 勝 寒 的 主客 兩 忘 之 境 , 而 在 於 它 所 恆 常 地 念 之 繫 之 苦 難 的 人 間 。 它 還 要 還 落人 間 世 界 , 讓 後 者 從 苦 難 中 釋 放 開 來 , 共 享 覺 悟 的 果 實 。 因 此 , 我常 說 藝 術 與 宗 教 所 追 求 的 都 是 宇 宙 的 大 諧 和 (grand harmony):藝 術 所 追 求 的 是 天 和 ( 與 自 然 的 諧 和 ), 宗 教 所 追 求 的 是 人 和 ( 與人 間 的 諧 和 ) 5 。 由 人 和 我 們 即 可 過 渡 到 下 面 要 探 討 的 本 質 明 覺 我的 動 態 的 覺 証 。跟 著 探 討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動 態 的 覺 証 。 這 種 覺 証 所 指 涉 的 是 作 為行 動 的 物 自 身 , 它 成 立 於 物 自 身 的 行 動 轉 向 所 成 就 的 救 贖 行 為 或 活動 中 。 首 先 我 要 強 調 , 本 質 明 覺 的 動 態 的 覺 証 是 以 本 質 明 覺 的 靜 態的 覺 証 為 基 礎 的 。 它 吸 收 了 在 靜 態 的 覺 証 中 的 物 自 身 的 觀 念 , 和 主客 雙 忘 的 覺 悟 經 驗 與 成 就 , 然 後 推 而 廣 之 , 要 把 覺 悟 的 經 驗 與 成 就依 他 (PARATANTARA) 而 成 立 這 一 點 上 ,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與 佛 學 是 相 通 的 。 前者 的 他 是 純 粹 力 動 , 後 者 的 他 是 一 般 的 因 素 、 緣 (PRATITYA)。 在 對 於 由 對 象所 擴 展 而 成 的 世 界 的 看 法 方 面 ,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講 動 場 (AKT-HORIZONT), 佛教 則 講 法 界 (DHARMADHATU), 雙 方 亦 有 相 通 處 , 但 亦 有 明 顯 的 不 同 。 這 問 題非 常 複 雜 , 我 會 在 下 面 再 提 出 與 探 討 。5 〝 天 和 〞 與 〝 人 和 〞 兩 觀 念 都 出 自 《 莊 子 》 書 的 < 天 道 篇 >。 對 於 它 們 的 註釋 , 參 看 拙 著 《 老 莊 哲 學 的 現 代 析 論 》,PP.114-118; 又 拙 著 《 苦 痛 現 象 學 》,P.386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9910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與 他 人 或 眾 生 共 享 , 以 完 成 自 覺 、 覺 他 的 覺 行 圓 滿 的 宗 教 目 標 。這 種 以 宗 教 意 義 來 說 的 物 自 身 的 行 動 轉 向 , 奠 基 於 一 種 極 其 重要 的 存 有 論 的 認 識 , 也 可 說 是 一 種 洞 見 (Einsicht): 個 人 與 其 他 人以 至 萬 物 、 天 地 宇 宙 是 一 體 的 。 在 這 種 存 有 論 的 洞 見 (ontologischeEinsicht , 注 意 : 不 是 存 在 的 洞 見 ontische Einsicht) 中 , 個 人 與天 地 萬 物 是 一 個 綜 合 體 (Totalitrt) 或 整 體 (Gesamtheit), 是 禍 福與 共 的 。 這 禍 福 與 共 的 涵 義 非 常 重 要 , 它 並 不 意 味 個 人 不 是 一 個 獨立 的 主 體 , 不 具 有 主 體 自 由 (subjektive Freiheit), 而 是 表 示 在 宗教 救 贖 的 終 極 的 大 目 標 下 , 個 人 與 天 地 萬 物 ( 包 括 他 人 在 內 ) 是 連成 一 體 , 不 能 分 割 開 來 的 。 這 與 宋 明 儒 者 特 別 是 程 明 道 與 王 陽 明 的人 與 萬 物 同 體 的 思 想 是 一 貫 的 , 這 一 貫 性 並 不 妨 礙 我 們 在 這 裏 的 所論 與 明 道 、 陽 明 的 所 論 的 宗 教 與 道 德 的 不 同 導 向 。 個 人 固 然 可 以 有自 己 的 主 體 性 , 也 可 以 實 現 自 己 的 主 體 性 。 但 從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的立 場 來 說 , 人 的 主 體 性 即 是 純 粹 力 動 作 為 一 終 極 原 理 分 流 於 各 人 的生 命 存 在 中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6 , 而 這 主 體 性 或 睿 智 的 直 覺 是 有 普 遍 性6這 裏 說 〝 分 流 〞, 並 不 表 示 純 粹 力 動 自 身 分 開 、 分 割 為 無 數 的 部 分 , 流 注 到無 數 的 生 命 存 在 中 。 而 是 說 對 於 每 一 生 命 存 在 , 純 粹 力 動 都 分 別 以 其 整 全 的力 動 形 式 , 流 注 於 其 中 , 而 表 現 為 生 命 存 在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。 純 粹 力 動 是 一 超越 的 活 動 , 有 其 絕 對 性 、 整 體 性 , 怎 能 分 割 成 多 個 部 分 呢 ? 讀 者 希 勿 以 詞 害意 。另 外 有 一 點 需 要 澄 清 一 下 。 純 粹 力 動 是 一 超 越 的 終 極 原 理 , 它 與 睿 智 的 直覺 的 關 係 , 很 容 易 使 人 想 到 朱 子 的 一 理 萬 理 的 關 係 , 以 為 雙 方 的 思 維 方 式 非常 接 近 。 其 實 不 然 。 朱 子 的 統 體 之 理 的 確 也 是 超 越 的 與 終 極 的 , 不 過 , 就 他的 統 體 之 理 與 萬 物 各 具 之 理 的 關 係 及 統 體 之 理 、 萬 物 各 具 之 理 的 性 格 方 面言 , 起 碼 有 三 點 重 要 的 不 同 。 一 、 統 體 之 理 與 萬 物 各 具 之 理 是 處 於 一 種 原 型與 影 像 或 仿 製 品 的 關 係 。 朱 子 說 :〝 不 是 割 成 片 去 , 只 如 月 映 萬 川 相 似 。〞(《 朱子 語 類 》94) 又 說 :〝 本 只 是 一 太 極 , 而 萬 物 各 有 稟 受 , 又 自 各 全 具 一 太 極 爾 。如 月 在 天 , 只 一 而 已 , 及 散 在 江 湖 , 則 隨 處 而 見 , 不 可 謂 月 已 分 也 。〞(《 朱子 語 類 》94)〝 月 印 萬 川 〞 這 種 說 法 提 供 很 清 楚 的 訊 息 ; 統 體 之 理 如 天 上 的 月亮 , 萬 物 各 具 之 理 如 河 川 中 映 現 的 月 影 。 兩 者 的 關 係 是 原 型 與 影 像 的 關 係 ,明 顯 不 過 。 這 倒 很 像 柏 拉 圖 (PLATO) 形 上 學 中 的 理 型 (IDEA) 與 現 實 的 作 為理 型 的 仿 製 品 的 各 類 東 西 之 間 的 關 係 。 在 這 樣 的 關 係 中 , 統 體 之 理 與 萬 物 各具 之 理 是 相 互 分 開 的 , 猶 天 上 的 月 亮 與 河 川 中 的 月 影 是 各 自 分 開 那 樣 。 純 粹力 動 與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關 係 則 不 同 , 前 者 在 主 體 方 面 表 現 為 後 者 , 同 時 亦 貫 徹其 存 在 性 於 後 者 之 中 。 即 是 離 開 睿 智 的 直 覺 , 再 無 純 粹 力 動 。 朱 子 說 的 情 況則 是 , 月 亮 在 天 上 , 月 影 在 河 川 中 , 雙 方 分 開 得 很 清 楚 , 離 開 河 川 的 月 影 ,仍 有 天 上 的 月 亮 。 柏 拉 圖 的 理 型 說 也 是 一 樣 , 儘 管 世 間 沒 有 某 物 , 某 物 的 理型 仍 存 在 於 理 型 世 界 之 中 , 而 且 是 永 遠 存 在 的 , 不 會 消 失 。 二 、 朱 子 的 統 體之 理 是 形 而 上 的 實 體 , 其 思 維 是 實 體 主 義 模 式 。 純 粹 力 動 則 是 超 越 的 活 動 ,不 是 實 體 , 不 是 實 體 主 義 的 思 維 模 式 。( 嚴 格 來 說 , 也 不 是 非 實 體 主 義 的 思 維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0110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的 。 一 個 人 覺 悟 而 得 救 贖 , 表 示 睿 智 的 直 覺 在 該 生 命 存 在 中 充 量 顯現 出 來 。 倘 若 表 現 在 其 他 生 命 存 在 中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, 都 在 迷 執 之中 , 則 這 個 人 的 覺 悟 得 救 贖 不 算 圓 滿 。 表 現 在 所 有 生 命 存 在 中 的 睿智 的 直 覺 , 都 是 同 源 於 純 粹 力 動 , 因 此 是 一 體 的 。 約 實 而 言 , 表 現在 所 有 生 命 存 在 中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, 都 是 同 一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, 此 中 的理 據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, 作 為 純 粹 力 動 在 不 同 的 生 命 存 在 中 的 表 現 , 具有 絕 對 的 普 遍 性 。 就 睿 智 的 直 覺 本 身 而 言 , 是 沒 有 所 謂 不 同 的 , 不能 說 差 異 性 。 差 異 性 只 能 在 睿 智 的 直 覺 在 不 同 的 生 命 存 在 中 有 不 同的 實 現 , 這 種 情 況 中 說 7 。 一 個 人 的 生 命 的 主 宰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, 後者 是 通 於 一 切 人 的 。 睿 智 的 直 覺 既 是 一 體 , 則 作 為 它 的 載 體 的 生 命存 在 , 亦 相 應 而 成 為 一 體 。 一 個 人 覺 悟 而 得 救 贖 , 而 其 他 人 都 仍模 式 。) 三 、 朱 子 的 萬 物 各 具 之 理 是 多 元 的 , 相 互 不 同 。 如 茶 杯 有 茶 杯 之 理 ,飯 碗 有 飯 碗 之 理 , 等 等 。 睿 智 的 直 覺 則 是 一 普 遍 性 的 明 覺 ; 各 人 的 睿 智 的 直覺 都 是 一 樣 的 , 只 是 在 不 同 的 主 體 或 生 命 存 在 中 各 有 不 同 的 表 現 而 已 。( 關 於朱 子 的 一 理 萬 理 的 說 法 , 參 看 拙 著 《 儒 家 哲 學 》,PP.149-151。)7這 裏 謂 〝 睿 智 的 直 覺 在 不 同 的 生 命 存 在 中 有 不 同 的 實 現 〞, 涉 及 實 現 的 不 同在 生 死 流 轉 中 , 其 生 命 心 靈 不 斷 被 苦 痛 煩 惱 火 所 燃 燒 , 從 一 體 的 角度 看 , 這 種 獨 得 覺 悟 、 獨 得 救 贖 , 顯 然 是 不 完 足 的 , 甚 至 可 以 說 不是 真 正 的 覺 悟 , 真 正 得 救 贖 。 他 應 該 具 有 同 情 共 感 的 懷 抱 , 知 道 其他 的 人 仍 在 苦 難 中 受 煎 熬 , 在 渴 求 覺 悟 得 救 , 而 起 同 體 大 悲 心 , 投身 入 救 渡 他 人 的 洪 流 中 。 即 使 他 的 能 力 有 限 , 未 能 有 很 大 的 成 果 ,起 碼 在 意 願 上 是 朝 著 這 個 方 向 走 的 。 一 人 得 渡 , 其 他 一 切 人 都 在 受苦 , 這 如 同 世 界 中 只 有 一 家 丁 屋 內 有 光 明 , 其 他 各 處 都 是 黑 暗 , 這樣 有 甚 麼 意 義 呢 ?“ 覺 悟 ”、“ 生 死 流 轉 ”、“ 同 體 大 悲 ” 等 都 是 佛 教 的 述 語 。我 只 是 在 這 裏 借 用 而 已 , 這 並 不 表 示 我 所 持 的 是 佛 教 的 立 場 , 更 不表 示 以 這 些 述 語 來 表 達 的 義 理 只 與 佛 教 相 連 , 而 無 普 遍 性 , 不 通 於其 他 思 想 8 。 我 無 寧 還 要 說 ,“ 同 體 大 悲 ” 與 儒 家 的 “ 推 己 及 人 ”、“ 己 欲 立 而 立 人 , 己 欲 達 而 達 人 ” 的 說 法 是 很 相 通 的 , 甚 至 可 以 說涵 有 墨 子 的 兼 愛 精 神 。 這 裏 說 的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動 態 的 覺 証 與 上 面 說的 德 性 我 的 成 就 道 德 的 體 驗 , 在 精 神 的 本 質 上 是 相 通 的 。 我 在 這 裏要 特 別 強 調 的 是 ,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動 態 的 覺 証 , 應 在 物 自 身 的 行 動 轉向 這 樣 的 導 向 之 下 , 在 完 成 自 己 的 覺 悟 與 救 贖 後 , 不 能 像 小 乘 佛 教程 度 的 問 題 , 以 至 漸 悟 與 頓 悟 的 問 題 。 這 個 問 題 非 常 複 雜 深 微 , 我 在 這 裏 只是 點 到 即 止 , 不 加 以 發 揮 , 這 需 要 寫 另 外 一 本 書 來 討 論 。 這 種 工 作 , 容 俟 諸8同 樣 地 ,〝 救 贖 〞 是 基 督 教 神 學 的 述 語 , 我 在 這 裏 雖 不 是 專 談 基 督 教 的 問 題 ,異 日 機 緣 。也 可 權 宜 地 加 以 借 用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0310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的 阿 羅 漢 (arhat) 那 樣 “ 灰 身 滅 智 ”, 入 寂 滅 之 域 , 自 求 了 斷 , 卻是 還 要 以 具 體 的 行 動 步 入 十 字 街 頭 中 , 幫 助 仍 在 受 苦 受 難 的 眾 生 ,讓 他 們 也 能 覺 悟 、 得 救 贖 , 完 成 自 覺 、 覺 他 的 崇 高 的 宗 教 目 標 。 9三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與 罪 、 苦 、 死現 在 看 委 身 他 力 我 。 本 質 明 覺 我 在 實 現 覺 悟 、 得 救 贖 的 宗 教 目標 上 , 很 明 顯 地 是 基 於 、 依 於 自 己 的 力 量 來 成 就 的 。 外 在 的 因 素 ,例 如 良 師 益 友 的 誘 導 , 或 一 個 可 以 讓 人 專 心 沉 思 問 題 , 對 自 己 進 行9這 又 讓 人 想 起 廓 庵 禪 師 《 十 牛 圖 頌 》 中 第 十 圖 頌 的 < 入 鄽 垂 手 > 頌 :〝 露 胸跣 足 入 鄽 來 , 抹 土 塗 灰 笑 滿 顋 , 不 用 神 仙 真 秘 訣 , 直 教 枯 木 放 花 開 。〞 我 在拙 文 < 十 牛 圖 頌 所 展 示 的 禪 的 實 踐 與 終 極 關 懷 > 中 曾 這 樣 解 釋 :〝 禪 的 終 極 關懷 , 不 在 那 個 人 牛 俱 忘 的 泯 絕 無 寄 的 一 圓 相 , 卻 是 本 著 不 捨 世 間 的 大 悲 弘 願 ,內 部 的 轉 化 的 清 淨 環 境 , 固 然 可 以 提 供 助 力 。 但 要 實 現 宗 教 的 覺悟 、 得 救 贖 的 目 標 , 主 要 還 是 要 靠 自 己 。“ 若 牛 不 飲 水 , 怎 能 把 牛頭 按 下 呢 ?” 一 個 冥 頑 不 靈 、 不 長 進 的 人 , 便 真 是 冥 頑 不 靈 、 不 長進 , 要 轉 化 他 , 讓 他 求 上 進 、 積 極 做 人 , 在 理 論 上 不 是 不 可 能 , 但 是 挺 難 在 實 際 上 成 功 的 10 。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覺 悟 、 得 救 贖 的 實 踐 方式 , 我 們 通 稱 為 “ 自 力 ”,(self power) 持 這 種 思 想 , 則 是 自 力 主義 。 在 哲 學 與 宗 教 來 說 , 東 方 的 哲 學 與 宗 教 , 如 印 度 教 、 佛 教 ( 唯識 、 淨 土 等 除 外 ), 儒 家 ( 荀 子 除 外 ), 道 家 、 道 教 ( 道 教 徒 認 為 一切 人 都 有 道 性 , 都 能 長 生 ) 等 , 基 本 上 都 是 自 力 主 義 。 西 方 的 哲 學與 宗 教 , 特 別 是 宗 教 ( 西 方 哲 學 並 不 強 調 實 踐 問 題 , 西 方 哲 學 家 通常 也 不 重 視 工 夫 修 行 的 ), 如 猶 太 教 、 基 督 教 、 伊 斯 蘭 教 , 則 鼓 吹人 的 覺 悟 、 得 救 贖 , 需 重 借 助 一 個 超 越 的 、 外 在 的 權 威 , 如 上 帝 、真 主 之 類 的 力 量 , 特 別 是 上 帝 的 恩 典 (grace), 才 能 如 願 成 功 。 單靠 個 人 的 力 量 、 道 德 勇 氣 , 是 不 成 的 。 這 是 由 於 人 的 罪 、 苦 太 過 深重 , 而 人 力 太 薄 弱 , 不 能 克 服 罪 、 苦 , 從 罪 苦 中 超 拔 出 來 。 這 種 超返 回 塵 俗 的 巿 鄽 世 間 , 以 自 家 的 覺 悟 經 驗 與 智 慧 , 教 化 頑 劣 的 眾 生 , 使 能 了脫 生 死 , 同 臻 悟 境 。…… 這 是 極 端 艱 難 的 工 作 , 也 很 需 要 耐 性 。 因 眾 生 迷 執業 重 , 不 易 轉 化 , 難 露 覺 悟 之 生 機 , 猶 枯 木 之 將 死 也 。‵ 抹 土 塗 灰 ′ 表 示 艱10佛 教 唯 識 學 便 在 這 種 理 解 的 脈 絡 下 , 提 出 一 闡 提 (ICCHANTIKA) 這 樣 的 種難 ,‵ 直 教 枯 木 放 花 開 ′ 表 示 忍 耐 與 慈 悲 能 帶 來 不 可 思 議 的 殊 勝 結 果 。 在 這個 轉 化 的 途 程 中 , 修 行 者 總 是 任 勞 任 怨 , 內 心 喜 悅 , 總 是 ‵ 笑 滿 顋 ′。( 拙 著《 游 戲 三 昧 : 禪 的 實 踐 與 終 極 關 懷 》,P.137)姓 。 這 種 眾 生 頑 劣 愚 癡 之 極 , 不 管 你 怎 樣 教 化 他 、 引 導 他 , 都 會 徒 勞 無 功 。這 種 眾 生 根 本 不 具 有 覺 悟 成 佛 的 潛 能 , 永 世 地 、 累 世 地 會 在 六 道 輪 迴 領 域 中流 轉 打 滾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0510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越 的 、 外 在 的 權 威 的 力 量 , 便 是 “ 他 力 ”(other power), 持 這 種想 法 的 , 是 他 力 主 義 11 。他 力 主 義 的 核 心 , 正 是 委 身 他 力 我 一 觀 念 。 從 現 象 論 的 層 次 來看 這 種 自 我 , 則 可 以 說 , 這 種 自 我 是 無 比 脆 弱 的 , 這 是 從 自 然 生 命的 材 質 方 面 說 。 這 種 自 我 的 特 徵 是 非 常 無 能 (impotent): 在 體 能 方面 不 如 人 , 在 智 思 方 面 更 不 如 人 , 因 此 有 時 不 免 在 生 活 上 “ 行 差 踏錯 ”, 迷 失 了 方 向 , 以 致 犯 罪 , 為 人 所 鄙 視 、 欺 凌 , 自 己 又 由 於 無11一 般 來 說 , 一 種 哲 學 或 宗 教 , 在 走 自 力 主 義 與 他 力 主 義 的 導 向 上 , 有 自 己的 明 確 的 抉 擇 : 走 自 力 主 義 , 或 走 他 力 主 義 。 不 過 , 在 這 些 哲 學 或 宗 教 中 ,有 時 亦 有 一 些 異 見 分 子 或 支 派 , 提 倡 相 反 的 導 向 。 儒 家 基 本 上 是 自 力 主 義 ,孟 子 、 陸 九 淵 、 王 陽 明 是 最 明 顯 的 例 子 。 但 亦 有 持 異 議 的 , 如 荀 子 , 朱 子 也有 這 種 傾 向 。 在 佛 教 , 禪 是 最 強 烈 的 自 力 主 義 者 ; 但 唯 識 與 淨 土 , 特 別 是 後者 , 則 是 他 力 主 義 。 猶 太 教 、 基 督 教 和 伊 斯 蘭 教 則 純 是 他 力 主 義 的 宗 教 。 基督 教 神 學 家 巴 特 (K.BARTH) 更 因 基 督 教 是 他 力 主 義 而 稱 它 不 是 宗 教 。 這 是 由於 他 以 自 力 主 義 來 說 宗 教 , 而 基 督 教 不 是 自 力 主 義 , 故 他 不 視 之 為 宗 教 。 日能 性 (impotence), 不 能 反 抗 , 更 不 要 說 報 復 了 , 甚 至 無 緣 無 故 也會 受 到 別 人 欺 壓 。 這 種 人 時 常 感 到 無 助 、 無 奈 , 甚 至 覺 得 自 己 沒 有希 望 、 看 不 到 前 景 , 而 淪 於 失 望 , 以 至 絕 望 。 不 過 , 這 種 人 也 有 強烈 的 屈 辱 感 , 覺 得 自 己 生 不 逢 時 , 生 不 逢 地 , 投 錯 胎 。 便 是 因 為 這種 屈 辱 感 , 讓 他 還 有 很 微 弱 的 向 上 的 心 願 , 讓 他 的 生 存 意 志 不 會 完全 崩 潰 。 這 種 人 的 現 象 學 的 路 , 便 依 於 這 種 屈 辱 感 而 開 出 來 了 。深 入 言 之 , 基 於 屈 辱 感 , 自 我 可 以 有 兩 種 行 為 樣 式 ; 妒 恨 與 自強 。 妒 恨 (Ressentiment) 如 釋 勒 爾 (M . Scheler) 所 說 那 樣 , 是 由於 極 度 無 能 所 直 接 引 致 的 。 一 個 人 在 這 種 狀 態 中 , 不 免 常 常 被 人 欺負 、 看 不 起 , 內 心 有 莫 大 的 憤 恨 羞 慚 , 亟 亟 想 反 抗 , 甚 至 報 復 。 但由 於 自 己 的 無 能 , 對 方 與 己 方 強 弱 懸 殊 , 根 本 不 能 在 外 表 行 為 上 反抗 、 報 復 ; 因 而 轉 向 內 心 方 面 做 工 夫 , 包 括 編 造 假 象 , 想 像 對 方 落難 , 陷 於 困 境 , 不 能 翻 身 , 更 包 含 對 價 值 的 顛 倒 : 以 堅 強 、 有 力 為壞 事 , 為 負 價 值 , 以 懦 弱 、 無 力 為 好 事 , 為 正 價 值 , 這 樣 來 平 衡 自己 的 震 盪 心 情 , 讓 自 己 過 得 好 一 點 , 其 實 只 是 魯 迅 筆 下 的 阿 Q 精 神的 翻 版 12 。 另 外 一 種 行 為 樣 式 的 自 強 , 則 是 好 的 反 應 , 有 現 象 學 意本 的 京 都 哲 學 家 中 , 分 自 力 主 義 與 他 力 主 義 兩 個 流 向 。 前 者 是 主 流 , 包 括 西田 幾 多 郎 、 久 松 真 一 、 西 谷 啟 治 、 阿 部 正 雄 與 上 田 閑 照 。 其 中 久 松 真 一 更 是他 力 主 義 的 徹 底 批 判 者 。 他 力 主 義 則 是 支 流 , 只 包 括 田 邊 元 和 武 內 義 範 。 田12對 於 這 種 畸 形 的 心 理 , 釋 勒 爾 在 其 《 妒 恨 》(RESSENTIMENT) 一 書 中 有 極 為邊 元 更 是 後 期 才 歸 向 他 力 主 義 的 ; 在 早 期 , 他 還 是 自 力 主 義 者 。 我 們 在 下 面論 述 委 身 他 力 我 , 在 一 些 地 方 會 涉 及 田 邊 與 武 內 與 他 們 所 同 歸 宗 的 淨 土 思 想 。詳 細 而 生 動 的 描 述 。 亦 可 參 看 拙 文 < 釋 勒 爾 論 妒 恨 及 其 消 解 之 道 >, 拙 著 《 西方 哲 學 析 論 》,PP.225-239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0710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味 。 人 在 困 境 之 中 , 有 時 越 是 感 到 難 受 , 感 到 屈 辱 , 這 種 心 理 上 的難 受 與 屈 辱 會 越 能 激 發 自 己 自 強 向 上 , 要 以 具 體 的 行 為 擺 脫 這 種 讓自 己 羞 慚 的 處 境 。 而 投 向 他 力 、 委 身 他 力 以 求 助 , 便 是 其 中 一 種 有效 的 行 為 。 特 別 是 在 穩 定 自 己 的 心 理 方 面 。 在 作 為 他 力 的 核 心 的 超越 的 人 格 規 範 的 照 耀 下 , 人 會 特 別 警 覺 到 自 己 在 生 命 上 的 脆 弱 性 ,而 矢 志 尋 求 來 自 他 力 的 憐 憫 與 救 助 。 這 超 越 的 人 格 規 範 , 便 是 後 面要 提 到 和 特 別 加 以 肯 定 的 阿 彌 陀 佛 ( 上 帝 也 可 以 包 括 在 內 )。 在 這種 人 格 的 至 誠 心 與 悲 願 的 反 照 下 , 人 會 感 到 自 己 非 常 渺 小 , 幾 乎 近於 零 , 一 無 所 有 。以 上 所 說 的 人 在 生 命 材 質 上 的 脆 弱 性 , 是 就 日 常 的 生 活 經 驗 而言 的 。 就 宗 教 哲 學 並 關 連 著 幾 種 重 要 的 宗 教 與 人 生 哲 學 來 說 , 便 直接 涉 及 人 的 罪 惡 、 苦 痛 煩 惱 與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問 題 。 這 些 問 題 都 可 視為 人 的 宗 教 契 機 , 領 引 人 進 入 宗 教 之 門 , 委 身 他 力 便 是 一 個 明 顯 例子 。 如 基 督 教 說 人 有 原 罪 , 康 德 說 人 有 根 本 惡 , 佛 教 說 人 有 由 愚 癡 、無 明 所 引 致 的 苦 痛 煩 惱 , 存 在 主 義 者 說 人 有 對 死 亡 的 莫 名 的 恐 懼13 。 京 都 哲 學 家 田 邊 元 更 就 人 的 罪 過 與 痛 苦 而 說 人 的 懺 悔 心 , 由 此而 引 入 對 他 力 的 委 身 順 服 , 而 建 立 一 種 懺 悔 道 (metanoetics) 的 哲學 。 他 表 示 , 懺 悔 是 對 自 己 所 做 的 過 錯 表 示 追 悔 , 並 伴 隨 著 一 種 痛苦 , 知 道 對 自 己 的 罪 過 , 是 沒 法 補 償 的 。 它 亦 表 示 一 種 對 自 己 的 無力 與 無 能 的 羞 恥 , 這 無 力 與 無 能 會 驅 策 自 己 , 至 於 失 望 與 自 我 放 棄的 境 地 14 。 田 邊 表 示 , 這 種 懺 悔 心 最 後 會 激 發 出 一 種 力 量 , 促 發 當事 人 進 行 對 自 我 的 突 破 , 勇 敢 地 面 對 屈 辱 與 死 亡 , 求 助 於 他 力 , 解決 這 種 生 命 的 負 面 的 問 題 15 。對 象 在 面 前 。 我 們 甚 至 不 能 說 出 死 亡 是 甚 麼 東 西 , 特 別 是 死 亡 經 驗 是 怎 樣 的 ,只 能 朦 朧 地 感 到 死 亡 表 示 一 切 的 失 去 , 包 括 自 己 的 生 命 在 內 。 在 死 亡 前 , 我們 未 有 死 亡 的 經 驗 , 故 不 能 說 。 在 死 亡 後 , 我 們 已 死 了 , 沒 有 了 活 力 , 故 不能 說 。 在 死 亡 中 , 我 們 是 處 於 不 清 醒 的 迷 糊 狀 態 , 故 不 能 說 , 即 使 說 了 , 也是 不 清 不 楚 的 。 關 於 死 亡 及 對 死 亡 的 超 越 , 其 詳 可 參 考 拙 著 《 苦 痛 現 象 學 》中 < 死 亡 現 象 學 > 一 章 ,PP.347-366。1415田 邊 元 著 《 懺 悔 道 としての 哲 學 》, 東 京 : 岩 波 書 店 ,1993,< 序 >,P.3。拙 著 《 絕 對 無 的 哲 學 :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導 論 》,P.37。 德 國 宗 教 學 學 者 貝 利 (F.BURI) 提 到 , 在 關 連 著 懺 悔 道 所 涵 有 的 內 容 來 說 , 這 其 實 已 超 出 宗 教 的 範 域 ,13存 在 主 義 者 中 特 別 是 海 德 格 ( 海 氏 同 時 也 是 現 象 學 家 ) 特 別 留 意 死 亡 所 帶而 涉 及 形 而 上 學 的 問 題 了 。 這 是 由 於 田 邊 說 懺 悔 道 的 哲 學 和 覺 悟 的 問 題 , 是密 切 地 關 連 著 〝 超 越 〞、〝 絕 對 無 〞 和 〝 無 〞 一 類 形 而 上 學 概 念 來 說 的 。(F . BURI ,來 的 恐 懼 感 的 特 性 。 一 般 來 說 , 我 們 內 心 感 到 恐 懼 時 , 總 有 一 令 我 們 恐 懼 的對 象 , 例 如 有 毒 蛇 、 猛 虎 擋 在 路 前 。 但 我 們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, 卻 沒 有 一 具 體 的DER BUDDHA – CHRISTUS ALS DER HERR DES WAHREN SELBST . BERN ,STUTTGART : HAUPT , 1982 , S . 88 .)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0911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在 這 樣 的 理 解 之 下 , 很 自 然 地 便 會 生 起 對 上 面 提 到 的 人 的 罪惡 、 苦 痛 煩 惱 與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的 宗 教 意 義 , 亦 即 是 救 贖 意 義 的 超 離(Transzendenz) 問 題 。 在 這 一 點 上 , 宗 教 的 、 救 贖 的 行 動 是 不 可缺 的 , 而 且 這 種 行 動 需 有 濃 厚 的 信 仰 性 格 ; 太 過 於 理 性 反 而 會 令 人遲 疑 , 對 於 解 決 實 際 的 生 命 問 題 很 多 時 更 搔 不 到 癢 處 。 要 能 超 越 罪惡 、 苦 痛 煩 惱 與 死 亡 , 首 先 自 然 要 有 一 種 虔 誠 的 、 嚴 肅 的 求 向 上 的心 願 , 同 時 也 要 理 解 他 人 亦 有 同 樣 的 心 願 , 以 求 自 渡 與 渡 他 。 在 這一 點 上 , 我 們 有 兩 個 面 相 是 要 做 的 : 消 極 方 面 是 要 對 超 離 的 目 標 抱有 希 望 , 克 服 自 我 放 棄 、 自 我 否 定 與 毀 滅 的 不 正 確 的 想 法 ; 積 極 方面 是 有 真 實 的 行 動 (Akt , Aktion), 特 別 是 宗 教 救 贖 的 行 動 。 在 這個 問 題 上 , 法 國 的 生 命 哲 學 家 柏 格 森 (H . Bergson) 與 京 都 哲 學 家西 田 幾 多 郎 與 田 邊 元 都 有 很 濃 烈 的 自 覺 。 後 兩 者 更 強 調 哲 學 的 性 格在 於 對 宗 教 救 贖 行 動 的 自 我 意 識 。 這 樣 便 把 宗 教 救 贖 置 於 哲 學 思 辯之 上 , 實 踐 的 意 味 非 常 濃 厚 16 。16德 國 學 者 樓 備 (J . LAUBE) 對 京 都 哲 學 家 特 別 是 西 田 與 田 邊 對 宗 教 救 贖 行動 的 警 覺 性 有 高 度 的 評 價 。 不 過 , 他 認 為 西 田 把 這 種 行 動 關 連 到 直 覺 方 面 去 ,田 邊 則 將 之 與 信 仰 直 接 連 繫 起 來 , 二 人 的 著 重 點 終 是 不 同 。(J . LAUBE ,在 我 們 所 提 的 人 生 三 方 面 的 負 面 問 題 即 罪 惡 、 苦 痛 與 死 亡 中 ,我 認 為 苦 痛 是 最 基 源 的 。 理 據 是 我 們 可 以 說 罪 惡 是 苦 痛 的 , 以 苦 痛為 謂 詞 或 賓 詞 (predicate) 來 描 述 罪 惡 ; 但 我 們 不 能 倒 轉 來 說 苦 痛是 罪 惡 , 不 能 以 罪 惡 為 賓 詞 來 描 述 苦 痛 。 例 如 有 些 人 天 生 呼 吸 系 統有 毛 病 , 需 藉 喉 管 以 輸 入 氧 氣 , 維 持 生 命 , 非 常 痛 苦 , 但 他 並 未 做壞 事 , 並 未 犯 罪 , 只 是 運 氣 不 好 而 已 。 這 顯 然 表 示 苦 痛 的 外 延(extension) 大 於 罪 惡 , 較 諸 後 者 更 具 基 源 性 (priority)。 至 於 死亡 , 則 是 苦 痛 的 極 限 。 人 的 苦 痛 達 到 頂 點 , 精 神 崩 潰 , 生 命 不 能 維持 下 去 , 結 果 是 死 亡 。 所 以 死 亡 可 以 概 括 在 苦 痛 的 範 域 中 。 基 督 教說 人 的 罪 孽 深 重 , 人 自 己 的 能 力 有 限 , 不 能 憑 自 己 的 力 量 來 消 除 罪孽 , 因 此 要 求 助 於 耶 穌 (Jesu), 亦 即 是 求 助 於 上 帝 , 藉 著 衪 的 恩 典(Gnade , grace), 才 能 得 救 贖 。 苦 痛 的 情 況 更 為 明 顯 , 特 別 是 由 疾病 帶 來 的 苦 痛 , 嚴 重 的 簡 直 讓 人 極 度 揪 心 , 不 能 抵 受 。 實 際 上 , 人在 極 度 的 苦 痛 中 , 會 處 於 一 種 半 甦 醒 半 昏 迷 狀 態 , 弄 不 清 自 己 是 在生 存 呢 ? 抑 是 在 死 亡 呢 ? 抑 是 在 承 受 苦 痛 呢 ? 在 這 裏 , 生 存 、 死 亡與 苦 痛 真 可 說 是 三 位 一 體 。 人 雖 然 有 理 性 , 特 別 是 道 德 理 性 , 但 它畢 竟 是 動 物 , 受 制 於 生 理 條 件 , 在 身 體 感 受 到 極 度 痛 苦 的 時 刻 , 即使 有 嚴 整 的 道 德 勇 氣 , 讓 他 臻 於 忘 我 境 界 , 但 這 是 精 神 性 格 , 肉 身〝WESTLICHES UND GSTLICHES ERBE IN DER PHILOSOPHIE HAJIMETANABES , 〞NEUE ZEITSCHRIFT FYR SYSTEMATISCHE THEOLOGIE . 20(1978),S . 5 .)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1111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總 是 肉 身 , 精 神 不 能 替 代 。 肉 身 痛 苦 起 來 , 仍 會 支 持 不 來 , 感 到 生命 的 脆 弱 , 極 度 哀 傷 。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, 他 熱 切 渴 求 一 種 外 在 的 、 超越 的 悲 願 與 力 量 , 幫 助 他 撐 持 下 去 , 生 命 不 致 崩 頹 , 俾 能 做 有 意 義的 事 , 是 很 可 理 解 的 。 這 在 種 種 宗 教 中 , 最 明 顯 的 例 子 , 莫 過 於 佛教 淨 土 宗 的 對 阿 彌 陀 佛 (Amitabha) 的 依 賴 與 信 仰 。 這 種 來 自 阿 彌陀 佛 的 救 助 的 力 量 , 便 是 他 力 。 當 然 , 佛 教 之 外 的 其 他 宗 教 也 有 他力 的 說 法 或 思 想 , 這 點 我 們 在 先 前 已 提 過 了 。 而 這 種 徹 頭 徹 尾 、 徹內 徹 外 、 徹 始 徹 終 的 對 一 種 超 越 的 、 外 在 的 力 量 的 皈 依 的 主 體 , 便是 上 面 也 提 到 的 委 身 他 力 我 。四 、 委 身 的 意 義在 這 裏 我 要 特 別 強 調 “ 委 身 ” 一 詞 的 意 義 。 從 某 一 意 義 言 , 委身 表 示 主 體 性 的 放 棄 , 全 心 全 意 地 、 無 條 件 地 把 自 己 的 生 命 存 在 交託 予 一 個 當 事 人 所 信 仰 而 有 大 能 的 超 越 者 。 這 個 超 越 者 , 你 說 是 阿彌 陀 佛 也 好 , 觀 音 菩 薩 也 好 , 聖 人 也 好 , 上 帝 也 好 , 都 沒 有 關 係 。這 種 做 法 , 表 示 坦 率 承 認 自 己 的 無 能 性 , 無 法 解 決 當 前 的 災 難 性 的生 命 問 題 , 需 要 求 助 於 一 個 自 己 相 信 是 具 有 足 夠 能 力 解 決 自 己 的 問題 的 外 在 的 超 越 者 , 亦 即 是 他 力 。 表 面 看 來 , 這 樣 似 有 放 棄 承 擔 責任 , 把 責 任 轉 假 到 一 個 外 在 的 強 者 身 上 , 而 一 味 倚 賴 別 人 之 嫌 。 實則 不 是 這 樣 。 這 裏 實 有 一 種 在 現 實 的 悲 劇 中 尋 求 希 望 、 在 黑 暗 中 追尋 光 明 的 生 命 的 虔 敬 性 與 莊 嚴 性 。“ 委 身 ” 並 不 能 輕 易 做 的 , 在 萬不 得 已 的 情 況 下 才 做 的 。 誰 能 輕 易 放 棄 自 己 的 尊 嚴 、 自 己 的 主 體性 , 把 自 己 的 整 個 生 命 存 在 交 託 予 一 個 外 在 的 他 者 呢 ? 這 裏 有 一 種生 命 的 理 想 在 裏 頭 , 一 種 先 死 而 後 生 的 委 曲 的 、 辯 証 的 情 愫 17 。這 種 辯 証 性 格 值 得 注 意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並 不 必 然 地 包 含 懺 悔 , 後者 預 認 當 事 人 在 行 為 上 有 錯 失 , 因 此 我 們 不 一 定 要 借 助 田 邊 元 的 懺悔 道 哲 學 來 解 讀 這 種 自 我 的 導 向 。 無 寧 是 , 這 種 自 我 或 主 體 只 是 感到 自 己 在 苦 難 中 的 無 助 與 無 奈 , 估 計 自 己 無 力 單 獨 地 找 到 出 路 , 求得 解 脫 , 因 而 以 至 誠 心 歸 向 他 力 , 對 他 力 表 示 絕 對 的 信 心 與 順 服 。這 裏 有 一 種 包 括 忘 我 或 否 定 自 我 的 辯 証 歷 程 在 裏 頭 : 主 體 性 先 放棄 、 忘 失 自 己 ( 這 種 放 棄 、 忘 失 自 己 是 方 便 義 、 權 宜 義 , 不 是 終 極義 ), 然 後 再 藉 著 他 力 的 激 發 , 尋 回 自 己 , 使 自 己 堅 強 起 來 , 主 體17 〝 委 身 〞 這 個 字 眼 和 它 的 意 義 讓 人 聯 想 到 釋 勒 爾 在 其 《 妒 恨 》(RESSENTIMENT)一 書 中 提 到 的 STOOP DOWN( 德 文 原 文 應 為 SICH BYCKEN) 一 用 語 , 我 曾 譯 為〝 傴 僂 屈 折 〞, 這 表 示 一 種 非 常 謙 卑 地 、 恭 順 地 為 人 服 務 的 行 為 , 所 謂 〝 效 犬馬 之 勞 〞。 但 釋 勒 爾 是 用 來 說 耶 穌 的 。 即 是 , 上 帝 採 取 道 成 肉 身 的 方 式 , 化 為神 之 子 耶 穌 來 到 世 間 , 無 條 件 地 甘 願 做 一 切 卑 賤 痛 苦 的 事 , 像 一 頭 羔 羊 受 盡折 磨 , 為 世 人 贖 罪 。〝 委 身 〞 的 意 思 相 似 , 但 方 向 相 反 , 那 是 人 們 對 一 個 外 在的 超 越 者 的 絕 對 的 信 仰 與 依 賴 。 謙 卑 之 意 則 不 減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1311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性 亦 因 此 得 以 復 位 。 不 過 , 這 種 復 位 不 是 絕 對 性 格 的 , 它 是 在 與 他力 相 連 結 的 脈 絡 下 復 位 的 。 在 這 點 上 , 若 與 禪 比 較 , 委 身 他 力 我 的獨 立 性 顯 然 有 所 遜 色 , 但 這 無 損 它 在 宗 教 救 贖 上 的 意 義 。 人 可 以 憑自 力 而 得 救 贖 , 亦 可 以 依 他 力 而 得 救 贖 。 殊 途 同 歸 , 有 何 不 可 ?有 些 人 持 濃 烈 的 價 值 意 識 來 看 他 力 主 義 和 委 身 他 力 我 , 認 為 倚仗 他 力 才 能 得 救 贖 是 次 等 的 宗 教 實 踐 , 喪 失 主 體 自 由 。 禪 的 自 力 成佛 才 是 真 正 的 、 崇 高 的 宗 教 實 踐 , 它 能 貫 徹 自 由 的 主 體 性 。 這 種 看法 未 免 短 視 : 只 重 救 贖 方 法 而 輕 救 贖 目 標 。 宗 教 的 目 標 是 救 贖 , 讓人 從 罪 惡 、 苦 痛 、 死 亡 中 釋 放 出 來 , 重 獲 新 生 , 這 應 該 是 最 重 要 的 ,至 於 用 甚 麼 方 法 , 應 能 隨 機 ( 根 機 、 根 器 ) 施 設 , 以 開 放 的 態 度 來處 理 , 不 要 把 自 力 執 得 太 緊 , 只 視 之 為 唯 一 有 價 值 者 , 而 機 械 性 地排 拒 其 他 方 法 。 自 力 主 義 固 然 能 高 揚 主 體 自 由 ; 他 力 主 義 雖 不 能 直接 說 主 體 自 由 , 但 亦 非 全 無 自 由 可 言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自 我 順 服 地 求 助於 他 力 , 委 身 予 他 力 , 把 生 命 存 在 全 無 保 留 地 交 託 予 他 力 , 把 自 己融 化 入 他 力 中 , 與 他 力 結 成 一 體 , 而 生 一 至 誠 信 仰 心 。 這 種 做 法 應該 是 自 願 的 、 無 條 件 的 , 不 是 被 強 制 的 。 你 有 自 由 這 樣 做 , 亦 有 自由 不 這 樣 做 。 自 由 (Freiheit) 還 是 可 說 。 同 時 , 自 由 地 、 自 願 地 放棄 自 己 , 委 身 於 他 力 , 一 方 面 能 表 現 謙 卑 的 美 德 , 同 時 亦 表 示 能 收歛 自 我 的 傲 慢 , 甚 至 銷 融 我 執 , 這 不 能 說 沒 有 道 德 的 價 值 。 這 是 一種 特 殊 的 、 另 類 的 道 德 價 值 18 。五 、 關 於 自 我 轉 化18以 下 我 要 探 討 有 關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最 重 要 問 題 : 自 我 轉 化 。 一 個在 關 連 到 自 由 一 問 題 方 面 , 京 都 哲 學 家 武 內 義 範 提 到 , 人 自 身 有 一 種 根 本的 矛 盾 : 他 恐 怕 失 去 自 由 , 而 常 常 勉 強 承 受 自 己 無 能 力 承 受 的 苦 難 , 而 不 去求 助 於 他 者 、 絕 對 者 。 不 管 苦 難 、 自 我 矛 盾 如 何 嚴 重 , 人 總 是 以 有 限 的 存 在的 立 場 去 硬 忍 , 致 疲 至 於 死 。 武 內 批 判 地 說 , 這 正 是 現 代 的 虛 無 主 義 、 存 在主 義 的 虛 無 主 義 的 立 場 。 他 又 舉 存 在 主 義 的 宗 師 齊 克 果 (S . KIERKEGAARD)提 的 例 子 , 表 示 我 們 要 在 這 點 上 警 惕 : 船 快 要 沉 了 , 但 人 們 還 在 專 注 於 磨 亮船 窗 上 的 玻 璃 。 即 使 船 向 左 右 傾 側 , 還 是 不 理 , 只 管 磨 亮 玻 璃 的 事 。 這 種 從容 地 磨 亮 船 窗 的 態 度 ( 而 不 理 船 沉 會 導 致 危 難 死 亡 的 結 果 ), 是 有 限 的 自 由 者的 最 後 立 場 。( 武 內 義 範 著 < 親 鸞 思 想 の 根 本 問 題 >, 載 於 鼉 山 雄 一 、 長 尾 雅人 、 劫 東 性 純 、 籐 田 宏 達 、 藤 吉 慈 海 編 集 《 淨 土 佛 教 の 思 想 第 九 卷 : 親 鸞 》,第 二 章 , 東 京 : 講 談 社 ,1991 , P . 128。) 這 個 事 例 表 示 , 我 們 處 理 問 題 要 從大 局 著 想 , 同 時 要 懂 得 變 通 , 不 應 死 執 著 一 些 光 板 的 、 機 械 的 、 僵 化 的 原 則 。船 要 沉 沒 了 , 人 要 淹 死 了 , 磨 亮 船 窗 有 甚 麼 意 義 呢 ? 在 這 種 情 況 , 先 穩 定 船隻 , 救 人 要 緊 。 救 人 正 好 比 喻 救 贖 , 這 是 最 重 要 的 , 不 能 鬆 下 來 , 其 他 一 切事 情 都 可 商 量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1511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主 體 , 倘 若 要 獲 致 宗 教 意 義 , 便 必 須 進 行 自 我 轉 化 , 由 染 污 轉 成 清淨 , 由 罪 過 轉 為 神 聖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依 仗 他 力 的 恩 寵 、 扶 持 而 得 以 站得 住 , 似 乎 難 說 發 自 自 身 的 轉 化 (conversion , transformation); 即使 有 轉 化 , 也 是 依 他 力 而 得 轉 化 。 其 實 不 然 。 在 他 力 的 支 援 下 , 自我 轉 化 還 是 可 說 的 。 關 於 這 個 問 題 , 我 分 四 點 說 明 如 下 。第 一 , 委 身 他 力 我 在 放 棄 、 否 定 自 己 而 徹 底 地 順 服 他 力 之 中 ,生 命 是 可 以 反 彈 的 。 作 為 他 力 的 那 個 超 越 的 大 能 , 說 阿 彌 陀 佛 也好 , 上 帝 也 好 , 絕 對 無 (absolutes Nichts) 19 也 好 , 並 不 會 視 皈 依它 的 主 體 為 自 己 的 奴 僕 , 不 給 它 發 展 自 由 的 空 間 ; 相 反 地 , 在 庇 祐皈 依 主 體 或 委 身 他 力 我 之 間 , 會 俟 機 激 發 它 , 讓 它 的 生 命 反 彈 , 發揮 內 在 的 潛 能 。 對 於 委 身 他 力 我 來 說 , 否 定 的 背 後 有 肯 定 , 下 墮 的背 後 有 上 揚 , 死 亡 的 背 後 有 生 機 。 一 切 自 我 都 具 有 這 種 辯 証 的 性格 , 但 需 要 有 一 契 機 來 激 發 , 對 於 委 身 他 力 我 來 說 , 這 契 機 便 是 他力 。上 面 我 們 提 到 的 田 邊 元 和 武 內 義 範 都 是 他 力 思 想 的 倡 導 者 , 特別 是 田 邊 元 , 在 發 揚 他 力 思 想 與 宗 教 方 面 , 貢 獻 最 大 。 在 他 們 所 提的 懺 悔 道 的 哲 學 中 , 有 作 為 他 力 的 絕 對 無 的 作 用 在 內 , 能 引 發 一 種新 生 的 生 命 導 向 , 使 生 命 的 動 力 脫 巢 而 出 , 使 存 在 從 混 亂 中 復 位 ,恢 復 秩 序 。 在 這 種 具 有 轉 化 意 義 的 復 位 中 , 生 與 死 都 被 吞 噬 掉 ; 即是 說 , 生 與 死 的 二 元 對 立 被 克 服 , 新 的 生 命 、 內 在 的 、 真 正 的 生 命會 反 彈 而 出 。 武 內 義 範 便 正 是 在 這 個 意 義 下 說 轉 化 20 。第 二 , 委 身 他 力 我 歸 向 一 個 他 力 大 能 , 透 過 後 者 的 激 發 而 反彈 , 而 導 致 轉 化 的 宗 教 救 贖 目 標 。 就 整 個 自 我 的 發 展 程 序 看 , 表 面上 是 由 現 實 朝 向 理 想 , 由 現 在 朝 向 未 來 的 方 式 。 這 從 常 識 的 角 度言 , 也 是 很 自 然 的 、 順 適 的 。 不 過 , 從 實 踐 的 角 度 看 , 特 別 是 從 以他 力 為 中 心 的 救 贖 活 動 看 , 其 重 點 是 在 委 身 他 力 我 因 他 力 的 悲 願 與引 導 , 經 過 自 我 的 反 彈 , 而 提 升 其 精 神 狀 態 , 最 後 獲 致 與 他 力 等 同的 境 界 , 這 在 佛 教 淨 土 宗 來 說 是 西 方 極 樂 世 界 , 在 基 督 教 來 說 是 天堂 。 這 個 重 點 亦 是 出 發 點 , 這 樣 ,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歷 程 , 便 轉 變 成 在以 他 力 大 能 的 悲 願 與 引 導 下 , 依 境 界 與 時 間 倒 流 的 方 式 , 從 超 越 的淨 土 或 天 堂 回 流 到 凡 間 , 從 未 來 回 流 到 現 在 。 這 是 委 身 他 力 我 很 不同 於 其 他 宗 教 的 活 動 方 式 。 它 是 以 信 為 基 礎 , 為 開 始 的 。 它 是 先 對他 力 彌 陀 起 信 , 起 極 其 虔 誠 的 信 仰 : 信 仰 他 力 彌 陀 的 大 能 , 信 仰 淨土 便 在 當 下 , 便 在 現 前 , 而 因 信 得 証 的 。 因 此 , 它 的 實 踐 活 動 的 程序 是 先 信 他 力 彌 陀 與 淨 土 , 而 與 淨 土 合 一 , 在 精 神 上 、 境 界 上 合 一 ,19田 邊 元 晚 期 歸 宗 淨 土 教 , 以 絕 對 無 來 說 他 力 。20拙 著 《 絕 對 無 的 哲 學 :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導 論 》,P . 208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1711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然 後 得 証 淨 土 21 。在 這 種 理 解 的 脈 絡 下 , 我 們 可 依 哲 學 、 宗 教 的 語 言 這 樣 說 , 一個 真 正 的 得 救 贖 , 因 而 超 越 世 界 的 超 越 者 , 應 該 依 倒 流 的 原 則 , 通過 超 越 的 實 在 回 流 方 式 , 從 超 越 的 境 域 (transzendentaler Horizont)回 流 到 經 驗 的 境 域 (empirischer Horizont), 由 未 來 回 流 到 現 在 22 。若 以 淨 土 佛 教 的 語 言 來 說 , 是 由 彼 岸 世 界 回 流 到 娑 婆 (saha) 世 界 。西 方 淨 土 作 為 一 種 真 正 超 越 的 境 域 (Horizont), 是 由 未 來 回 流 向 現在 的 。 這 中 間 的 關 鍵 點 , 在 於 一 個 “ 信 ” 字 。 便 是 由 於 這 個 “ 信 ”字 , 讓 宗 教 救 贖 的 思 維 模 式 突 破 了 人 們 一 般 認 為 是 理 所 當 然 的 那 一種 , 成 就 了 境 域 的 倒 流 導 向 。這 便 涉 及 淨 土 宗 的 一 對 極 其 重 要 的 觀 念 : 往 相 與 還 相 。 這 兩 個觀 念 是 就 宗 教 活 動 或 救 贖 活 動 的 導 向 而 言 的 , 特 別 是 對 超 越 性(Transzendenz) 的 處 理 、 置 定 方 面 。 宗 教 救 贖 的 導 向 倘 若 是 由 此岸 的 娑 婆 世 界 向 彼 岸 的 淨 土 超 越 過 去 , 精 神 只 是 不 停 地 向 上 、 向 外超 升 , 是 單 方 向 活 動 的 , 則 是 往 相 。 在 獲 得 救 贖 後 , 由 超 越 的 淨 土21日 本 淨 土 真 宗 的 宗 師 親 鸞 的 名 著 《 教 行 信 証 》 把 信 放 在 証 之 前 , 應 該 是 基於 這 樣 的 理 據 。22我 在 這 裏 用 HORIZONT( 境 域 ) 字 眼 , 與 胡 塞 爾 (E . HUSSERL) 的 現 象 學 有點 關 連 。 這 個 觀 念 在 胡 氏 的 現 象 學 中 有 很 重 要 的 意 義 。向 娑 婆 世 界 反 顧 , 回 向 世 界 , 救 渡 世 間 , 進 行 雙 向 活 動 的 , 則 是 還相 。 很 明 顯 , 往 相 的 導 向 接 近 小 乘 佛 教 和 婆 羅 門 教 , 要 獨 享 救 贖 和“ 梵 我 一 如 ”(Tat tvam asi) 境 界 的 樂 趣 , 掉 頭 不 顧 , 不 眷 懷 世 間 。還 相 的 導 向 則 接 近 大 乘 佛 教 與 基 督 教 , 要 留 惑 潤 生 , 普 渡 眾 生 , 道成 肉 身 (Inkarnation), 為 世 人 贖 罪 。往 相 與 還 相 分 別 表 示 不 同 , 而 且 是 相 反 的 宗 教 修 行 方 向 。 二 者是 分 開 的 。 依 一 般 理 解 , 往 相 在 先 , 還 相 在 後 , 起 碼 在 時 間 次 序 上是 這 樣 。 在 終 極 的 意 義 上 來 說 , 這 兩 者 不 應 分 開 , 不 然 便 都 不 能 真正 成 立 。 往 相 是 開 端 , 還 相 是 終 結 , 兩 者 合 成 一 完 整 的 、 圓 滿 的 宗教 救 贖 活 動 。 往 相 是 基 礎 , 還 相 是 開 拓 。 若 往 相 無 還 相 , 則 救 贖 只成 個 人 孤 獨 的 事 , 是 一 條 鞭 式 的 流 逝 ; 還 相 而 無 往 相 , 則 在 工 夫 上缺 乏 根 基 , 即 使 在 境 界 上 有 所 得 , 亦 不 會 長 久 。 從 圓 教 的 角 度 看 ,往 相 與 還 相 必 須 連 成 一 體 ; 往 相 是 權 宜 方 便 , 還 相 是 終 極 真 實 。 權實 應 該 合 一 , 兩 者 本 來 也 是 合 一 的 。第 三 , 上 面 所 陳 的 境 域 的 倒 流 , 有 絕 對 的 隔 閡 問 題 , 是 要 解 決的 。 這 是 無 限 與 有 限 、 絕 對 與 相 對 、 未 來 與 現 在 、 救 贖 者 與 被 救 贖者 ( 阿 彌 陀 佛 與 眾 生 、 耶 穌 與 教 徒 )、 他 力 與 委 身 他 力 我 之 間 的 隔閡 。 我 們 必 須 把 這 絕 對 的 隔 閡 消 除 , 或 克 服 它 , 完 全 的 救 贖 才 能 說 。如 何 能 解 決 這 個 問 題 呢 ? 我 認 為 , 最 平 實 的 途 徑 , 是 通 過 對 話 , 讓委 身 他 力 我 與 他 力 溝 通 , 藉 著 深 沉 與 誠 懇 的 信 賴 與 信 仰 , 委 身 他 力我 以 生 命 融 入 他 力 之 中 , 兩 者 成 為 一 體 “ 因 信 起 合 ”( 信 是 信 仰 ,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1912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合 是 合 一 )。 所 謂 對 話 , 可 以 是 溫 柔 的 念 佛 、 深 心 的 祈 禱 , 也 可 以是 無 言 無 相 的 冥 思 23 。要 注 意 的 是 , 這 裏 所 說 的 信 或 信 仰 , 是 對 他 力 而 言 , 表 示 在 精神 上 的 委 身 與 歸 附 。 這 委 身 與 歸 附 , 是 故 故 不 留 , 刻 刻 翻 新 的 。 每一 刻 都 貫 徹 著 一 種 突 發 的 、 開 啟 的 當 下 的 新 的 精 神 。 那 作 為 境 域 的世 界 也 是 不 斷 在 創 新 地 自 我 呈 露 , 這 新 的 世 界 隨 著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刻刻 翻 新 的 信 仰 而 敞 開 。 而 他 力 大 能 ( 阿 彌 陀 佛 與 耶 穌 ) 也 不 斷 地 以其 悲 願 與 愛 向 委 身 他 力 我 呼 喚 , 讓 它 作 出 果 斷 的 決 定 , 把 整 個 生 命存 在 交 付 出 來 。六 、 救 贖 問 題23關 於 絕 對 與 相 對 的 關 係 問 題 , 武 內 義 範 依 於 其 師 田 邊 元 的 說 法 , 提 出 如 下綱 要 式 的 解 析 , 頗 有 參 考 價 值 :若 相 對 與 絕 對 二 分 , 則 相 對 、 絕 對 處 於 相 對 的 關 係 。若 相 對 與 絕 對 處 於 相 對 的 關 係 , 則 絕 對 變 成 相 對 。若 以 絕 對 與 相 對 為 一 體 , 則 娑 婆 即 寂 光 , 只 今 便 是 永 恆 。 兩 者 若 作 一 者 想 ,則 能 拔 除 人 的 有 限 性 。( 鈞 按 : 這 有 讓 人 臻 於 無 限 的 意 義 或 成 為 無 限 的 存 在 之意 。)( 武 內 義 範 著 < 親 鸞 思 想 の 根 本 問 題 >,《 淨 土 佛 教 思 想 第 九 卷 : 親 鸞 》,PP . 127 - 128)。以 上 探 討 了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自 我 轉 化 問 題 。 以 下 要 論 最 後 一 點 ,這 即 是 救 贖 問 題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透 過 對 話 與 他 力 溝 通 , 一 方 面 誠 心 念頌 他 力 的 名 號 , 向 他 力 祈 禱 , 懇 求 他 力 的 支 援 , 另 方 面 他 力 亦 以 悲願 與 愛 來 回 應 , 向 委 身 他 力 我 呼 喚 。 最 後 , 委 身 他 力 我 融 入 他 力 之中 ,“ 因 信 起 合 ”, 與 他 力 結 成 一 體 。 這 種 情 況 , 很 像 猶 太 哲 學 家布 伯 (M . Buber) 所 提 的 我 與 汝 (Thou) 的 關 係 , 後 者 指 一 個 超 越者 , 可 以 是 永 恆 的 佛 (eternal Buddha), 如 彌 陀 , 也 可 以 是 永 恆的 上 帝 (eternal God), 如 耶 和 華 。 這 都 是 非 對 象 性 性 格 的 。 委 身他 力 我 通 過 對 話 , 通 過 因 信 起 合 , 而 與 他 力 的 “ 汝 ”(Thou) 合 一 ,這 是 往 相 。 同 時 也 由 作 為 永 恆 的 境 域 的 淨 土 或 天 堂 回 流 到 世 間 , 以完 成 自 助 、 助 人 , 自 救 、 救 人 的 終 極 完 滿 的 宗 教 理 想 , 這 是 還 相 。委 身 他 力 我 最 初 由 於 現 實 環 境 的 關 係 , 只 能 是 一 個 有 限 的 存 在 。 它透 過 與 他 力 對 話 、 得 到 他 力 的 援 助 , 和 回 應 他 力 的 呼 喚 , 自 覺 到 自身 的 有 限 性 , 同 時 又 參 予 、 參 入 他 力 的 無 限 性 之 中 , 有 無 限 的 自 覺 ,而 自 身 亦 由 有 限 的 存 在 而 成 為 無 限 的 存 在 。 最 後 透 過 還 相 而 普 濟 眾生 , 成 就 大 覺 。 這 便 是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救 贖 。這 裏 有 一 點 要 鄭 重 提 醒 。 上 面 我 們 說 過 倒 流 、 回 流 的 走 向 或 導向 問 題 。 由 現 在 到 未 來 是 歷 史 的 走 向 , 以 歷 史 為 主 導 ; 由 未 來 到 現在 則 是 宗 教 的 走 向 , 以 宗 教 為 主 導 。 相 應 地 也 可 以 說 , 由 世 間 到 出世 間 , 由 罪 苦 到 救 贖 , 是 經 驗 的 走 向 ; 由 出 世 間 到 世 間 , 由 救 贖 到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2112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罪 苦 , 則 是 超 越 的 走 向 。 我 們 在 說 自 我 轉 化 時 , 強 調 回 流 、 倒 流 ,即 超 越 的 走 向 。 直 前 說 救 贖 時 , 則 同 時 強 調 經 驗 與 超 越 兩 種 走 向 。分 析 性 的 、 經 驗 的 、 歷 史 的 走 向 是 較 平 實 的 , 也 較 容 易 讓 人 理 解 。超 越 的 、 宗 教 的 走 向 則 具 有 辯 証 意 味 , 理 解 不 易 。 兩 種 走 向 回 應 不同 情 境 , 各 具 自 身 的 作 用 與 價 值 。 在 完 滿 性 或 圓 教 的 立 場 來 說 , 經驗 的 、 歷 史 的 走 向 相 應 於 往 相 , 彼 岸 與 此 岸 始 終 分 隔 , 不 能 結 成 一體 。 超 越 的 、 宗 教 的 走 向 相 應 於 還 相 , 透 過 淨 土 與 天 堂 向 現 實 世 界的 回 流 , 可 以 讓 彼 岸 與 此 岸 結 成 一 體 , 讓 彼 岸 與 此 岸 同 在 一 個 覺 悟了 的 、 獲 得 了 救 贖 的 生 命 存 在 中 運 作 , 這 應 該 是 理 想 的 、 沒 有 缺 憾的 走 向 。京 都 哲 學 家 武 內 義 範 以 “ 阿 彌 陀 佛 ” 這 個 名 號 來 說 他 力 , 並 認為 這 個 名 號 具 有 殊 勝 的 力 量 , 它 也 代 表 淨 土 , 能 作 為 一 種 具 有 絕 對性 、 永 恆 性 的 理 想 ( 宗 教 理 想 ) 由 超 越 的 境 域 回 流 到 世 間 , 拯 救 眾生 。 而 淨 土 與 這 個 世 界 ( 現 實 世 界 )、 諸 佛 與 一 切 眾 生 , 會 組 成 一宇 宙 的 大 合 唱 隊 , 對 那 個 名 號 發 出 回 應 、 回 響 , 其 聲 音 宏 大 , 直 徹入 十 方 世 界 。 在 這 種 情 況 下 , 世 間 一 切 主 客 的 對 立 都 熔 化 掉 , 具 體的 實 在 都 以 其 純 粹 的 面 貌 出 現 在 充 滿 活 力 、 活 動 的 場 地 上 , 而 作 為神 聖 的 相 會 的 我 與 汝 (Thou) 的 遇 合 和 相 互 呼 喚 便 出 現 了 24 。 武 內的 這 種 說 法 , 未 免 誇 張 , 有 宗 教 神 話 的 意 味 。 不 過 , 其 中 亦 有 一 些具 有 宗 教 意 義 、 現 象 學 意 義 的 元 素 。 我 想 起 碼 有 幾 點 值 得 注 意 , 在這 裏 提 出 來 。1. 在 這 種 具 有 場 域 或 境 域 (Horizont) 意 義 的 世 界 中 , 每 一 事物 都 表 現 其 純 粹 的 、 剝 落 一 切 經 驗 內 容 的 姿 態 出 現 , 即 是 以 物 自 身(Ding an sich) 的 方 式 存 在 與 呈 現 。2. 一 切 主 客 的 對 立 的 、 相 對 的 二 元 性 (Dualitrt) 都 被 消 解 , 故一 切 事 物 都 是 絕 對 的 主 體 , 都 有 其 不 可 替 代 的 價 值 。3. 一 切 都 與 作 為 汝 (Thou) 與 作 為 永 恆 的 佛 (eternal Buddha)的 阿 彌 陀 佛 的 名 號 , 甚 至 阿 彌 陀 佛 自 身 相 遇 合 , 而 與 後 者 消 融 在 一起 以 成 為 一 體 。最 後 , 若 以 純 粹 力 動 或 睿 智 的 直 覺 來 說 委 身 他 力 我 , 我 認 為 有兩 點 是 值 得 注 意 的 。 第 一 , 純 粹 力 動 雖 說 恆 時 在 動 態 中 , 沒 有 所 謂靜 止 完 全 不 動 的 狀 態 , 但 它 的 動 勢 會 有 強 弱 或 主 動 被 動 的 不 同 情況 。 它 能 伸 能 縮 。 伸 則 動 勢 強 , 為 主 動 , 縮 則 動 勢 弱 , 為 被 動 。 這反 映 在 宗 教 義 的 自 我 上 , 便 有 本 質 明 覺 我 與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不 同 。 前者 主 健 動 , 力 量 充 沛 , 憑 著 自 己 本 身 的 能 力 便 能 成 就 覺 悟 , 得 救 贖 ,它 是 如 孟 子 所 云 “ 沛 然 莫 之 能 禦 ” 的 。 後 者 主 靜 歛 , 動 勢 輕 微 , 未24 TAKEUCHI YOSHINORI , “SHINRAN AND CONTEMPORARY THOUGHT .”THEEASTERN BUDDHIST , NEW SERIES , VOL . XLLL , NO . 2 , AUTUMN 1980 , P . 45.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2312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能 如 前 者 般 主 動 求 覺 悟 以 成 就 救 贖 , 需 借 助 他 力 大 能 扶 持 一 下 , 才能 激 發 起 內 部 的 潛 能 , 而 覺 悟 得 救 贖 。 另 外 一 點 是 眾 生 特 別 是 人 的生 命 軀 體 的 資 具 問 題 , 這 即 是 所 謂 形 氣 。 形 氣 雖 然 都 是 純 粹 力 動 所詐 現 , 但 它 本 身 有 清 濁 不 同 的 質 素 。 清 的 形 氣 障 礙 少 , 睿 智 的 直 覺容 易 在 以 形 氣 為 質 料 的 生 命 載 體 中 發 揮 其 明 覺 的 作 用 , 而 成 本 質 明覺 我 。 這 表 現 在 學 習 的 生 活 上 , 是 思 路 清 晰 , 領 悟 力 強 , 記 憶 牢 固 。因 而 本 質 明 覺 我 能 藉 自 力 便 可 覺 悟 得 救 贖 。 另 一 濁 的 形 氣 則 多 障礙 , 讓 睿 智 的 直 覺 難 於 主 動 地 表 現 其 明 覺 。 理 解 力 強 的 人 聞 一 而 知十 , 這 種 人 聞 一 只 能 知 一 , 故 需 藉 他 力 的 幫 助 , 才 得 覺 悟 得 救 贖 。七 、 迷 覺 背 反 我現 在 說 迷 覺 背 反 我 。 以 上 所 論 述 的 本 質 明 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與跟 著 要 探 討 的 迷 覺 背 反 我 , 都 是 宗 教 意 義 的 自 我 的 導 向 。 如 上 面 所說 , 就 覺 悟 或 得 救 贖 言 , 本 質 明 覺 我 屬 自 力 主 義 的 形 態 , 委 身 他 力我 則 屬 他 力 主 義 的 形 態 。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情 況 比 較 複 雜 , 它 的 覺 悟 、得 救 贖 , 基 本 上 是 走 自 力 主 義 之 路 。 關 於 這 點 , 待 我 們 把 這 種 自 我詳 盡 探 討 後 , 自 會 有 清 晰 明 白 的 展 示 , 在 這 裏 我 們 暫 不 多 說 。 倘 若就 宗 教 的 自 覺 這 個 意 義 言 , 則 可 以 提 出 兩 種 模 式 : 信 仰 的 模 式 與 理性 的 模 式 。 很 明 顯 ,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自 覺 是 理 性 的 模 式 , 委 身 他 力 我的 自 覺 則 是 信 仰 的 模 式 。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自 覺 模 式 則 是 理 性 的 模 式 。而 所 謂 宗 教 的 自 覺 (religigse Selbst - Verwirklichung), 則 仍 是 在得 救 贖 、 解 脫 一 類 目 標 的 脈 絡 下 說 。倘 若 以 康 德 哲 學 特 別 是 他 的 方 法 論 (Methodologie) 中 的 詞 彙如 “ 分 解 的 ”(analytisch) 與 “ 綜 合 的 ”(synthetisch) 這 兩 種 表示 邏 輯 性 格 的 字 眼 來 形 容 這 幾 種 宗 教 的 自 我 , 則 可 以 說 本 質 明 覺 我與 委 身 他 力 我 基 本 上 是 分 解 性 的 自 我 , 而 迷 覺 背 反 我 則 是 綜 合 的 自我 25 。 下 面 將 會 提 到 , 迷 覺 背 反 我 在 現 實 上 是 以 包 括 了 迷 執 與 明 覺這 兩 種 相 對 反 的 成 素 的 “ 平 常 心 ” 或 “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” 出 現的 , 其 中 的 綜 合 涵 義 非 常 明 顯 。還 有 一 點 是 , 本 質 明 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與 迷 覺 背 反 我 這 三 種 宗教 性 格 的 自 我 都 源 於 純 粹 力 動 在 主 體 方 面 所 表 現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, 本源 是 同 一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, 為 甚 麼 在 宗 教 的 現 實 中 會 成 就 三 種 不 同 形態 的 自 我 呢 ? 此 中 的 理 由 , 主 要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對 純 粹 力 動 凝 聚 、 下墮 、 分 化 而 詐 現 的 現 象 世 界 ( 這 亦 即 是 動 場 的 世 界 ) 有 不 同 的 反 應所 致 。 本 質 明 覺 我 的 情 況 比 較 簡 單 。 睿 智 的 直 覺 是 純 一 無 雜 的 , 它25委 身 他 力 我 初 步 來 說 , 是 分 解 性 的 。 但 在 它 的 發 展 歷 程 中 , 特 別 是 從 他 力 方面 承 受 了 一 些 力 量 的 資 源 而 變 得 堅 強 起 來 的 脈 絡 下 , 我 們 可 以 說 它 具 有 綜 合的 意 味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2512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在 一 切 的 自 我 的 導 向 中 都 保 持 其 自 身 的 超 越 的 、 普 遍 的 同 一 性 ( 我們 在 上 面 提 過 , 純 粹 力 動 或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內 容 是 一 致 性 Einheit)。現 象 世 界 則 是 經 驗 性 格 , 其 內 容 多 姿 多 采 , 千 差 萬 別 。 這 現 象 世 界包 括 我 們 所 執 持 的 感 官 、 肉 身 和 氣 稟 在 內 26 。 特 別 是 在 氣 稟 上 的 不同 , 與 我 們 所 處 的 作 為 世 界 的 一 部 分 的 周 圍 環 境 , 可 以 實 質 上 影 響到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表 現 。 感 官 、 肉 身 和 氣 稟 都 是 人 的 生 命 存 在 在 經 驗方 面 的 要 素 。 特 別 是 氣 稟 , 一 般 以 清 、 濁 的 相 對 反 的 性 格 來 說 , 當然 亦 有 不 特 別 傾 向 清 、 濁 而 表 現 為 中 和 的 氣 稟 。 宗 教 上 的 本 質 明 覺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與 迷 覺 背 反 我 主 要 是 依 氣 稟 的 不 同 而 有 不 同 的 表現 。 氣 稟 上 有 清 的 傾 向 的 人 , 生 命 上 的 障 礙 較 少 , 睿 智 的 直 覺 較 易表 現 其 明 覺 , 因 而 成 宗 教 上 的 本 質 明 覺 我 。 氣 稟 上 傾 向 濁 方 面 的人 , 生 命 上 有 很 多 障 礙 , 睿 智 的 直 覺 不 易 順 利 表 現 , 意 志 力 薄 弱 ,信 心 也 不 足 , 因 而 形 成 依 賴 性 , 需 藉 著 一 個 外 在 的 權 威 來 解 決 生 命上 特 別 是 宗 教 救 贖 上 的 問 題 , 這 便 成 就 了 委 身 他 力 我 。 關 於 這 點 ,26這 裏 說 的 “ 執 持 ”, 大 體 上 同 於 佛 教 唯 識 學 (vijbana-vada) 所 謂 的 執 受(upadhi) 中 的 執 持 、 執 著 的 意 味 。 依 唯 識 學 ( 特 別 是 護 法 Dharmapala 的唯 識 學 ), 眾 生 的 第 八 阿 賴 耶 識 (alaya-vijbana , 一 般 指 自 我 、 靈 魂 ) 執 著 種子 (bija) 與 根 身 作 為 自 己 的 生 命 存 在 。 其 詳 參 看 拙 著 《 唯 識 現 象 學 一 : 世 親與 護 法 》, P . 45。上 面 也 提 過 。 情 況 最 複 雜 的 , 是 氣 稟 浮 動 不 定 , 是 清 是 濁 , 都 不 穩固 的 人 。 在 這 種 情 況 , 睿 智 的 直 覺 時 顯 時 隱 , 生 命 的 經 驗 因 素 總 是不 能 凝 定 下 來 。 這 些 經 驗 因 素 時 而 表 現 為 負 面 力 量 , 對 睿 智 的 直 覺的 實 現 構 成 嚴 重 的 障 礙 ; 但 有 時 也 會 收 歛 下 來 , 其 障 礙 為 睿 智 的 直覺 所 克 制 , 讓 生 命 表 現 明 覺 。 人 在 這 種 情 況 , 睿 智 的 直 覺 與 負 面 的氣 稟 成 為 一 體 , 兩 者 性 格 、 質 素 相 反 , 但 又 總 是 此 起 彼 落 , 或 此 落彼 起 地 交 互 主 宰 生 命 , 不 能 使 生 命 問 題 永 遠 解 決 。 這 便 是 迷 覺 背 反我 。在 道 德 哲 學 的 脈 絡 中 來 說 人 的 生 命 存 在 , 人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表 現為 自 由 意 志 。 若 再 從 道 德 哲 學 上 提 至 形 而 上 學 的 層 次 來 說 人 的 生 命存 在 , 則 人 常 不 能 免 於 矛 盾 或 弔 詭 : 你 以 自 由 為 本 質 , 你 愈 是 自 由 ,便 愈 無 保 証 , 愈 無 保 障 。 自 由 自 然 是 好 的 , 但 由 自 由 而 引 致 這 樣 的弔 詭 , 則 不 一 定 是 幸 福 。 這 方 面 的 問 題 可 謂 錯 綜 複 雜 , 亦 可 以 生 起人 生 無 窮 的 悲 哀 與 莊 嚴 , 我 們 不 能 多 說 。 在 這 裏 我 只 想 提 出 一 點 ,人 的 生 命 的 這 種 弔 詭 可 以 向 兩 面 發 展 : 要 避 開 、 逃 離 這 弔 詭 , 向 外尋 求 一 個 他 力 的 權 威 來 保 証 、 保 障 自 己 的 幸 福 , 便 成 就 委 身 他 力我 。 人 若 不 願 意 向 外 求 助 力 , 要 與 生 命 的 負 面 因 素 周 旋 、 抗 爭 , 要彰 顯 自 由 , 以 自 己 的 力 量 來 克 服 這 個 弔 詭 , 便 成 就 迷 覺 背 反 我 。 這種 活 動 若 是 成 功 , 人 便 幸 福 ; 若 是 不 成 功 , 人 便 痛 苦 。 自 由 是 好 的 ,但 由 自 由 而 讓 自 己 孤 立 無 援 , 需 要 獨 自 上 路 ( 人 生 之 路 ) 作 戰 ( 與負 面 的 因 素 例 如 迷 執 作 戰 ), 則 是 不 好 的 。 人 到 底 要 怎 樣 做 呢 ? 他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2712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自 己 仍 總 是 有 選 擇 的 自 由 。作 了 上 面 幾 點 重 要 的 交 代 後 , 我 可 以 深 入 探 討 迷 覺 背 反 我 了 。首 先 要 解 釋 “ 迷 ”、“ 覺 ” 與 “ 背 反 ” 這 幾 個 重 要 的 觀 念 。“ 迷 ”(graha , savga) 在 佛 教 來 說 是 迷 執 , 對 於 一 切 沒 有 實 在 性 的 東 西執 著 不 捨 , 以 致 在 這 種 執 著 、 追 逐 外 物 中 迷 失 、 忘 失 了 自 己 。 這 種活 動 的 根 源 , 可 以 追 溯 到 生 命 存 在 、 個 體 生 命 的 所 自 來 的 無 始 ( 時間 上 沒 有 開 始 ) 的 無 明 (avidya)。 著 名 的 十 二 因 緣 (dvadawavgika -pratitya - samutpada) 的 說 法 , 便 從 這 無 明 開 始 27 。 道 家 的 《 莊 子 》< 齊 物 論 > 篇 開 首 以 “ 芒 ” 說 人 生 的 迷 亂 狀 態 , 意 思 便 近 於 這 無 明了 。“ 覺 ” 則 是 覺 悟 、 覺 醒 、 明 覺 , 梵 文 作 buddhi , bodhi ; 與 無明 相 對 反 的 明 (vidya), 便 傾 向 這 個 意 思 。 迷 與 覺 的 涵 義 相 反 , 這是 很 清 楚 的 。至 於 背 反 (Antinomie) 或 二 律 背 反 , 則 是 矛 盾 之 意 。 康 德 在其 《 純 粹 理 性 批 判 》(Kritik der reinen Vernunft) 中 提 到 , 純粹 理 性 (reine Vernunft) 或 知 性 (Verstand) 只 有 知 識 論 的 功 能 ,若 把 它 應 用 到 形 而 上 學 與 宇 宙 論 的 觀 念 上 時 , 便 會 出 現 矛 盾 、 背 反的 情 況 。 我 在 這 裏 說 背 反 , 則 是 把 重 點 從 知 識 論 移 至 宗 教 救 贖 方 面去 。 即 是 , 兩 種 東 西 性 格 相 對 反 , 但 在 存 有 論 上 總 是 糾 纏 在 一 起 ,不 能 分 開 。 這 種 情 況 便 是 背 反 。 這 背 反 在 人 生 方 面 , 可 引 致 情 感 與理 智 上 的 矛 盾 與 衝 擊 , 帶 來 無 窮 無 盡 的 苦 痛 煩 惱 。 實 際 上 , 背 反 在人 生 多 個 領 域 中 都 會 出 現 , 但 自 然 在 宗 教 救 贖 中 出 現 最 多 , 問 題 也較 為 深 廣 。 如 知 識 上 有 真 與 假 , 理 性 與 非 理 性 , 藝 術 上 有 美 與 醜 ,道 德 上 有 善 與 惡 , 一 般 生 活 上 有 樂 與 苦 , 宗 教 上 則 有 生 與 死 , 罪 與福 , 輪 迴 與 解 脫 , 迷 ( 迷 執 ) 與 覺 ( 明 覺 、 覺 悟 ), 沉 淪 與 救 贖 。一 些 特 別 的 宗 教 , 例 如 佛 教 , 更 有 它 的 較 確 定 和 具 體 的 說 法 , 如 無明 與 法 性 , 煩 惱 與 菩 提 , 生 死 與 涅 槃 , 真 與 妄 , 染 與 淨 , 等 等 。八 、 久 松 真 一 論 背 反日 本 的 京 都 哲 學 家 久 松 真 一 對 於 人 在 宗 教 方 面 的 背 反 有 極 其深 刻 的 體 驗 與 反 思 , 從 現 象 性 格 的 背 反 滲 透 至 終 極 的 背 反 。 在 這裏 , 我 謹 引 述 他 的 說 法 作 為 參 照 , 以 突 顯 迷 覺 背 反 我 , 這 種 宗 教 導向 的 自 我 的 深 層 涵 義 。 他 是 關 連 著 宗 教 的 契 機 (religious moment)來 說 人 的 背 反 問 題 的 28 。 久 松 認 為 , 人 生 最 嚴 重 的 問 題 或 危 機 是 罪27十 二 因 緣 是 原 始 佛 教 的 極 其 重 要 思 想 , 其 旨 趣 是 解 釋 、 交 代 個 體 生 命 的 來源 、 形 成 與 生 死 流 轉 、 輪 迴 的 情 況 。 詳 見 拙 著 《 佛 教 思 想 大 辭 典 》, PP . 42B-44A。28所 謂 宗 教 的 契 機 , 是 指 那 些 引 領 人 作 宗 教 上 的 反 省 , 以 至 進 入 宗 教 的 殿 堂 ( 信仰 某 種 宗 教 ) 的 關 鍵 性 的 因 素 、 機 緣 , 例 如 苦 痛 與 死 亡 ( 對 死 亡 的 恐 懼 )。 英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2913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與 死 , 這 兩 者 是 最 重 要 的 宗 教 的 契 機 , 並 認 為 這 些 契 機 具 有 背 反 性格 , 它 們 所 指 涉 的 背 反 是 終 極 的 背 反 29 。 他 強 調 人 由 罪 與 死 所 引 生的 宗 教 問 題 , 必 須 深 化 到 它 們 的 終 極 的 背 反 性 格 , 才 能 得 到 徹 底 的解 決 。 具 體 地 就 死 來 說 , 我 們 的 生 命 的 苦 痛 煩 惱 , 其 根 源 在 於 生 命的 生 死 的 性 格 。 這 性 格 可 以 進 一 步 深 化 、 擴 展 , 以 至 於 生 滅 、 有 無或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強 度 與 外 延 ( 存 在 是 有 , 非 存 在 是 無 )。 久 松 認 為 ,人 的 生 死 危 機 , 可 深 化 、 擴 展 至 有 無 或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危 機 。 就 罪 來說 , 久 松 的 思 路 亦 是 一 樣 , 他 認 為 人 的 生 活 總 是 在 價 值 反 價 值 或 理性 非 理 性 的 背 反 中 盤 旋 的 。久 松 進 一 步 強 調 , 在 人 中 普 遍 地 存 在 著 的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危 機 與價 值 反 價 值 或 理 性 非 理 性 的 具 體 形 式 是 不 能 分 開 的 。 只 要 我 們 對 存在 或 生 命 具 有 期 望 , 便 証 明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危 機 已 與 價 值 問 題 相 連 了30 。 因 此 , 存 在 與 價 值 不 可 分 地 交 織 在 一 起 , 構 成 人 的 本 質 及 具 體文 表 述 式 RELIGIOUS MOMENT 中 的 MOMENT, 並 不 是 時 間 義 。29對 於 久 松 所 提 罪 與 死 是 人 生 最 嚴 重 的 問 題 , 我 是 持 異 議 的 。 如 上 面 曾 透 露過 , 我 認 為 苦 才 是 人 生 最 嚴 重 的 問 題 , 它 的 外 延 (EXTENSION) 也 最 廣 闊 。30久 松 的 意 思 , 依 我 的 理 解 是 , 存 在 的 目 的 是 價 值 , 或 我 們 要 求 存 在 , 是 要 實現 有 價 值 的 事 。 故 存 在 與 價 值 兩 者 有 密 切 的 關 連 。 一 般 來 說 , 存 在 是 存 有 論的 概 念 , 價 值 是 價 值 論 的 概 念 。 在 哲 學 上 , 存 有 論 與 價 值 論 是 分 開 來 說 的 ,的 構 造 。就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終 極 的 背 反 言 , 久 松 認 為 , 要 徹 底 處 理 死 的 問題 , 必 須 要 從 根 柢 處 著 手 , 對 生 死 以 至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背 反 徹 底 否定 。 就 理 性 非 理 性 的 終 極 的 背 反 言 , 久 松 認 為 , 在 理 性 的 構 造 中 ,存 在 著 理 性 非 理 性 的 終 極 的 背 反 。 理 性 的 這 種 構 造 , 是 一 切 苦 痛 煩惱 的 源 頭 。 久 松 認 為 , 我 們 要 徹 底 克 服 理 性 非 理 性 的 背 反 , 這 樣 才能 得 到 覺 悟 。 久 松 的 小 結 是 ,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背 反 與 理 性 非 理 性 的 背反 , 這 兩 個 終 極 的 背 反 , 在 具 體 的 、 現 實 的 人 來 說 , 是 連 成 一 體 的 。此 中 的 理 據 , 依 我 的 思 索 所 得 是 , 生 死 的 問 題 不 能 當 作 純 然 是 生 死的 問 題 來 處 理 , 必 須 涉 及 真 妄 、 善 惡 與 淨 染 方 面 。 存 在 的 問 題 , 從現 實 的 角 度 看 , 必 涉 及 取 捨 的 不 同 抉 擇 , 這 必 須 預 認 價 值 或 理 性 。故 存 在 與 理 性 是 不 能 截 然 分 開 的 , 它 們 所 各 自 導 致 的 終 極 的 背 反 也是 相 連 的 。進 一 步 的 探 討 便 涉 及 覺 悟 了 。 要 徹 底 解 決 人 生 的 苦 痛 煩 惱 的 問題 , 必 須 突 破 這 存 在 非 存 在 與 理 性 非 理 性 或 價 值 反 價 值 的 終 極 的 背反 。 此 中 的 關 鍵 , 依 久 松 , 是 要 走 宗 教 之 路 , 在 精 神 上 超 越 存 在 非存 在 、 價 值 反 價 值 的 矛 盾 或 二 元 對 立 關 係 。 如 何 能 這 樣 做 呢 ? 久 松雙 方 各 有 自 己 的 問 題 , 但 這 並 不 表 示 在 人 生 中 兩 者 互 不 關 連 。 關 於 這 點 , 後面 很 快 便 會 涉 及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3113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的 答 案 是 : 要 覺 悟 到 那 個 不 具 備 存 在 非 存 在 、 價 值 反 價 值 性 格 的 主體 性 。 這 亦 是 我 們 的 真 我 。 這 主 體 性 或 自 我 不 是 存 在 非 存 在 的 自我 , 也 不 是 價 值 反 價 值 的 自 我 , 是 非 “ 存 在 非 存 在 ” 的 、 非 “ 價值 反 價 值 ” 的 自 我 , 它 超 越 一 切 定 義 與 形 相 , 它 是 一 無 相 的 自 我 31 。這 裏 我 們 可 能 要 提 一 個 問 題 : 要 解 決 存 在 非 存 在 、 理 性 非 理 性或 價 值 反 價 值 所 成 的 終 極 背 反 , 為 甚 麼 不 直 接 地 干 脆 以 存 在 克 服 非存 在 , 理 性 克 服 非 理 性 或 價 值 克 服 反 價 值 , 而 要 另 外 去 做 工 夫 , 覺悟 那 個 沒 有 存 在 非 存 在 、 理 性 非 理 性 或 價 值 反 價 值 的 無 相 的 自 我呢 ? 這 裏 牽 涉 一 個 存 有 論 與 價 值 論 上 挺 重 要 的 問 題 。 即 是 : 存 在 與非 存 在 就 義 理 層 面 或 次 元 (dimension) 來 說 是 對 等 的 , 就 存 有 論 的角 度 看 , 存 在 對 於 非 存 在 來 說 , 亦 即 有 對 於 無 來 說 , 並 不 具 有 先 在性 (priority) 與 優 越 性 (superiority), 因 此 , 存 在 不 可 能 克 服 非 存在 , 另 一 面 , 非 存 在 亦 不 能 克 服 存 在 。 我 們 不 能 透 過 非 存 在 即 是 存在 的 否 定 這 種 以 存 在 來 界 定 非 存 在 的 方 式 , 來 判 定 存 在 較 諸 非 存 在更 為 根 本 (fundamental), 而 以 存 在 來 克 服 非 存 在 。 同 樣 , 就 價 值論 的 角 度 看 , 理 性 對 於 非 理 性 來 說 , 或 價 值 對 於 反 價 值 亦 即 善 對 於惡 來 說 , 也 不 具 有 優 越 性 , 因 此 , 理 性 不 可 能 克 服 非 理 性 , 或 價 值不 可 能 克 服 反 價 值 , 亦 即 善 不 能 克 服 惡 。 另 一 面 , 非 理 性 、 反 價 值 、惡 亦 不 能 克 服 理 性 、 價 值 、 善 。 其 理 由 仍 是 , 理 性 與 非 理 性 、 價 值與 反 價 值 、 善 與 惡 , 在 義 理 層 面 或 次 元 來 說 是 對 等 的 。 解 決 這 些 終極 背 反 的 唯 一 途 徑 是 突 破 背 反 本 身 ; 即 是 , 突 破 背 反 的 雙 方 所 成 的對 峙 的 、 相 持 不 下 的 關 係 , 而 逼 顯 一 超 越 的 主 體 。 這 主 體 是 敻 然 絕待 的 絕 對 主 體 ; 這 相 當 於 久 松 的 無 相 的 自 我 32 。九 、 迷 執 與 明 覺 :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現 在 我 們 回 返 到 對 於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探 討 。 這 種 自 我 是 生 命 上 的迷 執 與 明 覺 混 合 以 至 糾 纏 在 一 起 的 自 我 。 所 謂 迷 執 , 是 對 事 物 的 本32嚴 格 來 說 , 久 松 一 方 面 說 存 在 非 存 在 、 價 值 反 價 值 為 終 極 背 反 , 同 時 又 提 要突 破 這 些 終 極 背 反 而 顯 無 相 的 自 我 , 這 無 相 的 自 我 應 是 絕 對 性 格 的 。 這 便 有問 題 了 。 存 在 非 存 在 、 價 值 反 價 值 倘 若 是 終 極 背 反 , 則 這 背 反 是 終 極 性 格 ,如 何 可 說 被 突 破 呢 ? 終 極 的 東 西 是 最 後 的 、 最 根 本 的 , 最 高 層 次 的 , 它 不 可能 被 一 比 它 層 次 更 高 的 東 西 所 突 破 。 倘 若 能 被 突 破 , 則 背 反 不 可 能 是 終 極 性格 。 倘 若 背 反 不 是 終 極 的 , 則 背 反 的 雙 方 如 存 在 、 非 存 在 , 價 值 、 反 價 值 便31以 上 有 關 久 松 真 一 對 終 極 背 反 的 論 述 , 是 我 根 據 他 的 一 篇 重 要 論 文 < 絕 對 危機 と 復 活 > 整 理 而 得 。 該 文 載 於 《 久 松 真 一 著 作 集 2: 絕 對 主 體 道 》, 東 京 :理 想 社 ,1974 , PP . 138-195。不 應 是 終 極 性 的 。 久 松 提 “ 終 極 背 反 ”( 久 松 自 己 是 用 “ 絕 對 的 二 律 背 反 ,我 以 “ 終 極 背 反 ” 字 眼 來 譯 ) 便 有 問 題 了 。 這 個 問 題 複 雜 深 沉 , 在 這 裏 我 姑且 按 下 , 後 面 有 機 會 再 提 出 來 討 論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3313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性 的 迷 執 。 即 是 , 事 物 是 純 粹 力 動 為 了 展 現 、 實 現 其 自 身 而 詐 現 而成 的 , 這 詐 現 是 整 個 實 現 歷 程 中 的 一 個 重 要 環 節 。 事 物 既 然 是 純 粹力 動 的 詐 現 , 因 此 , 它 是 不 具 有 常 住 不 變 的 實 體 、 自 性 的 , 這 便 是事 物 的 本 性 、 本 質 。 倘 若 不 明 白 事 物 的 詐 現 性 格 , 而 錯 誤 地 認 為 它有 其 自 身 的 實 體 、 自 性 , 為 這 實 體 、 自 性 所 迷 , 而 對 它 執 著 不 捨 ,便 成 迷 執 。 明 覺 則 是 明 晰 地 覺 察 到 事 物 的 這 種 詐 現 性 格 , 知 道 它 是沒 有 實 體 、 自 性 可 得 , 因 而 以 正 確 的 態 度 對 待 事 物 , 而 不 對 之 執 著不 捨 。迷 執 與 明 覺 在 自 我 中 的 關 係 是 怎 樣 的 呢 ? 它 們 是 自 我 的 不 同部 分 , 合 起 來 構 成 自 我 , 抑 是 自 我 的 整 體 , 只 是 自 我 的 不 同 面 相 的表 現 呢 ? 這 個 形 而 上 學 、 存 有 論 的 問 題 , 具 體 地 說 即 是 : 在 自 我 中 ,迷 執 與 明 覺 是 異 體 抑 是 同 體 呢 ? 我 要 明 確 地 說 , 迷 執 與 明 覺 不 能 是異 體 , 而 是 同 體 。 即 是 說 , 在 我 們 的 自 我 或 心 靈 ( 以 心 靈 說 自 我 )中 , 迷 執 與 明 覺 具 有 同 一 的 體 性 。 但 這 並 不 表 示 迷 執 與 明 覺 在 心 靈中 同 時 存 在 , 各 佔 心 靈 的 一 部 分 。 心 靈 是 一 個 精 神 性 的 主 體 , 不 是一 般 經 驗 性 質 的 物 體 。 我 們 不 能 想 像 它 可 以 分 成 兩 個 部 分 , 其 中 一個 部 分 是 迷 執 狀 態 , 另 一 部 分 則 是 明 覺 狀 態 。 心 靈 是 一 個 整 體 , 不能 被 切 割 成 部 分 。 我 說 在 心 靈 中 , 迷 執 與 明 覺 總 是 糾 纏 在 一 起 , 不能 分 開 , 並 不 是 心 靈 中 有 迷 執 與 明 覺 兩 部 分 的 意 思 。 我 的 意 思 無 寧是 , 心 靈 有 時 是 迷 執 作 主 , 有 時 是 明 覺 作 主 。 迷 執 作 主 時 , 整 個 心靈 是 一 迷 執 的 心 靈 ; 明 覺 作 主 時 , 整 個 心 靈 是 一 明 覺 的 心 靈 。 其 背後 的 意 思 是 , 心 靈 在 不 同 階 段 , 總 是 呈 現 或 是 迷 執 或 是 明 覺 的 狀態 。 當 某 一 狀 態 得 勢 呈 顯 , 心 靈 的 活 動 會 隨 順 這 種 狀 態 而 進 行 。 但另 一 狀 態 總 是 隱 伏 在 背 後 , 不 會 被 消 滅 掉 。 當 它 一 朝 得 勢 , 它 便 會呈 顯 出 來 , 而 主 導 心 靈 的 活 動 ; 而 另 一 狀 態 便 又 隱 伏 。 我 們 可 以 這樣 說 , 心 靈 不 是 迷 執 , 便 是 明 覺 。 它 不 可 能 同 時 有 迷 執 , 同 時 又 有明 覺 。 當 心 靈 在 迷 執 狀 態 , 生 命 的 活 動 便 是 迷 執 的 活 動 ; 當 心 靈 在明 覺 狀 態 , 生 命 的 活 動 便 是 明 覺 的 活 動 。 這 種 情 況 , 禪 宗 六 祖 慧 能在 《 壇 經 》 中 所 說 的 兩 句 偈 語 差 可 說 明 : 心 迷 《 法 華 》 轉 , 心 悟 轉《 法 華 》 33 。 迷 執 與 明 覺 在 心 靈 或 自 我 中 具 有 同 一 的 體 性 。 當 心 靈或 自 我 是 迷 執 時 , 心 靈 或 自 我 便 是 一 迷 執 的 心 靈 或 自 我 ; 當 心 靈 或自 我 是 明 覺 時 , 心 靈 或 自 我 便 是 一 明 覺 的 心 靈 或 自 我 。天 台 宗 的 智 顗 大 師 提 “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” 一 複 合 觀 念 , 其 中 的無 明 與 法 性 的 關 係 , 很 類 似 我 在 這 裏 說 的 迷 覺 背 反 我 中 的 迷 執 與 明33佛 教 唯 識 學 以 阿 賴 耶 識 (alaya-vijbana) 來 說 我 們 的 心 靈 或 意 識 ( 下 意 識 、潛 意 識 )。 表 示 阿 賴 耶 識 中 藏 有 無 量 數 的 種 子 (bija) 這 些 種 子 是 我 們 所 做 過的 行 為 或 業 (karma) 的 精 神 凝 聚 。 一 個 一 般 的 眾 生 的 阿 賴 耶 識 中 有 有 漏 的 種子 , 也 有 無 漏 的 種 子 ; 前 者 相 應 於 我 在 這 裏 說 的 迷 執 , 後 者 則 相 當 於 明 覺 。這 裏 , 作 為 下 意 識 的 心 靈 的 阿 賴 耶 識 便 可 分 成 兩 個 部 分 : 有 漏 部 分 與 無 漏 部分 , 兩 者 可 以 同 時 存 在 於 阿 賴 耶 識 這 樣 一 個 精 神 性 的 倉 庫 中 。 我 所 說 的 迷 覺背 反 我 完 全 不 是 這 樣 的 心 靈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3513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覺 的 關 係 。 迷 執 相 應 於 無 明 , 明 覺 相 應 於 法 性 。 這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是 一 個 兼 攝 無 明 與 法 性 這 兩 種 導 向 完 全 相 反 的 面 相 的 心 靈 , 無 明 與法 性 成 一 個 背 反 ; 故 這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是 一 個 無 明 法 性 背 反 心 34 。在 這 個 心 靈 中 , 無 明 (avidya) 與 法 性 (dharmata) 是 同 源 的 , 二者 具 有 同 一 的 體 性 ; 它 們 的 不 同 , 只 是 心 靈 狀 態 上 的 不 同 而 已 。 在這 一 點 上 , 智 顗 以 水 來 作 譬 , 水 有 兩 種 狀 態 : 固 體 是 冰 , 液 體 是 水 。冰 與 水 屬 同 一 東 西 : 水 (H 2 O), 只 是 固 體 與 液 體 的 狀 態 不 同 而 已 。智 顗 強 調 , 在 這 種 背 反 的 心 靈 中 , 若 無 明 作 主 導 , 則 法 性 隱 藏 , 或轉 而 為 無 明 , 心 靈 的 活 動 是 無 明 的 、 迷 妄 的 活 動 。 若 法 性 作 主 導 ,則 無 明 隱 藏 , 或 轉 而 為 法 性 , 心 靈 的 活 動 是 契 合 作 為 真 理 的 法 性的 、 覺 悟 的 活 動 。 智 顗 稱 無 明 與 法 性 在 心 靈 中 的 關 係 為 “ 相 即 ” 35 。此 中 的 “ 即 ”, 不 是 等 同 意 味 , 而 是 不 離 之 意 。 即 是 , 我 們 不 能 在無 明 以 外 , 在 離 開 無 明 的 情 況 下 , 求 得 法 性 。 無 明 也 不 是 在 法 性 之外 生 起 , 而 是 在 法 性 中 生 起 的 。 無 明 與 法 性 是 相 即 不 離 的 。對 於 無 明 與 法 性 的 相 即 不 離 的 關 係 , 智 顗 更 進 一 步 以 竹 與 火 作譬 , 並 關 連 著 價 值 論 上 的 善 與 惡 的 相 生 相 剋 一 點 來 說 。 他 提 出 , 竹有 火 性 , 或 火 性 是 在 竹 中 , 兩 者 擁 抱 在 一 起 , 但 亦 早 有 一 種 潛 在 的抗 衡 性 : 當 竹 中 的 火 性 有 機 會 發 展 成 真 正 的 火 時 , 它 還 是 反 過 來 把竹 燃 燒 起 來 。 在 我 們 生 命 中 的 善 與 惡 的 因 素 的 關 係 也 是 一 樣 , 兩 者總 是 和 合 在 一 起 , 但 又 互 相 排 斥 36 。 惡 總 是 存 在 於 善 的 推 翻 中 , 善也 總 是 存 在 於 惡 的 推 翻 中 。 這 是 具 有 動 感 的 和 合 義 。 善 與 惡 總 是 在一 個 相 生 相 剋 的 情 況 中 存 在 , 它 們 都 屬 於 同 一 個 生 命 , 也 可 以 說 是同 一 生 命 中 的 兩 面 性 相 。 既 然 都 是 附 屬 於 同 一 生 命 , 我 們 便 不 能 離開 惡 而 求 善 , 也 不 能 離 開 善 以 求 惡 37 。善 相 應 於 法 性 , 或 明 ; 惡 則 相 應 於 無 明 。 法 性 或 明 與 無 明 都 同36這 裏 說 “ 和 合 ”, 並 不 是 部 分 合 起 來 以 構 成 全 體 的 那 種 和 合 。 無 寧 是 , 一 個現 象 的 出 現 , 總 是 依 於 和 它 相 對 反 的 現 象 的 退 隱 ( 不 一 定 是 消 失 , 更 不 是 完全 消 失 )。 這 種 和 合 是 指 在 活 動 上 的 相 配 合 , 不 是 物 質 的 結 合 , 希 讀 者 善 會 其意 。34這 “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” 的 字 眼 見 於 智 顗 的 《 四 念 處 》 卷 4, 大 46.578 上 ~下 。35關 於 無 明 與 法 性 的 相 即 關 係 , 智 顗 說 :“ 以 迷 明 , 故 起 無 明 。 若 解 無 明 , 即是 於 明 。…… 不 離 無 明 , 而 有 於 明 。 如 冰 是 水 , 如 水 是 冰 。”( 智 顗 著 《 法華 玄 義 》 卷 5 下 , 大 33.743 下 。)37關 於 這 個 生 動 的 譬 喻 和 對 於 善 與 惡 的 互 動 關 係 , 智 顗 說 :“ 秖 惡 性 相 即 善 性相 ; 由 惡 有 善 , 離 惡 無 善 。 翻 於 諸 惡 , 即 善 資 成 。 如 竹 中 有 火 性 , 未 即 是 火事 , 故 有 而 不 燒 。 遇 緣 事 成 , 即 能 燒 物 。 惡 即 善 性 , 未 即 是 事 。 遇 緣 成 事 ,即 能 翻 惡 。 如 竹 有 火 , 火 出 還 燒 竹 ; 惡 中 有 善 , 善 成 還 破 惡 。 故 即 惡 性 相 是善 性 相 也 。”(《 法 華 玄 義 》 卷 5 下 , 大 33.743 下 -744 上 。)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3713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屬 於 一 心 , 或 同 一 個 自 我 , 兩 者 就 同 統 屬 於 一 心 、 同 一 自 我 而 相 即 。因 此 在 修 行 上 來 說 , 兩 者 是 可 互 轉 的 。 明 可 轉 變 為 無 明 , 無 明 亦 可轉 變 為 明 。 在 哪 裏 轉 呢 ? 不 在 別 處 , 正 是 在 心 或 自 我 中 轉 。 如 心 或自 我 在 迷 執 , 則 無 明 流 行 , 明 隱 伏 ; 如 心 或 自 我 在 明 覺 , 則 明 流 行 ,無 明 隱 伏 。 由 於 明 或 法 性 與 無 明 都 是 心 的 狀 態 , 兩 者 總 是 相 應 地 活動 的 : 一 方 在 展 現 , 另 一 方 則 在 隱 伏 。 反 之 亦 然 。 我 們 要 顯 現 心 中的 明 或 法 性 , 總 是 要 把 心 中 的 無 明 克 服 過 來 。 但 我 不 是 說 以 明 或 法性 來 克 服 無 明 , 而 是 要 通 過 一 種 智 慧 上 的 突 破 ( intellectualbreakthrough)。 關 於 這 點 , 下 面 跟 著 便 要 討 論 了 。 有 一 點 可 以 確 定的 是 , 我 們 不 能 在 與 無 明 成 一 完 全 隔 絕 的 脈 絡 下 以 顯 現 明 或 法 性 ,起 碼 在 實 踐 上 不 能 這 樣 做 。 故 我 們 可 說 不 離 無 明 , 而 有 明 或 法 性 38 。以 上 我 把 迷 覺 背 反 我 關 連 到 天 台 智 顗 大 師 的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的 思 想 , 特 別 是 他 所 說 的 心 的 無 明 與 法 性 的 互 動 的 關 係 。 我 認 為 我們 可 參 考 這 種 思 想 特 別 是 心 的 無 明 與 法 性 的 互 動 的 關 係 來 解 讀 迷覺 背 反 我 。 在 這 裏 , 我 想 就 迷 覺 背 反 我 提 出 兩 點 , 跟 著 便 詳 細 探 討對 於 迷 執 的 對 治 問 題 。 第 一 , 我 們 說 迷 執 與 明 覺 是 同 體 的 , 這 是 在純 粹 力 動 的 脈 絡 下 說 的 。 明 覺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直 接 的 作 用 , 這 睿 智的 直 覺 是 純 粹 力 動 在 主 體 方 面 的 表 現 。 迷 執 則 是 純 粹 力 動 詐 現 現 象事 物 之 中 , 在 構 築 生 命 存 在 方 面 形 成 了 沉 重 的 濁 的 氣 稟 , 這 氣 稟 讓人 滯 著 於 事 物 之 中 , 為 事 物 所 束 縛 , 睿 智 的 直 覺 不 能 暢 順 地 表 現 自身 的 明 覺 作 用 , 反 而 在 紛 亂 的 事 象 中 迷 失 了 自 己 39 。 第 二 , 基 督 教神 學 的 保 羅 (Paul) 曾 說 過 , 人 的 罪 過 愈 是 深 重 , 他 所 得 到 的 救 恩也 愈 是 深 重 。 保 羅 這 樣 說 , 顯 出 他 對 人 的 罪 過 有 深 沉 的 自 覺 與 他 的深 刻 的 宗 教 智 慧 。 就 迷 覺 背 反 我 來 說 , 我 想 我 們 也 可 以 說 , 一 個 人的 迷 執 愈 重 , 障 礙 愈 多 , 他 的 覺 悟 會 愈 難 , 而 由 覺 悟 帶 來 的 精 神 上的 收 獲 也 會 愈 豐 厚 。十 、 迷 執 的 對 治39京 都 哲 學 家 阿 部 正 雄 有 《 非 佛 非 魔 :TTTTTT 惡 魔 $ 問 題 》( 京 都 : 法藏 館 ,2000) 一 書 , 提 到 迷 覺 同 體 、 佛 魔 同 體 。 但 這 是 在 本 性 空 的 義 理 脈 絡下 說 的 。 它 的 基 礎 在 臨 濟 的 佛 魔 同 源 說 , 不 在 智 顗 的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一 觀 念 。而 它 的 理 論 立 場 是 絕 對 無 , 不 同 於 我 的 理 論 立 場 是 純 粹 力 動 。 以 絕 對 無 與 純粹 力 動 比 較 , 前 者 的 力 動 畢 竟 嫌 弱 , 未 必 足 以 充 量 地 自 覺 到 生 命 中 的 佛 魔 同38關 於 智 顗 大 師 有 關 法 性 或 明 與 無 明 的 關 係 的 思 想 , 參 看 拙 著 《 天 台 智 顗 的 心靈 哲 學 》,PP . 69-73。 又 可 參 考 我 的 英 文 著 作 T‘IEN- T ‘AI BUDDHISM AND EARLYMADHYAMIKA , PP . 170 – 177 。體 的 問 題 。 純 粹 力 動 則 概 括 絕 對 無 與 絕 對 有 這 兩 個 終 極 原 理 , 其 力 動 是 較 為充 裕 的 , 它 在 主 體 中 所 表 現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很 能 自 覺 到 迷 覺 同 體 這 一 弔 詭 的 、背 反 的 關 係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3914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(Thou) 的 關 係 淪 於 相 對 性 (Abhrngigkeit)。 當 然 這 種 相 對 性 與 在以 下 我 要 集 中 地 探 討 有 關 生 命 的 迷 執 的 對 治 問 題 , 這 個 問 題 自然 指 涉 甚 至 包 括 生 命 的 明 覺 的 顯 現 問 題 。 我 是 在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脈 絡中 探 討 的 ; 也 會 參 考 天 台 智 顗 大 師 的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的 說 法 。 首 先我 要 提 出 的 是 , 要 消 除 生 命 的 迷 執 , 而 透 露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明 覺 , 是一 個 有 關 自 己 的 生 命 存 在 的 出 路 問 題 。 這 種 工 作 若 是 成 功 , 我 們 的生 命 存 在 才 能 上 揚 , 才 能 有 一 般 所 謂 “ 豐 盛 的 人 生 ”。 若 是 失 敗 ,則 我 們 的 生 命 存 在 便 會 下 墜 、 沉 淪 , 沒 有 出 路 。 我 們 特 別 要 警 覺 的是 , 迷 執 是 我 們 的 生 命 自 己 的 事 , 化 解 迷 執 是 自 我 化 解 , 不 是 把 迷執 當 作 一 種 外 在 對 象 來 化 解 。 而 我 們 的 明 覺 , 或 發 出 明 覺 作 用 的 睿智 的 直 覺 , 亦 是 我 們 自 己 的 主 體 性 , 是 超 越 於 一 切 經 驗 性 的 對 待 關係 的 主 體 性 。 它 不 與 迷 執 相 對 峙 而 有 一 主 觀 的 對 象 性 。 在 這 種 情 況下 , 即 是 , 在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實 踐 中 , 必 須 排 棄 一 切 對 象 性 的 思 維 。這 種 轉 迷 成 覺 的 活 動 , 如 上 面 所 提 的 物 自 身 的 行 動 轉 向 所 示 , 應 是物 自 身 的 層 次 , 而 不 是 現 象 的 層 次 。轉 迷 成 覺 的 這 種 存 在 性 的 、 主 體 性 的 性 格 非 常 重 要 , 這 自 然 不能 不 涉 及 作 為 救 贖 方 法 的 自 力 主 義 與 他 力 主 義 的 問 題 。 自 力 主 義 的救 贖 是 存 在 性 的 、 主 體 性 的 , 這 點 沒 有 問 題 。 他 力 主 義 則 不 能 免 於對 象 性 格 , 因 而 總 會 有 “ 著 相 ”( 對 對 象 性 的 執 取 )。 就 基 督 教 的人 格 神 耶 和 華 和 佛 教 淨 土 宗 的 阿 彌 陀 佛 來 說 , 始 終 還 有 人 格 性(Persgnlichkeit) 這 樣 的 對 象 性 格 。 這 種 性 格 讓 所 謂 我 與 “ 汝 ”知 識 論 上 的 自 身 與 外 物 所 成 的 主 客 的 相 對 關 係 是 不 同 的 。 倘 若“ 汝 ” 有 對 象 性 格 , 則 我 與 “ 汝 ” 的 關 係 的 另 一 面 的 我 亦 不 能 免 於對 象 性 格 , 這 便 不 能 成 為 一 絕 對 地 沒 有 對 象 性 、 絕 對 無 相 的 最 高 主體 。( 此 中 的 “ 最 高 ” 並 不 與 比 它 低 的 層 次 、 次 元 dimension 相 比較 。) 因 此 , 就 終 極 的 意 義 來 說 , 這 種 我 與 “ 汝 ” 的 雙 方 的 對 象 性格 , 還 是 要 被 超 越 、 被 克 服 的 。 能 超 越 、 克 服 這 種 對 象 性 格 的 , 只有 純 粹 力 動 , 或 它 在 主 體 方 面 所 表 現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。本 來 , 佛 教 的 空 (wunyata) 義 可 以 克 服 這 樣 的 對 象 性 格 40 。 不過 , 空 的 涵 義 太 浮 泛 , 讓 人 的 活 動 不 知 如 何 聚 焦 , 反 而 會 引 人 進 入一 種 漠 漠 無 歸 的 境 域 (Horizont); 這 種 漠 漠 無 歸 性 可 使 宗 教 的 主 體成 一 弱 勢 的 主 體 , 成 一 功 用 貧 乏 的 力 動 。 這 樣 便 不 利 於 普 渡 眾 生 的宗 教 救 贖 目 標 的 達 致 。 但 要 注 意 , 這 種 漠 漠 無 歸 的 境 域 並 不 就 是 德國 神 秘 主 義 ( Deutsche Mystik ) 大 師 如 艾 卡 特 ( Meister40阿 部 正 雄 提 “ 自 我 淘 空 的 神 ”(SELF - EMPTYING GOD) 一 觀 念 的 一 個 意 圖 ,是 要 以 佛 教 的 空 義 把 神 的 對 象 性 格 克 服 掉 。 參 看 MASAO ABE , “KENOTICGOOD AND DYNAMIC SUNYATA”, IN JOHN B . COBB AND CHRISTOPHERIVES , ED ., THE EMPTYING GOD : A BUDDHIST – JEWISH – CHRISTIAN CONVERSATION ,PP . 3 – 65 . 參 看 拙 文 < 阿 部 正 雄 論 自 我 淘 空 的 神 >, 載 於 拙 著 《 絕 對 無 的 哲 學 :京 都 學 派 哲 學 導 論 》,PP . 215 - 240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4114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Eckhart)、 柏 美 (Jacob Bghme) 他 們 所 說 的 無 基 底 者 (Ungrund)。這 無 基 底 者 可 說 是 西 方 基 督 教 神 學 中 與 正 統 派 異 調 的 具 有 否 定 意味 、 無 的 意 味 的 終 極 原 理 41 。 這 個 終 極 原 理 自 身 有 伸 縮 性 , 它 一 方面 可 以 在 自 己 的 境 域 中 自 我 聚 焦 而 成 就 基 底 (Grund); 另 方 面 , 它又 能 恆 常 地 保 持 無 基 底 的 狀 態 , 不 讓 基 底 落 於 對 象 性 格 。 這 是 無 基底 者 的 力 動 的 表 現 。 在 這 一 點 上 , 它 實 可 與 純 粹 力 動 相 比 較 。 但 我的 這 種 發 揮 , 已 溢 出 德 國 神 秘 主 義 者 言 無 基 底 者 的 底 線 之 外 了 。以 上 是 論 轉 迷 成 覺 是 生 命 存 在 自 身 的 事 , 需 要 全 情 投 入 地 、 存在 地 、 主 體 性 地 去 做 , 剝 落 一 切 對 象 性 格 , 包 括 他 力 主 義 的 耶 和 華 、阿 彌 陀 佛 的 對 象 性 格 。 這 所 謂 “ 全 情 投 入 ”, 正 是 “ 存 在 的 ”、“ 主體 性 的 ” 的 參 與 , 必 須 是 自 己 親 身 參 與 , 不 能 假 手 於 他 人 。 即 使 是借 助 於 他 力 , 自 身 亦 要 融 化 入 他 力 之 中 , 與 他 力 成 為 一 體 , 藉 著 他力 的 引 領 而 得 救 贖 。 倘 若 當 事 人 徹 底 融 入 他 力 , 真 能 與 他 力 結 成 一體 , 則 他 力 的 對 象 性 格 會 減 殺 。 在 基 督 教 神 學 中 , 保 羅 聲 稱 我 們 不要 得 到 善 , 而 要 得 到 惡 。 這 是 先 死 而 後 生 的 弔 詭 的 做 法 , 是 釜 底 抽41無 基 底 者 作 為 一 終 極 意 義 的 觀 念 , 很 可 與 京 都 哲 學 的 核 心 觀 念 絕 對 無(ABSOLUTES NICHTS) 相 比 較 , 兩 者 都 可 視 為 以 否 定 方 式 展 示 其 內 涵 的 終 極薪 的 做 法 。 他 又 聲 稱 自 己 是 憂 愁 而 充 滿 著 煩 惱 的 人 , 並 頻 頻 追 問 由死 亡 的 絕 望 境 域 中 救 出 自 己 的 人 到 底 是 誰 呢 ? 這 當 然 是 指 耶 穌 而言 。 保 羅 深 深 地 自 覺 到 自 己 是 置 身 於 罪 惡 與 死 亡 之 中 。 他 是 通 過 參予 耶 穌 的 死 亡 與 復 活 , 讓 耶 穌 在 自 己 的 生 命 中 再 生 。 他 是 真 正 能 融入 作 為 他 力 的 耶 穌 中 的 人 。 他 是 以 非 對 象 化 ( 不 把 耶 穌 他 力 視 為 對象 ) 的 方 式 而 得 救 贖 的 見 証 。對 於 他 力 以 至 任 何 事 物 加 以 對 象 化 (objektivieren), 固 然 是 轉迷 成 覺 的 大 忌 。 另 一 方 面 , 對 於 要 克 服 的 迷 執 的 覺 識 , 也 是 決 不 能缺 少 的 程 序 。 對 於 迷 執 的 覺 識 , 並 不 表 示 視 迷 執 為 對 象 , 把 迷 執 對象 化 。 無 寧 是 , 我 們 要 視 迷 執 為 自 己 生 命 存 在 的 一 部 分 , 要 對 它 有鮮 明 的 覺 識 。 這 便 是 所 謂 “ 迷 執 的 覺 識 ”。 這 是 對 於 生 命 的 負 面 的覺 識 。 在 佛 教 來 說 , 這 是 對 於 無 明 的 覺 識 ; 在 基 督 教 來 說 , 這 是 對於 惡 魔 、 罪 過 的 覺 識 。 未 經 歷 這 樣 的 覺 識 , 不 能 有 徹 底 的 宗 教 的 自覺 。 這 真 如 古 人 所 說 “ 不 經 一 番 寒 徹 骨 , 哪 得 梅 花 撲 鼻 香 ”。 這 覺識 不 是 只 限 於 佛 陀 與 耶 穌 所 有 , 而 是 任 何 人 都 可 具 有 的 , 倘 若 他 要得 到 徹 底 的 、 完 全 的 宗 教 的 自 覺 的 話 。 再 來 的 是 , 我 們 要 克 服 這 “ 迷執 的 覺 識 ”, 由 這 “ 迷 執 的 覺 識 ” 上 提 , 以 達 於 “ 同 時 否 定 迷 執 與明 覺 的 覺 識 ” 42 。 只 有 達 致 這 一 境 界 , 才 能 徹 底 臻 於 生 命 的 無 對 象原 理 。 京 都 哲 學 家 上 田 閑 照 對 這 個 問 題 有 很 深 刻 的 理 解 , 參 看 他 所 編 集 的 《ドィッ 神 秘 主 義 研 究 》, 東 京 : 創 文 社 ,1982。ドィッ 即 是 德 國 。42這 即 是 , 我 們 不 能 以 明 覺 來 克 服 迷 執 , 不 能 以 明 覺 來 取 代 迷 執 , 因 兩 者 是 在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4314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性 格 。在 這 裏 , 我 們 是 在 探 討 生 命 的 迷 執 的 對 治 問 題 。 有 人 會 提 出 惡(Bgse) 來 , 認 為 惡 較 諸 迷 執 更 為 根 本 , 或 迷 執 竟 是 惡 的 一 種 。 實際 上 , 惡 主 要 是 就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, 這 種 倫 理 的 面 相 說 的 , 這 是一 般 的 人 間 性 的 問 題 , 是 一 般 的 倫 理 學 或 道 德 哲 學 所 處 理 的 問 題 。迷 執 則 是 宗 教 的 問 題 。 對 於 惡 來 說 , 迷 執 應 是 更 難 對 治 的 , 因 它 的根 深 藏 於 潛 ( 下 ) 意 識 中 。 惡 雖 有 根 本 惡 為 根 基 , 可 追 溯 到 原 罪(Original Sin), 亦 是 潛 藏 於 下 意 識 中 。 但 上 帝 造 人 , 並 未 造 他 的原 罪 。 原 罪 是 人 自 己 招 惹 的 。 迷 執 則 不 同 , 它 的 底 子 是 無 明(avidya), 是 無 始 時 來 與 生 命 相 俱 的 。 你 不 知 它 是 從 何 時 何 地 開 始發 生 , 沒 法 追 它 的 根 原 。 這 樣 便 更 難 對 治 了 。上 面 提 到 “ 轉 迷 成 覺 ”, 其 意 是 轉 捨 迷 執 , 彰 顯 明 覺 。 這 是 心靈 或 自 我 的 同 一 事 體 的 不 同 表 述 。 我 們 甚 至 不 能 說 “ 兩 者 ” 是 同 一事 體 , 因 根 本 無 所 謂 “ 兩 ”。“ 兩 者 ” 云 云 , 只 是 分 析 地 說 轉 捨 迷執 、 彰 顯 明 覺 而 已 。 就 實 情 、 實 際 (Realitrt) 言 , 只 是 轉 迷 成 覺 這樣 一 種 工 夫 而 已 。 這 是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一 種 自 我 發 展 、 自 我 呈 顯 的 事同 一 層 面 、 次 元 之 中 。 我 們 要 突 破 由 迷 執 與 明 覺 所 成 的 背 反 , 才 能 徹 底 解 決問 題 。 關 於 這 點 , 下 面 會 有 更 詳 盡 的 闡 釋 與 發 揮 。 我 們 在 這 裏 姑 且 先 說 , 這種 突 破 是 在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救 贖 實 踐 中 的 一 種 有 辯 証 性 格 的 工 夫 。體 。順 著 分 解 一 路 下 來 , 光 是 轉 迷 而 不 成 覺 是 沒 有 用 的 , 這 只 是 虛無 主 義 (Nihilismus) 而 已 。 虛 無 主 義 否 定 一 切 , 甚 至 連 自 身 也 否定 掉 , 讓 作 為 轉 迷 的 虛 無 主 義 扮 演 催 生 成 覺 、 顯 覺 的 基 礎 的 角 式 作用 也 被 否 定 掉 , 這 真 成 了 極 端 的 虛 無 主 義 (radical nihilism) 了 。這 樣 子 的 虛 無 主 義 是 完 全 負 面 意 義 的 。 不 過 , 從 實 踐 角 度 言 , 若 善於 運 用 虛 無 主 義 , 則 它 亦 可 發 揮 正 面 的 功 能 ; 這 便 是 把 一 切 迷 妄 認識 與 行 為 都 加 以 虛 無 化 、 否 定 掉 , 好 像 胡 塞 爾 (E . Husserl) 的 中止 判 斷 (Epochu) 的 做 法 那 樣 。 分 解 地 言 , 不 做 這 一 步 , 不 把 迷 妄掃 蕩 淨 盡 , 是 不 能 真 正 顯 露 明 覺 的 。十 一 、 京 都 學 派 哲 學 的 觀 點西 谷 啟 治 是 京 都 哲 學 家 中 最 重 視 虛 無 主 義 的 問 題 與 作 用 的 。 他認 為 虛 無 (Nichts) 本 身 可 有 積 極 的 作 用 : 摧 破 一 切 迷 執 , 以 助 進於 空 的 境 界 。 阿 部 正 雄 承 其 師 說 , 把 虛 無 主 義 分 成 兩 重 。 一 是 宗 教以 前 的 虛 無 主 義 , 其 重 點 是 對 虛 無 的 自 覺 。 這 種 虛 無 主 義 超 越 一切 , 包 括 神 以 至 一 切 偶 像 權 威 在 內 。 另 一 則 是 宗 教 內 部 的 虛 無 主義 , 這 是 對 惡 魔 ( 魔 性 ) 的 自 覺 , 對 惡 魔 的 對 象 性 格 否 定 掉 。 阿 部以 為 虛 無 主 義 的 這 種 二 重 性 可 以 讓 人 的 精 神 狀 態 步 步 升 進 , 其 程 序為 :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4514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虛 無 → 無 → 有 ( 妙 有 )→ 無 化 的 力 動 體 → 真 正 的 無 相→ 絕 對 “ 無 化 ” 的 力 動 → 真 正 的 主 體其 中 , 無 化 的 力 動 體 的 主 要 作 用 是 對 “ 相 ”( 對 象 性 格 ) 的 否定 : 否 定 有 與 無 、 生 與 死 、 善 與 惡 、 罪 惡 與 救 贖 、 信 與 不 信 、 破 ( 破壞 ) 與 立 ( 創 造 )、 真 與 妄 、 神 與 魔 、 佛 與 魔 等 等 的 一 切 相 。 而 絕對 “ 無 化 ” 的 力 動 則 涵 括 一 切 , 一 切 都 在 此 力 動 中 , 在 力 動 以 外 ,一 物 也 無 43 。 阿 部 在 他 的 總 結 中 , 未 有 強 調 絕 對 “ 無 化 ” 的 力 動 , 強 調 由 “ 非 佛 非 魔 ”( 同 時 否 定 佛 與 魔 ) 的 工 夫 實 踐 而 達 致 的 無相 ( 無 對 象 性 格 ) 的 立 場 。 可 見 他 最 關 心 的 , 不 是 形 而 上 學 的 存 有論 、 現 象 學 的 問 題 , 而 是 宗 教 上 的 信 仰 與 覺 悟 的 問 題 。 絕 對 “ 無 化 ”的 力 動 是 一 形 而 上 學 的 觀 念 。 他 的 偏 向 宗 教 方 面 , 很 明 顯 地 是 受 到他 的 老 師 久 松 真 一 的 影 響 44 。在 對 於 生 命 的 迷 執 的 對 治 與 生 命 的 明 覺 的 展 露 這 一 宗 教 的 大問 題 上 , 阿 部 下 過 很 深 沉 的 觀 察 與 反 省 的 工 夫 。 這 在 他 的 《 非 佛 非魔 》 書 中 可 以 清 楚 看 到 。 不 過 , 他 運 用 另 類 的 詞 彙 來 表 述 。 他 以“ 魔 ” 來 說 迷 執 , 以 “ 無 ” 來 說 明 覺 , 而 以 “ 神 ” 來 說 基 督 教 神 學的 那 個 我 們 所 遇 合 的 具 有 永 恆 的 神 (eternal God) 的 意 味 的 “ 汝 ”(Thou)。 他 提 出 , 我 們 對 於 魔 有 虛 無 主 義 性 格 的 自 覺 45 。 這 種 自覺 至 少 有 兩 面 。 其 一 是 突 破 作 為 我 與 “ 汝 ” 中 的 “ 汝 ” 或 神 的 實 體主 義 的 立 場 , 而 與 這 立 場 的 背 後 的 非 實 體 主 義 的 “ 無 ” 相 遇 合 。 這一 面 亦 涉 及 對 神 的 否 定 原 理 。 即 是 , 它 包 含 對 “ 神 的 否 定 原 理 ”( 否定 神 的 那 種 原 理 , 亦 即 是 魔 ) 的 自 覺 在 內 。 對 於 阿 部 來 說 , 這 種 自覺 即 是 對 於 魔 的 自 覺 。 此 中 的 關 鍵 點 在 於 神 仍 然 是 有 對 象 ( 相 ) 性格 的 。 但 這 種 對 象 性 格 不 是 普 通 在 知 識 論 中 的 對 於 認 知 心 而 言 的 對象 性 格 。 至 於 作 為 “ 汝 ”(Thou) 的 神 , 則 是 全 然 非 對 象 性 格 的 46 。45這 虛 無 主 義 性 格 是 良 性 的 , 它 可 以 助 成 覺 悟 或 明 覺 的 展 露 。 它 的 作 用 在 於 否定 、 突 破 、 超 越 我 們 生 命 中 的 機 械 性 的 、 實 體 主 義 性 格 的 執 著 。43阿 部 所 提 的 這 種 力 動 , 粗 略 看 , 似 可 與 我 的 純 粹 力 動 相 比 較 , 二 者 有 不 少 相通 之 處 。 只 是 阿 部 強 調 “ 無 化 ”, 我 則 強 調 “ 純 粹 ”。 在 我 看 來 ,“ 無 化 ”仍 不 能 完 全 免 去 虛 無 主 義 的 消 極 意 味 。“ 純 粹 ” 則 排 除 一 切 經 驗 內 容 , 以 突顯 力 動 的 超 越 性 格 。44以 上 有 關 阿 部 正 雄 所 提 的 兩 重 虛 無 主 義 的 說 法 , 參 看 他 的 《 非 佛 非 魔 :TTTTTT 惡 魔 $ 問 題 》,PP . 17 – 22。46阿 部 這 樣 說 , 顯 然 表 示 神 有 兩 種 : 有 對 象 性 格 的 神 與 無 對 象 性 格 的 神 。 後 者是 從 信 仰 的 立 場 而 言 的 , 信 仰 者 與 神 已 一 體 化 了 , 故 神 沒 有 對 象 性 格 。 阿 部稱 這 種 在 一 體 化 狀 態 中 的 神 為 具 有 “ 不 是 對 象 性 的 對 象 性 ”( 不 是 相 的 相 ,無 相 之 相 ) 的 神 。 與 這 種 神 成 為 一 體 的 人 , 是 真 正 的 主 體 , 他 具 有 對 於 根 源的 實 在 (REALITY) 的 主 體 的 自 覺 。 至 於 “ 不 是 對 象 性 的 對 象 性 ”( 相 相 ) 這 種 表 述 式 中 的 兩 個 “ 對 象 性 ”( 相 ) 自 是 就 不 同 層 次 而 言 , 前 一 “ 對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47148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另 外 一 面 的 自 覺 是 , 阿 部 強 調 , 對 於 神 所 具 有 的 “ 不 是 對 象 性的 對 象 性 ”( 見 註 46), 仍 然 需 要 超 越 。 必 須 有 這 種 超 越 , 才 能 達致 徹 底 的 非 對 象 化 的 境 界 。 即 是 說 , 具 有 “ 不 是 對 象 性 的 對 象 性 ”而 作 為 “ 汝 ” 的 神 的 立 場 必 須 被 超 越 , 被 突 破 , 在 神 面 前 與 神 的 一體 性 還 需 崩 壞 , 才 能 開 啟 出 在 神 背 後 的 無 。 這 表 示 信 仰 立 場 的 瓦解 。 在 這 種 瓦 解 中 , 魔 的 立 場 ( 自 覺 ) 便 出 現 了 。 這 魔 的 立 場 是 反對 原 理 、 否 定 原 理 。 阿 部 強 調 , 我 們 要 轉 換 到 這 魔 的 立 場 中 去 , 這轉 換 使 神 信 仰 的 立 場 , 與 神 的 一 體 化 具 有 主 體 的 意 義 47 。 這 種 在 神背 後 而 作 為 神 的 基 礎 的 無 , 透 過 主 體 的 轉 換 , 作 為 魔 而 被 自 覺 出來 。 阿 部 更 強 調 , 倘 若 神 背 後 的 無 不 是 作 為 魔 而 被 自 覺 , 而 只 單 純地 作 為 無 而 被 自 覺 , 則 便 墮 於 非 主 體 性 的 思 辯 立 場 中 了 48 。 阿 部 強調 , 神 否 定 的 原 理 、 神 的 反 對 原 理 需 要 在 “ 對 神 的 體 証 ” 的 主 體 性的 崩 壞 脈 絡 下 , 才 能 有 存 在 的 、 主 體 性 的 自 覺 49 。虛 無 主 義 在 宗 教 救 贖 上 有 其 一 定 的 作 用 : 它 能 把 人 在 思 想 上 的矛 盾 、 情 意 上 的 葛 藤 、 知 見 上 的 迷 執 徹 底 否 定 掉 、 虛 無 掉 , 必 須 先做 這 一 步 工 夫 , 才 能 求 進 境 。 不 過 , 光 是 虛 無 主 義 是 不 足 的 , 它 畢竟 傾 向 於 消 極 方 面 的 破 壞 , 在 正 面 方 面 無 所 建 樹 , 只 讓 人 產 生 團 團疑 惑 , 以 至 禪 宗 的 大 疑 。 故 西 谷 啟 治 提 出 要 克 服 虛 無 , 向 空 轉 進 50 。阿 部 亦 以 魔 的 自 覺 來 說 虛 無 主 義 , 並 勸 人 克 服 虛 無 , 透 過 大 死 的 自覺 , 以 直 接 悟 入 絕 對 無 的 境 域 51 。49阿 部 似 有 這 樣 的 意 思 , 我 們 反 對 神 的 存 在 、 否 定 神 的 存 在 , 不 能 鮮 明 地 、 具象 性 ” 指 在 知 識 論 中 主 客 對 峙 關 係 中 的 對 象 性 , 後 一 “ 對 象 性 ” 則 指 以 信 仰為 基 礎 的 , 被 人 所 信 的 神 的 實 體 性 。47阿 部 似 有 這 樣 的 意 味 , 神 是 外 在 的 , 神 的 立 場 使 神 哲 理 化 、 概 念 化 , 因 而 作為 神 的 另 一 方 的 人 的 主 體 性 便 滅 殺 。 魔 則 是 內 在 的 , 是 人 自 己 的 生 命 存 在 中的 問 題 。 由 對 神 的 信 仰 轉 移 到 對 魔 的 自 覺 , 表 示 把 關 心 的 重 點 從 外 在 的 神 轉到 自 己 的 生 命 存 在 方 面 , 這 樣 會 加 強 人 的 主 體 自 覺 , 增 強 人 的 主 體 性 。48無 傾 向 於 抽 象 的 、 思 辯 的 意 味 , 魔 則 是 自 家 生 命 內 部 的 負 面 問 題 。 對 無 的 自覺 , 是 思 想 的 、 思 辯 的 事 ; 對 魔 的 自 覺 , 則 是 涉 及 自 身 的 生 命 存 在 、 自 己 的主 體 性 。 阿 部 顯 然 有 這 種 想 法 。體 地 展 示 於 思 想 的 、 思 辯 的 作 業 之 中 , 是 展 示 於 在 主 體 性 層 面 所 發 生 的 對神 的 信 仰 、 體 証 的 事 的 崩 解 中 。 即 是 , 倘 若 我 們 對 神 具 有 存 在 的 、 主 體 性 的不 信 任 , 則 這 不 信 任 只 能 發 生 於 我 們 的 主 體 性 對 神 的 信 仰 的 崩 壞 中 。 又 以 上所 論 述 阿 部 有 關 虛 無 主 義 、 魔 、 神 、 無 與 覺 悟 、 救 贖 諸 問 題 , 是 據 他 的 《 非佛 非 魔 :TTTTTT 惡 魔 $ 問 題 》 而 來 ,PP . 15 – 17。 在 有 些 未 夠 清 楚 的 地方 , 我 加 上 了 自 己 的 詮 釋 和 意 見 。50參 看 拙 文 < 西 谷 啟 治 的 空 的 存 有 論 >, 拙 著 《 絕 對 無 的 哲 學 : 京 都 學 派 哲 學導 論 》,PP . 121 - 149。51 《 非 佛 非 魔 :TTTTTT 惡 魔 $ 問 題 》,PP . 15 – 23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49150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十 二 、 我 的 省 思 與 對 京 都 哲 學 的 回 應以 下 我 要 站 在 純 粹 力 動 現 象 學 的 立 場 , 來 探 討 對 治 生 命 上 的 迷執 與 獲 致 明 覺 ( 覺 、 悟 ) 得 救 贖 的 問 題 。 我 在 上 面 已 暗 示 過 , 迷 執的 克 服 與 明 覺 的 獲 致 , 並 不 是 兩 件 相 互 分 開 的 事 , 而 是 不 能 分 開 的事 , 或 竟 是 同 一 事 體 的 不 同 面 相 、 不 同 表 述 方 式 。 當 迷 執 被 克 服 ,明 覺 便 被 獲 致 了 , 救 贖 便 出 現 了 。 絕 對 不 是 迷 執 被 克 服 , 隔 了 一 段時 間 , 才 獲 致 明 覺 , 得 救 贖 。 這 是 因 為 這 些 事 情 都 在 同 一 的 心 靈 或自 我 中 發 生 。 心 靈 或 自 我 是 一 個 整 一 體 ; 說 迷 執 便 是 整 體 的 迷 執 ,說 明 覺 便 是 整 體 的 明 覺 。 有 整 體 的 迷 執 , 便 無 整 體 的 明 覺 ; 有 整 體的 明 覺 , 便 無 整 體 的 迷 執 。 心 靈 或 自 我 決 不 會 出 現 一 部 分 是 在 迷 執狀 態 , 另 一 部 分 是 在 明 覺 狀 態 的 情 況 。這 裏 , 我 想 評 論 一 下 上 面 所 述 阿 部 正 雄 以 至 京 都 學 派 對 覺 悟 問題 的 說 法 。 首 先 , 他 們 很 強 調 覺 悟 活 動 本 身 是 存 在 性 的 (existential)和 主 體 性 的 (subjective)。 即 是 , 覺 悟 是 個 人 在 時 間 中 、 空 間 中 發生 的 事 , 當 事 人 必 須 要 全 情 投 入 到 這 種 活 動 中 去 , 把 整 個 任 務 承 擔起 來 , 不 能 推 委 於 他 人 。 田 邊 元 雖 提 出 他 力 覺 悟 的 方 式 , 但 在 他 的所 謂 “ 懺 悔 道 的 哲 學 ” 的 懺 悔 實 踐 中 , 當 事 人 必 須 誠 心 懺 悔 , 勇 於承 認 過 失 , 甚 至 承 認 自 己 不 再 值 得 存 在 於 世 上 。 只 有 這 樣 , 他 才 能得 到 他 力 大 能 的 慈 悲 救 贖 , 給 予 信 心 , 讓 自 己 生 命 內 部 的 力 量 得 以反 彈 , 而 重 新 肯 定 自 己 。 他 們 都 強 烈 地 排 拒 以 一 種 思 辯 的 、 置 身 事外 的 客 觀 態 度 來 處 理 覺 悟 與 救 贖 問 題 。 其 次 , 他 們 很 重 視 虛 無 主 義在 個 人 的 覺 悟 歷 程 中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: 蕩 除 一 切 負 面 因 素 如 知 見 上 的執 著 與 對 世 間 事 物 的 癡 戀 , 同 時 也 很 能 明 白 到 虛 無 主 義 的 弱 點 , 特別 是 它 的 否 定 的 、 摧 破 的 傾 向 , 認 為 必 須 克 服 虛 無 主 義 , 向 空 的 或絕 對 無 的 境 域 轉 進 。 在 這 種 實 踐 思 想 中 , 尼 采 (F . W . Nietzsche)、龍 樹 (Nagarjuna) 中 觀 學 (Madhyamika) 與 禪 的 影 響 非 常 明 顯 。尼 采 是 虛 無 主 義 (Nihilismus) 的 倡 導 者 , 龍 樹 是 空 (wunyata) 的發 揚 者 , 絕 對 無 (absolutes Nichts) 則 是 禪 的 無 進 一 步 向 救 贖 論 、存 有 論 方 面 發 展 的 成 果 。 第 三 , 在 處 理 背 反 的 問 題 上 , 京 都 學 者 總是 強 調 突 破 背 反 , 而 對 於 以 背 反 的 一 方 ( 如 善 ) 克 服 背 反 的 另 一 方( 如 惡 ) 的 提 議 不 以 為 然 。 他 們 認 為 , 背 反 的 雙 方 在 層 次 或 次 元(dimension) 上 是 對 等 的 , 任 何 一 方 都 不 具 有 對 另 一 方 的 跨 越 性(superiority), 因 此 , 在 背 反 內 部 試 圖 解 決 問 題 , 以 一 方 克 服 另 一方 , 如 以 善 克 服 惡 , 以 生 克 服 死 , 是 不 可 能 成 功 的 。 只 有 突 破 整 個背 反 , 同 時 否 定 背 反 的 雙 方 , 從 它 們 所 成 的 相 對 格 局 超 越 上 來 , 以臻 於 絕 對 的 境 界 , 才 能 徹 底 解 決 問 題 。 對 於 這 一 點 , 久 松 真 一 持 之最 力 , 阿 部 正 雄 也 很 受 到 他 的 影 響 。 這 種 提 法 , 基 本 上 是 正 確 的 ,與 我 自 己 所 提 的 很 相 若 。 不 過 , 他 們 通 常 只 說 突 破 背 反 , 但 對 在 實際 情 況 中 應 該 如 何 去 突 破 , 則 不 予 深 究 。 也 不 問 這 種 突 破 的 力 量 是來 自 背 反 的 內 部 呢 , 抑 是 來 自 背 反 的 外 部 呢 ? 都 不 清 楚 。現 在 我 要 集 中 評 論 阿 部 正 雄 在 對 治 生 命 的 迷 執 與 展 露 生 命 的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51152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明 覺 這 一 點 ( 兩 方 面 其 實 是 屬 於 同 一 事 體 , 故 說 “ 一 點 ”) 上 所 提出 的 說 法 。 總 括 而 言 , 就 阿 部 所 提 各 項 而 予 以 獨 立 的 處 理 說 , 他 的意 見 是 很 好 的 , 每 一 項 都 有 其 自 身 的 意 義 與 作 用 。 這 些 項 目 包 括 對虛 無 的 自 覺 、 對 魔 的 自 覺 , 無 化 的 力 動 體 、 作 為 “ 我 與 汝 ” 中 的“ 汝 ” 的 神 、 在 神 背 後 的 無 , 以 至 “ 非 佛 非 魔 ” 的 終 極 的 實 踐 格局 。 特 別 是 他 提 到 一 般 的 神 的 觀 念 仍 有 對 象 性 格 , 這 種 性 格 必 須 解除 , 以 進 於 沒 有 對 象 性 格 的 “ 我 與 汝 ” 的 “ 汝 ” 的 神 。 他 認 為 這“ 汝 ” 的 神 還 不 夠 徹 底 , 仍 有 “ 不 是 對 象 的 對 象 性 ”, 這 仍 要 超越 , 以 臻 於 完 全 沒 有 對 象 性 的 絕 對 無 的 境 界 , 其 實 踐 的 思 維 形 式 便是 他 的 書 所 標 榜 的 “ 非 佛 非 魔 ” 的 對 神 聖 性 與 世 俗 性 的 雙 邊 否 定 。不 過 , 阿 部 的 說 法 顯 然 有 其 弱 點 或 不 足 之 處 。 最 明 顯 的 是 , 一般 的 神 、“ 汝 ” 的 神 、 魔 ( 他 在 書 的 後 面 還 分 為 “ 天 魔 ” 與 “ 陰魔 ”)、 無 ( 絕 對 無 ) 這 些 關 鍵 性 的 觀 念 在 救 贖 的 脈 絡 下 如 何 緊 密地 連 結 起 來 呢 ? 他 未 有 清 晰 的 處 理 , 特 別 是 , 他 未 能 把 這 些 觀 念 恰當 地 擺 放 在 一 個 完 整 的 實 踐 的 程 序 上 , 讓 人 可 以 按 著 次 序 來 作 業 ,以 達 致 覺 悟 、 救 贖 的 目 標 。 他 對 魔 的 問 題 的 闡 釋 , 更 有 雜 亂 無 章 的傾 向 , 讓 人 難 以 把 捉 它 的 適 切 意 義 。 如 上 面 所 展 示 , 他 以 虛 無 主 義來 說 魔 的 自 覺 , 以 魔 來 說 迷 執 , 這 是 可 理 解 的 。 但 他 又 以 對 神 的 否定 原 理 ( 否 定 神 的 那 種 原 理 ) 來 說 魔 , 以 反 對 原 理 、 否 定 原 理 說 魔的 立 場 , 又 提 到 要 把 作 為 神 的 基 礎 的 無 視 為 魔 而 加 以 自 覺 。 值 得 注意 的 是 , 他 又 參 考 歐 陸 哲 學 特 別 是 存 在 主 義 、 現 象 學 的 說 法 , 視 魔為 由 人 格 神 到 無 ( 絕 對 無 ) 之 間 起 隔 離 作 用 的 無 限 的 深 淵 ; 痛 陳 對於 這 深 淵 的 自 覺 即 是 對 於 魔 的 自 覺 52 。 這 些 說 法 缺 乏 一 致 性 。 本 來 ,罪 、 苦 、 惡 、 魔 、 死 這 些 表 示 人 生 的 幽 暗 面 的 東 西 , 是 宗 教 實 踐 中挺 重 要 的 題 材 , 裏 面 充 滿 著 無 助 、 無 奈 、 悲 哀 與 莊 嚴 , 都 交 雜 在 一起 。 一 套 好 的 宗 教 學 說 、 哲 學 , 必 須 正 視 這 些 題 材 , 對 它 們 有 妥 善而 有 效 的 處 理 。 阿 部 對 人 性 中 的 魔 性 的 處 理 , 是 這 方 面 的 美 中 不 足點 。雖 然 如 此 , 我 仍 認 為 《 非 佛 非 魔 》 是 一 部 上 乘 作 品 , 阿 部 對 人性 中 的 魔 性 的 確 有 很 深 邃 的 體 會 , 對 我 們 對 神 所 生 起 的 對 象 性 格 念之 繫 之 , 這 兩 者 都 是 人 走 向 救 贖 之 路 的 障 礙 。 他 提 醒 謂 , 我 們 對 神的 體 証 仍 有 對 象 性 , 因 此 , 我 們 要 在 對 神 的 體 証 崩 解 這 一 點 上 , 展示 覺 悟 的 存 在 性 格 與 主 體 性 格 。 即 是 , 對 於 覺 悟 、 救 贖 這 樣 的 宗 教活 動 , 我 們 必 須 有 存 在 性 的 、 主 體 性 的 參 予 , 盡 量 減 殺 對 神 的 對 象性 的 執 取 53 。十 三 、 我 對 迷 覺 背 反 問 題 的 總 的 省 察52 IBID ., P . 14。53請 看 註 49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5315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現 在 我 要 正 面 探 討 迷 執 與 明 覺 的 背 反 問 題 , 以 結 束 有 關 迷 覺 背反 我 的 討 論 。 如 上 面 提 到 , 迷 執 與 明 覺 在 存 有 論 (ontology) 與 救贖 論 (soteriology) 上 是 對 等 的 , 任 何 一 方 都 不 可 能 克 服 另 外 一 方 ,因 此 , 這 個 背 反 不 能 透 過 以 明 覺 來 克 服 迷 執 , 這 種 方 式 來 解 決 。 只能 通 過 對 背 反 的 突 破 來 解 決 , 這 也 是 京 都 哲 學 家 所 提 的 背 反 問 題 的解 決 途 徑 。 但 要 突 破 背 反 , 特 別 是 迷 執 與 明 覺 的 背 反 , 談 何 容 易 ?這 兩 者 在 生 命 中 都 有 其 根 深 蒂 固 的 存 在 性 。 首 先 出 現 的 問 題 是 , 突破 背 反 的 力 量 出 自 何 處 ? 是 出 自 背 反 本 身 呢 ? 抑 是 出 自 背 反 之 外的 某 處 呢 ? 這 自 然 又 涉 及 自 力 與 他 力 的 問 題 。 倘 若 突 破 的 力 量 來 自背 反 本 身 , 則 救 贖 是 自 力 主 義 性 格 ; 倘 若 突 破 的 力 量 來 自 背 反 外部 , 則 救 贖 是 他 力 主 義 性 格 。 就 我 自 己 的 思 考 與 體 會 來 說 , 突 破 背反 的 力 量 是 不 能 來 自 背 反 之 外 的 任 何 處 。 理 據 有 二 : 一 , 突 破 背 反的 力 量 倘 若 來 自 外 界 , 則 迷 覺 背 反 我 在 根 本 的 意 義 來 說 便 同 於 委 身他 力 我 , 若 是 如 此 , 則 在 委 身 他 力 我 之 外 另 立 迷 覺 背 反 我 便 無 必要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的 覺 悟 、 得 救 贖 的 源 頭 不 在 自 身 , 而 是 在 自 身 之 外的 他 力 大 能 , 不 管 是 耶 和 華 也 好 , 阿 拉 也 好 , 阿 彌 陀 佛 也 好 。 若 迷覺 背 反 我 需 要 借 助 自 身 以 外 的 力 量 來 突 破 內 部 的 背 反 , 則 這 個 自 我仍 要 依 賴 他 力 才 能 覺 悟 得 救 贖 , 仍 不 免 於 委 身 他 力 的 模 式 。 其 背 反性 格 只 是 在 他 力 主 義 的 大 脈 絡 下 與 委 身 他 力 的 自 我 不 同 而 已 。 理 據二 是 , 就 純 粹 力 動 的 立 場 說 , 所 有 東 西 ( 存 在 的 ontisch 與 存 有 論的 ontologisch) 不 外 乎 是 自 我 與 世 界 而 已 , 其 存 有 論 的 根 源 都 是 純粹 力 動 。 除 此 之 外 , 更 無 他 物 。 自 我 之 外 , 具 有 導 向 意 義 ( 價 值 意義 ) 的 , 有 藝 術 或 美 學 的 靈 台 明 覺 我 、 道 德 的 同 情 共 感 我 、 宗 教 的本 質 明 覺 我 、 委 身 他 力 我 和 迷 覺 背 反 我 。 認 知 我 的 導 向 意 義 未 能 確定 下 來 。 在 這 些 自 我 中 , 除 迷 覺 背 反 我 本 身 不 計 外 , 其 他 形 態 的 自我 都 不 能 提 供 助 力 , 以 突 破 迷 覺 背 反 我 中 的 背 反 。 至 於 世 界 方 面 ,如 後 面 要 闡 述 的 , 這 是 一 個 動 場 ( 力 動 場 所 ) 的 世 界 , 它 雖 是 有 機的 性 格 , 與 自 我 也 有 感 應 , 能 回 應 自 我 的 呼 喚 而 呈 露 、 開 顯 自 己 ,但 力 動 (Vitalitrt) 總 是 微 弱 , 不 足 以 幫 助 迷 覺 背 反 我 突 破 其 背 反 。基 於 上 面 所 提 的 兩 個 理 據 , 我 們 可 以 肯 定 地 說 , 要 突 破 迷 覺 背反 我 中 的 背 反 , 只 能 倚 靠 背 反 自 己 。 它 必 須 進 行 自 我 突 破 。 故 迷 覺背 反 我 的 覺 悟 得 救 贖 必 是 自 力 主 義 的 。 這 個 背 反 由 迷 執 與 明 覺 兩 個性 質 相 對 反 的 要 素 構 成 。 如 上 面 所 述 , 迷 執 是 純 粹 力 動 所 詐 現 的 氣稟 使 然 , 這 是 一 種 沒 有 運 作 方 向 而 只 是 不 斷 絕 地 向 所 接 觸 到 的 事 物癡 戀 、 執 取 的 生 命 要 素 , 其 中 不 可 能 有 突 破 背 反 的 力 量 。 明 覺 則 是純 粹 力 動 在 主 體 方 面 所 表 現 的 睿 智 的 直 覺 本 有 的 明 覺 ; 但 這 明 覺 由於 迷 執 的 氣 稟 常 在 左 右 障 礙 與 干 擾 , 致 狀 態 不 穩 定 , 有 時 明 覺 顯露 , 有 時 則 明 覺 沉 隱 。 當 明 覺 顯 露 時 , 迷 執 即 暫 時 收 歛 起 來 , 不 起障 礙 與 干 擾 ; 當 明 覺 沉 隱 時 , 迷 執 即 出 動 , 橫 行 無 忌 地 肆 虐 , 讓 生命 沉 淪 。 這 種 情 況 不 停 地 重 複 發 生 , 迷 執 與 明 覺 這 兩 種 性 格 相 反 的生 命 要 素 , 總 是 癡 纏 在 一 起 , 處 於 敵 對 狀 態 , 不 停 地 相 互 鬥 爭 抗 衡 ,讓 生 命 動 蕩 不 穩 。 突 破 背 反 的 力 量 便 存 在 於 作 為 背 反 的 一 邊 的 明 覺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55156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三 期 / 二 ΟΟ 五 年 六 月 二 十 五 日裏 頭 。要 特 別 指 出 的 是 , 在 背 反 中 的 迷 執 與 明 覺 雙 方 應 該 都 是 在 相 對的 次 元 (dimension) 中 。 特 別 是 明 覺 , 它 本 來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明 覺 。睿 智 的 直 覺 直 承 純 粹 力 動 而 來 , 而 且 在 一 切 有 情 眾 生 中 都 有 其 自 我同 一 性 (self-identity), 故 是 有 普 遍 性 的 , 因 而 也 應 是 絕 對 性 格 的 。明 覺 既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的 明 覺 , 自 然 也 是 絕 對 性 格 的 。 但 由 於 它 與 迷執 成 一 背 反 關 係 , 凡 在 關 係 網 絡 中 的 東 西 都 有 限 制 性 , 都 無 真 正 的自 由 可 言 , 都 是 相 對 性 格 的 。 因 此 , 在 背 反 中 的 明 覺 也 應 是 相 對 性格 的 , 只 要 它 脫 離 不 了 背 反 關 係 , 它 總 是 相 對 性 格 。 這 相 對 性 格 是由 睿 智 的 直 覺 下 陷 到 背 反 之 中 而 沾 上 的 。 它 沉 淪 到 背 反 的 關 係 網絡 , 以 明 覺 的 身 分 而 與 迷 執 相 對 待 , 明 覺 即 不 得 不 轉 成 相 對 性 格 。明 覺 雖 是 相 對 性 格 , 它 總 是 睿 智 的 直 覺 下 陷 到 背 反 之 中 而 成 , 故 還是 潛 藏 著 後 者 的 自 由 性 與 絕 對 性 。 一 旦 明 覺 能 從 與 迷 執 所 成 的 背 反中 霍 然 而 起 , 超 越 、 突 破 背 反 , 自 我 上 提 而 回 歸 向 睿 智 的 直 覺 , 便能 回 復 原 來 的 絕 對 性 格 。 因 此 , 在 背 反 中 的 明 覺 有 自 我 霍 然 躍 起 、突 破 背 反 的 能 力 。 若 以 天 台 宗 智 顗 大 師 的 詞 彙 來 說 , 在 一 念 無 明 法性 心 中 , 法 性 與 無 明 這 兩 個 正 反 因 素 糾 纏 在 一 起 , 而 成 一 個 背 反 。由 於 法 性 心 淪 於 背 反 中 , 為 無 明 所 纏 , 它 便 因 此 失 去 自 由 性 與 絕 對性 。 一 朝 法 性 心 悟 得 自 身 本 來 自 性 清 淨 無 染 , 便 能 自 背 反 中 反 彈 而起 , 突 破 背 反 , 回 復 原 來 的 法 性 的 絕 對 自 由 的 狀 態 , 而 且 能 轉 化 無明 。 這 便 是 所 謂 “ 無 明 即 法 性 ”。在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脈 絡 下 講 覺 悟 得 救 贖 , 是 最 難 講 的 。 即 是 說 ,在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背 景 下 尋 求 覺 悟 得 救 贖 , 難 度 是 很 高 的 。 這 種 宗 教實 踐 有 很 濃 厚 的 辯 証 意 味 。 具 體 地 說 , 此 中 有 兩 面 辯 証 作 業 。 第 一面 是 明 覺 自 身 要 隨 時 警 覺 , 對 自 己 的 行 為 時 常 保 持 一 種 批 評 甚 至 批判 的 眼 光 , 一 感 覺 有 下 墮 傾 向 , 便 要 把 注 意 力 提 起 , 斷 然 採 取 果 斷行 動 , 努 力 把 自 己 從 本 來 所 置 身 於 其 中 的 相 對 性 的 次 元 上 提 至 絕 對性 的 次 元 。 這 是 通 過 否 定 自 身 的 相 對 性 格 , 以 達 於 絕 對 性 格 的 辯 証作 業 。 同 時 在 另 一 面 , 要 以 自 身 的 明 覺 照 察 恆 時 與 自 己 癡 纏 在 一 起的 迷 執 , 在 背 反 這 一 整 一 的 狀 態 中 盡 力 鬥 爭 , 衝 破 背 反 , 突 越 開 來 ,回 頭 把 迷 執 轉 成 明 覺 。 這 是 另 一 面 的 辯 証 作 業 。 要 注 意 這 兩 面 辯 証作 業 , 是 同 時 同 步 進 行 的 , 只 是 一 面 是 在 明 覺 內 部 中 進 行 , 另 一 面則 是 在 作 為 一 個 整 體 的 背 反 中 進 行 54 。以 上 所 論 述 的 在 迷 覺 背 反 我 之 中 對 於 背 反 的 突 破 , 是 以 分 析 的方 式 來 進 行 , 那 是 為 了 易 於 理 解 的 原 故 。 實 際 上 , 這 種 突 破 是 一 種綜 合 性 的 宗 教 實 踐 。 分 析 地 說 , 在 背 反 中 的 明 覺 與 迷 執 都 是 相 對 性格 ; 特 別 是 明 覺 , 它 作 為 明 覺 , 只 是 一 種 光 景 。 真 正 的 、 絕 對 的 明54這 種 辯 証 的 宗 教 救 贖 作 業 並 不 只 限 於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範 圍 之 內 。 委 身 他 力 我 的實 踐 , 也 有 強 烈 的 辯 証 色 彩 。 日 本 淨 土 真 宗 有 “ 惡 人 正 機 ” 的 說 法 , 認 為 愈是 窮 凶 極 惡 的 人 , 愈 能 成 為 他 力 救 贖 的 對 象 。


宗 教 義 自 我 的 現 象 學 導 向 與 我 對 佛 教 的 教 相 判 釋 ( 上 ) 157覺 隱 匿 在 這 光 景 的 明 覺 之 中 。 絕 對 的 明 覺 突 破 光 景 明 覺 , 同 時 也 突破 這 光 景 明 覺 與 迷 執 所 造 成 的 背 反 。 絕 對 的 明 覺 突 破 光 景 明 覺 與 後者 跟 迷 執 所 造 成 的 背 反 , 而 成 就 了 迷 覺 背 反 我 的 覺 悟 得 救 贖 的 宗 教目 標 , 是 絕 對 的 明 覺 的 呈 顯 、 自 我 呈 顯 。 這 正 應 合 海 德 格 的 名 言 :實 有 的 本 質 便 是 呈 顯 。 在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的 情 況 也 是 一 樣 。 與 無 明相 結 合 而 成 一 背 反 的 法 性 是 光 景 法 性 , 真 正 的 、 絕 對 的 法 性 匿 藏 在這 光 景 法 性 之 中 。 真 正 的 、 絕 對 的 法 性 突 破 光 景 法 性 , 同 時 也 突 破這 光 景 法 性 與 無 明 所 結 成 的 背 反 , 而 呈 顯 自 己 。 而 作 為 “ 平 常 心 ”或 “ 平 常 一 念 心 ” 的 一 念 無 明 法 性 心 便 成 就 了 無 明 即 法 性 的 自 我轉 化 。最 後 要 澄 清 一 句 在 我 們 日 常 生 活 中 常 聽 到 的 話 。 一 般 人 總 是 喜歡 說 正 邪 不 兩 立 、 邪 不 能 勝 正 的 話 , 又 表 示 正 義 最 終 會 克 服 、 戰 勝邪 惡 。 就 背 反 的 立 場 來 說 , 正 義 與 邪 惡 正 好 構 成 一 個 背 反 , 由 於 兩方 在 存 有 論 、 價 值 論 上 是 對 等 的 , 其 次 元 相 同 , 故 不 可 能 有 一 方 克服 、 戰 勝 他 方 的 情 況 出 現 。 除 非 你 從 正 義 一 方 用 功 , 突 破 這 個 背 反 。這 樣 , 正 義 與 邪 惡 的 相 對 性 格 都 被 克 服 , 最 後 達 致 絕 對 的 正 義 。 一般 人 總 喜 歡 說 這 樣 的 話 , 只 表 示 他 們 的 主 觀 願 望 或 信 仰 而 已 ; 從 理論 、 義 理 上 言 , 這 種 話 是 無 效 的 。( 未 完 待 續 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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