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我國籌設優良企業組織可行性之研究結案 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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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4) 政 府 的 角 色 : 一 般 將 管 控 產 業 成 員 行 為 的 工 具 分 成 三 種 : 政 府 組 織 , 即所 謂 命 令 控 制 管 理 模 式 (command and control type of regulation); 產 業 自律 組 織 (industry self-organization); 市 場 組 織 , 即 自 由 放 任 (laissez-faireapproach)。 美 國 乃 為 資 本 主 義 盛 行 之 國 家 , 政 府 角 色 是 越 小 越 好 ,BBB在 成 立 之 前 , 市 場 即 為 自 由 放 任 的 , 但 因 不 實 廣 告 盛 行 , 導 致 市 場 失 靈 ,因 此 逐 漸 走 向 了 產 業 自 律 組 織 的 方 向 。 反 觀 我 國 , 政 府 一 直 以 來 在 市 場上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監 管 角 色 , 以 法 律 或 政 策 來 維 護 市 場 的 公 平 , 但 近 年來 由 於 消 費 問 題 的 複 雜 程 度 增 高 , 加 上 政 策 失 敗 、 政 府 失 靈 等 因 素 , 使得 消 費 者 對 於 政 府 的 信 心 降 低 , 但 消 費 者 對 於 非 營 利 組 織 的 信 賴 程 度 無法 像 國 外 可 以 取 代 政 府 的 管 制 , 換 句 話 說 , 在 我 國 類 似 機 構 若 無 政 府 的支 持 , 單 憑 自 身 的 力 量 恐 難 以 建 立 公 信 力 , 但 政 府 的 介 入 又 可 能 使 組 織的 中 立 立 場 受 到 質 疑 , 在 我 國 卻 是 兩 難 的 困 境 。綜 結 以 上 , 儘 管 我 國 缺 乏 類 似 美 國 BBB 這 樣 一 個 自 律 組 織 , 而 也 有 必 要 成立 一 個 這 樣 的 組 織 , 但 我 國 在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意 識 尚 未 完 全 成 熟 , 企 業 恐 怕 難 有 主動 發 起 的 動 機 與 意 願 。 但 我 國 與 美 國 的 社 會 文 化 不 同 , 美 國 BBB 是 由 企 業 主 動發 起 成 立 , 政 府 並 未 從 中 干 涉 太 多 , 但 我 國 與 美 國 的 經 濟 政 治 、 社 會 文 化 環 境 不同 , 我 國 政 府 在 市 場 上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, 消 費 者 對 於 政 府 也 有 相 當 的 期 待 , 因 此政 府 不 能 完 全 期 待 我 國 企 業 主 動 發 起 運 作 , 政 府 必 須 扮 演 其 角 色 與 功 能 。 事 實 上 ,諸 多 學 者 根 據 管 理 及 效 率 的 觀 點 , 主 張 最 佳 的 運 作 模 式 是 結 合 自 律 與 正 式 的 法 律體 系 , 此 種 共 管 理 機 制 (co-regulatory mechanism) 也 可 稱 為 自 律 的 一 種 形 式 , 即 「 管理 下 的 自 律 」(regulated self-regulation), 若 政 府 發 揮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和 功 能 , 則 此種 方 式 的 自 律 對 於 消 費 環 境 的 幫 助 將 更 甚 於 完 全 期 待 企 業 自 律 。 因 此 , 我 國 若 要籌 設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, 政 府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應 可 透 過 立 法 、 獎 勵 、 宣 導 等 方 式 , 建 立一 個 注 重 企 業 自 律 誠 信 與 社 會 責 任 的 環 境 , 促 進 企 業 公 民 行 為 , 鼓 勵 企 業 發 起 類似 於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的 自 律 組 織 , 可 以 提 供 設 立 經 費 與 營 運 經 費 的 資 助 , 但 不 涉 入組 織 的 運 作 , 由 企 業 本 身 來 運 作 , 才 符 合 自 律 精 神 。 但 在 培 養 這 樣 的 環 境 成 熟 之前 , 政 府 仍 可 以 學 習 BBB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, 整 合 於 目 前 我 國 存 在 的 組 織 或 機 構 中 ,以 落 實 消 費 者 保 護 工 作 與 營 造 良 好 消 費 環 境 的 立 場 。149

第 三 節 結 論依 據 前 述 我 國 籌 設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可 行 性 分 析 , 本 研 究 認 為 , 美 國 BBB 組 織乃 為 因 要 求 企 業 負 起 誠 信 的 責 任 , 而 由 企 業 發 起 的 自 律 組 織 , 在 我 國 的 社 會 環 境尚 未 成 熟 之 時 , 要 企 業 主 動 發 起 並 運 作 這 樣 的 組 織 尚 有 困 難 。 而 政 府 與 企 業 的 任務 與 角 色 不 同 , 兩 者 互 不 能 取 代 對 方 角 色 , 各 自 有 其 本 身 需 要 承 擔 的 責 任 , 若 由政 府 來 設 立 運 作 , 將 會 失 去 企 業 自 律 誠 信 精 神 的 原 意 , 政 府 恐 怕 不 應 該 也 無 必 要涉 入 其 中 組 織 之 運 作 , 因 此 , 本 研 究 有 以 下 幾 點 結 論 :一 、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的 精 神 乃 為 企 業 誠 信 , 我 國 目 前 未 存 在 但 也 必 須 存 在 一個 跨 產 業 、 強 調 誠 信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自 律 組 織 , 但 不 應 該 由 政 府 來設 立 與 運 作 , 若 由 政 府 設 立 將 會 失 去 其 精 神 , 並 且 恐 怕 與 目 前 我 國 已存 在 的 組 織 差 異 不 大 。二 、 雖 然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應 由 企 業 主 動 發 起 , 但 是 美 國 BBB 的 相 關 功 能 , 尤其 是 信 任 報 告 , 對 於 消 費 者 保 護 工 作 有 極 大 的 幫 助 , 政 府 應 該 考 慮 將這 些 功 能 納 入 現 有 的 組 織 或 機 構 中 , 以 保 護 消 費 者 權 益 並 建 立 良 好 消費 環 境 。三 、 政 府 應 該 培 養 與 建 立 一 個 重 視 企 業 誠 信 與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的 環 境 , 提 供相 關 誘 因 , 並 扮 演 召 集 人 的 角 色 , 積 極 邀 請 企 業 舉 辦 論 壇 會 議 , 邀 請企 業 主 動 設 立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, 必 要 之 時 可 提 供 設 立 經 費 之 資 助 。150

(4) 政 府 的 角 色 : 一 般 將 管 控 產 業 成 員 行 為 的 工 具 分 成 三 種 : 政 府 組 織 , 即所 謂 命 令 控 制 管 理 模 式 (command and control type of regulation); 產 業 自律 組 織 (industry self-organization); 市 場 組 織 , 即 自 由 放 任 (laissez-faireapproach)。 美 國 乃 為 資 本 主 義 盛 行 之 國 家 , 政 府 角 色 是 越 小 越 好 ,BBB在 成 立 之 前 , 市 場 即 為 自 由 放 任 的 , 但 因 不 實 廣 告 盛 行 , 導 致 市 場 失 靈 ,因 此 逐 漸 走 向 了 產 業 自 律 組 織 的 方 向 。 反 觀 我 國 , 政 府 一 直 以 來 在 市 場上 扮 演 了 很 重 要 的 監 管 角 色 , 以 法 律 或 政 策 來 維 護 市 場 的 公 平 , 但 近 年來 由 於 消 費 問 題 的 複 雜 程 度 增 高 , 加 上 政 策 失 敗 、 政 府 失 靈 等 因 素 , 使得 消 費 者 對 於 政 府 的 信 心 降 低 , 但 消 費 者 對 於 非 營 利 組 織 的 信 賴 程 度 無法 像 國 外 可 以 取 代 政 府 的 管 制 , 換 句 話 說 , 在 我 國 類 似 機 構 若 無 政 府 的支 持 , 單 憑 自 身 的 力 量 恐 難 以 建 立 公 信 力 , 但 政 府 的 介 入 又 可 能 使 組 織的 中 立 立 場 受 到 質 疑 , 在 我 國 卻 是 兩 難 的 困 境 。綜 結 以 上 , 儘 管 我 國 缺 乏 類 似 美 國 BBB 這 樣 一 個 自 律 組 織 , 而 也 有 必 要 成立 一 個 這 樣 的 組 織 , 但 我 國 在 企 業 社 會 責 任 意 識 尚 未 完 全 成 熟 , 企 業 恐 怕 難 有 主動 發 起 的 動 機 與 意 願 。 但 我 國 與 美 國 的 社 會 文 化 不 同 , 美 國 BBB 是 由 企 業 主 動發 起 成 立 , 政 府 並 未 從 中 干 涉 太 多 , 但 我 國 與 美 國 的 經 濟 政 治 、 社 會 文 化 環 境 不同 , 我 國 政 府 在 市 場 上 扮 演 重 要 的 角 色 , 消 費 者 對 於 政 府 也 有 相 當 的 期 待 , 因 此政 府 不 能 完 全 期 待 我 國 企 業 主 動 發 起 運 作 , 政 府 必 須 扮 演 其 角 色 與 功 能 。 事 實 上 ,諸 多 學 者 根 據 管 理 及 效 率 的 觀 點 , 主 張 最 佳 的 運 作 模 式 是 結 合 自 律 與 正 式 的 法 律體 系 , 此 種 共 管 理 機 制 (co-regulatory mechanism) 也 可 稱 為 自 律 的 一 種 形 式 , 即 「 管理 下 的 自 律 」(regulated self-regulation), 若 政 府 發 揮 應 扮 演 的 角 色 和 功 能 , 則 此種 方 式 的 自 律 對 於 消 費 環 境 的 幫 助 將 更 甚 於 完 全 期 待 企 業 自 律 。 因 此 , 我 國 若 要籌 設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, 政 府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應 可 透 過 立 法 、 獎 勵 、 宣 導 等 方 式 , 建 立一 個 注 重 企 業 自 律 誠 信 與 社 會 責 任 的 環 境 , 促 進 企 業 公 民 行 為 , 鼓 勵 企 業 發 起 類似 於 優 良 企 業 組 織 的 自 律 組 織 , 可 以 提 供 設 立 經 費 與 營 運 經 費 的 資 助 , 但 不 涉 入組 織 的 運 作 , 由 企 業 本 身 來 運 作 , 才 符 合 自 律 精 神 。 但 在 培 養 這 樣 的 環 境 成 熟 之前 , 政 府 仍 可 以 學 習 BBB 所 提 供 的 服 務 , 整 合 於 目 前 我 國 存 在 的 組 織 或 機 構 中 ,以 落 實 消 費 者 保 護 工 作 與 營 造 良 好 消 費 環 境 的 立 場 。149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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