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東歐11 天(世外桃源•溫泉勝地)之旅 - 美麗華旅遊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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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EBB11DAY 7維 也 納 ~ 環 形 廣 場 ~ 市 政 廳 ~ 莫 札 特 紀 念 像 ~ 荷 夫 堡 ~ 聖 史 提 芬 大 教 堂 ~ 百 水 公 寓 「 古 怪 屋 」~ 布 拉 格 ( 捷 克 )Vienna~ Ring Road~ City Park~ Parliament Building~ Monument of Wolfgang Amadeus Mozart ~Hofburg~ St.Stephen Church~ Hunderwasser Haus~ Prague (Czech Republic)早 餐 於 酒 店 餐 廳 。 餐 後 遊 罷 乘 專 車 前 往 市 內 之 環 形 廣 場 , 市 政 廳 、 國 會 大 廈 、 莫 札 特 紀 念 像 及 維 也 納 大 學 等 建 築 物 , 繼 後 前 往 奧 地 利 皇 朝 時 期 之 冬 宮 ~ 荷 夫 堡 , 該 處 亦 是 世 界 聞名 之 維 也 納 兒 童 合 唱 團 表 演 場 地 。 遊 畢 後 途 經 英 雄 廣 場 , 前 往 市 內 最 著 名 之 聖 史 提 芬 大 教 堂 。 繼 而 前 往 由 著 名 的 設 計 師 白 水 先 生 所 興 建 重 要 作 品 百 水 公 寓 , 這 排 公 寓 被 當 地 人 暱稱 為 「 古 怪 屋 」, 整 個 建 築 運 用 巴 洛 克 的 不 協 調 對 稱 與 新 藝 術 的 花 草 裝 飾 , 每 一 層 樓 都 漆 上 不 同 的 顏 色 , 不 規 則 大 小 的 窗 戶 , 讓 你 眼 界 大 開 。 午 餐 於 當 地 餐 廳 。 餐 後 驅 車 前 往 百塔 之 城 美 譽 之 捷 克 首 都 ~ 布 拉 格 。 晚 餐 於 當 地 餐 廳 品 嚐 波 希 米 亞 特 色 猪 手 餐 及 啤 酒 餐 。DAY 8布 拉 格 ( 捷 克 )~ 舊 市 政 廳 ~ <strong>天</strong> 文 鐘 ~ 城 堡 區 ~聖 維 特 大 教 堂 ~ 舊 城 區 ~ 查 理 四 世 大 橋 ~( 自 費 : 卡 羅 維 利 溫 泉 區 )Prague (Czech )~ Old Town Hall ~ AstronomicalClock ~Castle Area ~ ST. Vitus Cathedral ~Old Town ~ Karl Bridge早 餐 於 酒 店 餐 廳 。 布 拉 格 於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時 受 到 較 少 破 壞 , 故 如 今 仍 保 留 了 不 少 中 世紀 風 貌 特 色 的 建 築 物 。 此 外 , 捷 克 更 成 為 東 歐 共 產 集 團 解 體 後 , 最 多 遊 客 前 往 的 一 個 熱門 旅 遊 熱 點 。 午 餐 於 當 地 餐 廳 。 餐 後 首 先 遊 覽 舊 市 中 心 前 往 舊 市 政 廳 參 觀 於 鐘 樓 上 的 <strong>天</strong>文 鐘 , 大 鐘 每 到 整 點 時 , 便 有 一 副 人 骨 敲 起 喪 鐘 , 特 色 非 常 。 繼 後 前 往 布 拉 格 城 堡 , 此城 堡 位 於 伏 爾 塔 瓦 河 畔 之 高 山 上 , 為 中 世 紀 波 希 米 亞 皇 宮 所 在 地 , 城 內 之 聖 維 特 大 教 堂 ,見 證 著 該 國 光 榮 歷 史 , 團 友 可 籍 此 參 觀 這 個 已 經 擁 有 六 百 多 年 歷 史 之 歌 德 式 教 堂 。 及 後於 舊 城 購 物 區 之 露 <strong>天</strong> 市 集 或 波 希 米 亞 水 晶 店 , 選 購 地 道 特 色 手 信 , 又 或 於 查 理 四 世 大 橋 ,欣 賞 藝 術 家 之 街 頭 表 演 及 寫 生 , 盡 情 享 受 歐 陸 風 情 。 是 日 晚 餐 自 備 。<strong>天</strong> 文 鐘城 堡 區DAY 9布 拉 格 ~ 德 雷 斯 頓 ( 德 國 )~ 劇 院 廣 場 ~ 森 柏 劇 院 ~ 長 達 120 公 尺 陶 瓷 壁 畫 「 君 王 出 巡 圖 」~ 馬 丁 路 得 像 ~ 瑪 利亞 教 堂 ~ 史 偉 加 園 ~ 柏 林 ~ 購 物 大 道Prague ~ Dresden(Germany)~Theatre Platz ~ Zwinger ~City Tour ~Berlin ~ Shopping District早 餐 於 酒 店 餐 廳 。 驅 車 前 往 有 德 國 「 佛 羅 倫 斯 」 之 稱 的 德 雷 斯 頓 , 全 市 建 築 物 都 充 滿 意 大 利 特 色 , 加 上 多 位 出 色 的 藝 術 家 及 作 曲 家 如 舒 曼 亦 曾 定 居 於 此 , 使 這 個 城 市 更 具 吸 引 力 。午 餐 於 當 地 餐 廳 。 餐 後 作 市 內 觀 光 。 首 先 參 觀 劇 院 廣 場 、 森 柏 劇 院 及 奧 古 斯 汀 紀 念 像 , 而 充 滿 德 國 巴 洛 克 風 格 建 築 之 史 偉 加 園 更 是 愛 好 攝 影 人 仕 不 容 錯 過 之 地 方 。 及 後 途 前 往 欣賞 長 達 120 公 尺 陶 瓷 壁 畫 「 君 王 出 巡 圖 」, 馬 丁 路 得 像 及 瑪 利 亞 教 堂 。 繼 後 驅 車 前 往 90 年 代 東 、 西 德 統 一 後 首 都 ∼ 柏 林 。 第 二 次 世 界 大 戰 後 , 由 於 德 國 是 戰 敗 國 的 關 係 , 被 英 、美 、 法 、 蘇 共 同 統 治 。 但 在 60 年 代 初 期 , 因 東 西 方 冷 戰 的 原 因 , 柏 林 圍 牆 一 夜 之 間 建 成 , 結 果 德 國 被 一 分 為 二 , 直 至 90 年 代 初 期 才 得 以 統 一 。 抵 達 後 , 首 先 前 往 前 西 柏 林 市 中心 的 大 道 閒 逛 , 體 會 一 下 這 個 幾 十 年 來 被 稱 為 “ 民 主 孤 島 ” 的 三 不 管 城 市 。 繼 後 乘 專 車 前 往 昔 日 西 柏 林 區 途 經 KURFURSTENSDAMM 購 物 大 道 。 晚 餐 特 別 安 排 享 用 著 名 德 國 特色 香 腸 及 啤 酒 餐 。布 蘭 登 堡 門柏 林 圍 牆DAY 11香 港 Hong Kong航 機 於 是 日 安 抵 香 港 。DAY 10柏 林 ~ 勝 利 紀 念 碑 ~ 柏 林 圍 牆 ~ 查 理 檢 查 站 ~ 布 蘭 登 堡 門 ~德 國 國 會 ~( 自 費 : 德 國 博 物 館 / 佩 嘉 蒙 博 物 館 ) 香 港Berlin ~ Victory Column ~ Berlin Wall ~ Check Point ~Brandenburg Gate ~ Parliament Building Hong Kong早 餐 於 酒 店 餐 廳 。 餐 後 隨 即 遊 覽 市 內 名 勝 。 如 勝 利 紀 念 碑 、 戰 爭 紀 念 公 園 及 標 誌 著 共 產 政 權 倒 台 之 柏 林 圍 牆 ,均 為 參 觀 之 列 。 其 後 途 經 著 名 之 查 理 檢 查 站 並 前 往 象 徵 德 國 統 一 之 布 蘭 登 堡 門 及 德 國 國 會 。 午 餐 於 當 地 餐 廳 。餐 後 自 由 活 動 , 團 友 於 指 定 時 間 集 合 乘 專 車 前 往 機 場 轉 乘 英 航 經 倫 敦 或 乘 坐 瑞 航 經 蘇 黎 世 或 乘 坐 法 航 經 巴 黎 或乘 坐 俄 航 經 莫 斯 科 轉 飛 返 香 港 。 旅 程 圓 滿 結 束 , 祝 君 旅 途 愉 快 註 :1.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(TIC) 建 議 旅 客 出 發 前 購 買 綜 合 旅 遊 保 險 。2. 凡 參 加 此 團 之 客 人 , 必 須 持 有 效 之 綜 合 旅 遊 保 險 ; 建 議 客 人 於 本 社 購 買 旅 遊 保 險 。3. 建 議 領 隊 、 導 遊 及 司 機 服 務 費 全 程 合 共 港 幣 11 <strong>天</strong> $1320( 旅 行 團 服 務 費 屬 建 議 性 質 )。a) 停 留 尾 站 , 停 留 附 加 費 為 $1500, 另 需 補 回 當 地 機 場 稅 。b) 更 改 回 程 尾 站 於 其 它 歐 洲 城 市 , 需 補 附 加 費 $1700( 不 包 內 陸 機 票 及 當 地 回 程 機 場 稅 )。4. 行 程 中 所 安 排 之 購 物 商 店 , 其 產 品 或 服 務 並 非 由 本 公 司 所 提 供 , 因 此 , 團 友 必 須 清 楚 了 解 其 價 格 、 產 品 或 服 務 質 素 等 才 決 定 購 買 。 如 於 購 貨 後 感 到 不 滿 , 可 先 透 過 導 遊 處 理 , 或 於 購 貨 日 起 計 30 <strong>天</strong> 內將 完 全 未 經 使 用 及 包 裝 完 整 的 貨 品 交 回 本 公 司 代 為 轉 交 有 關 商 店 , 旅 客 請 保 留 單 據 正 本 。 是 否 可 辦 理 全 數 退 款 , 由 有 關 商 店 作 最 終 決 定 。5. 凡 持 中 國 護 照 (PRC) 客 人 , 必 須 自 備 有 最 少 兩 次 之 有 效 英 國 入 境 簽 証 。6. 行 程 表 所 列 載 的 航 班 資 料 、 交 通 、 酒 店 級 數 等 安 排 , 將 可 能 因 應 不 同 出 發 日 期 而 有 所 變 動 。 如 此 等 變 動 於 報 名 後 發 生 , 則 本 公 司 會 作 個 別 通 知 。7. 行 程 、 膳 食 及 住 宿 之 先 後 次 序 只 供 參 考 , 一 切 以 當 地 接 待 社 安 排 為 準 。8. 最 近 更 新 行 程 單 張 及 確 實 團 費 均 以 報 團 當 時 為 準 , 旺 季 加 幅 另 行 通 知 。9. 如 因 <strong>天</strong> 氣 問 題 未 能 安 排 前 往 十 六 湖 國 家 公 園 及 布 斯 當 娜 鐘 乳 洞 、 行 程 將 會 取 消 。10. 行 程 內 住 宿 酒 店 只 供 參 考 , 一 般 以 (3 至 4 星 級 ) 為 主 , 部 份 地 區 酒 店 不 設 冷 氣 。 將 於 肯 定 出 發 及 總 人 數 確 定 後 才 落 實 , 並 於 出 發 前 由 領 隊 通 知 。11. 如 遇 當 地 特 別 節 日 或 大 型 會 議 而 不 能 安 排 入 住 行 程 單 張 上 所 述 之 城 市 酒 店 , 則 會 安 排 入 住 附 近 之 城 市 同 級 酒 店 , 並 於 出 發 前 由 領 隊 通 知 。12. 本 公 司 之 團 費 乃 根 據 當 時 國 際 貨 幣 兌 換 率 而 訂 。 若 遇 外 幣 大 幅 浮 動 , 本 公 司 保 留 在 出 發 前 調 整 費 用 之 權 利 , 拒 絕 繳 交 者 , 其 參 團 資 格 會 被 取 消 而 所 繳 交 費 用 並 全 數 退 還 。13. 確 保 消 費 者 權 益 , 報 名 前 請 向 分 行 職 員 索 取 細 則 詳 情 , 或 請 參 閱 收 據 背 面 責 任 細 則 。14. 經 由 熱 線 中 心 報 名 或 本 公 司 透 過 電 話 通 知 旅 客 有 關 行 程 資 料 , 一 切 談 話 內 容 均 可 能 會 被 錄 音 及 作 日 後 參 考 之 用 。15. 本 公 司 保 留 合 併 旅 行 團 之 權 利 。16. 本 社 安 排 三 人 一 房 ( 須 視 乎 個 別 酒 店 安 排 , 有 可 能 為 三 人 房 或 雙 人 房 加 床 )。17. 行 程 中 各 項 活 動 皆 按 整 體 需 要 而 設 計 及 安 排 , 旅 客 參 加 此 等 活 動 時 , 應 遵 守 服 務 人 員 之 指 引 及 安 排 , 並 先 衡 量 個 人 年 齡 、 體 格 、 健 康 狀 況 , 以 及 當 時 <strong>天</strong> 氣 環 境 及 活 動 內 容 等 , 以 評 估 應 否 參 與 , 並 須 承擔 由 此 而 引 致 的 一 切 責 任 及 後 果 。 旅 客 更 應 根 據 實 際 情 況 , 於 參 與 活 動 前 , 先 徵 詢 醫 生 或 專 業 人 士 之 意 見 。18. 如 行 程 中 德 國 桑 索 希 宮 因 維 修 或 因 其 它 因 素 而 未 能 入 內 參 觀 , 則 安 排 其 它 宮 取 代 。19. 根 據 航 空 公 司 條 例 , 如 出 發 後 自 行 放 棄 乘 坐 其 中 一 段 機 位 , 往 後 的 機 段 ( 機 位 ) 會 自 動 取 消 。 故 此 , 客 人 如 有 以 上 更 改 , 必 須 出 發 最 少 15 <strong>天</strong> 前 向 本 公 司 提 出 申 請 。20. 如 回 程 停 留 之 團 體 經 濟 艙 之 機 位 級 別 (Class) 滿 額 而 須 提 升 更 高 之 團 體 經 濟 艙 級 別 (Class), 客 人 須 補 回 額 外 附 加 費 $500 至 $3000 不 等 , 屆 時 將 有 專 人 通 知 。21. 根 據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關 於 『 會 員 因 迫 不 得 已 理 由 而 取 消 旅 行 團 』 的 第 二 百 零 三 號 指 引 , 旅 行 社 如 因 『 迫 不 得 已 理 由 』 取 消 旅 行 團 , 處 理 團 員 退 款 時 可 以 收 取 該 指 引 列 明 的 手 續 費 , 及 退 票 費 ( 如 適 用 );詳 情 請 瀏 覽 香 港 旅 遊 業 議 會 網 站 ( www.tichk.org )。22. 此 行 程 單 張 適 用 於 2012 年 9 月 1 日 至 12 月 31 日 止 出 發 之 團 隊 。更 新 日 期 : EEBB11(160812)EUA_SEP 取 代 EEBB11(260512)EUA_SE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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