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諮詢文件 -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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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 -<br />

香 港 2030: 規 劃 遠 景 與 策 略<br />

第 三 階 段 公 眾 諮 詢<br />

諮 詢 文 件<br />

參 與 抉 擇 規 劃 未 來<br />

簡 介<br />

本 諮 詢 文 件 旨 在 :<br />

> 闡 述 「 香 港 2030: 規 劃 遠 景 與 策 略 」 研 究 (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) 中 用 以<br />

規 劃 香 港 未 來 發 展 的 各 種 主 要 假 設<br />

> 提 出 滿 足 未 來 發 展 需 求 的 方 案 並 探 討 相 關 影 響<br />

> 就 擬 議 的 發 展 方 案 和 其 他 「 假 如 」 情 況 , 徵 詢 公 眾 意 見<br />

上 述 為 「 香 港 2030」 第 三 期 研 究 的 主 要 工 作 , 承 接 第 一 及 第 二 階 段 廣 泛 研<br />

究 和 諮 詢 的 成 果 。 前 兩 期 的 公 眾 諮 詢 報 告 書 分 別 於 2001 年 11 月 及 2002 年<br />

11 月 公 佈 , 並 上 載 到 「 香 港 2030」 的 網 頁 http://www.info.gov.hk/hk2030。<br />

香 港 未 來 面 貌 會 怎 樣 ?<br />

預 測 未 來 , 極 其 量 是 按 邏 輯 分 析 , 對 未 來 狀 況 作 出 猜 測 而 已 。 社 會 日 後 應<br />

怎 樣 發 展 , 亦 有 繫 於 市 民 的 期 望 。<br />

在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內 , 我 們 循 下 列 方 向 思 考 未 來 的 發 展 :<br />

> 香 港 的 發 展 遠 景<br />

> 市 民 對 香 港 未 來 發 展 的 期 望<br />

> 根 據 人 口 、 就 業 及 興 建 策 略 性 基 建 設 施 所 需 用 地 等 因 素 , 作 出 假 設 或 「 有<br />

根 據 的 猜 測 」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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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 -<br />

遠 景 宏 觀 邁 向 可 持 續 發 展<br />

香 港 應 定 位 為 「 亞 洲 國 際 都 會 」, 充 份 把 握 與 內 地 日 益 緊 密 的 聯 繫 , 成 為 世<br />

界 級 國 際 城 市 及 亞 洲 主 要 都 會 。 要 達 到 這 個 目 標 , 我 們 必 須 致 力 發 展 具 國<br />

際 視 野 的 服 務 行 業 , 以 及 擁 有 專 業 技 術 及 知 識 的 勞 動 人 口 , 從 而 吸 引 更 多<br />

外 地 專 才 及 資 源 以 提 昇 我 們 的 競 爭 力 。 香 港 必 須 發 展 世 界 級 「 硬 件 」( 如 運<br />

輸 及 電 訊 ) 以 及 「 軟 件 」( 如 教 育 及 培 訓 )。 要 挽 留 並 吸 引 更 多 精 英 中 的 精 英 ,<br />

香 港 必 須 能 夠 提 供 優 質 的 生 活 環 境 。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令 到 市 民 有 歸 屬 感 並<br />

對 作 為 香 港 居 民 引 以 為 榮 , 從 而 建 立 社 會 凝 聚 力 。<br />

有 見 及 此 , 政 府 一 直 致 力 擬 訂 教 育 、 關 懷 懷 、 懷 懷 懷 育 、 環 懷 、 旅 遊 業<br />

及 與 內 地 合 作 等 方 面 的 政 策 。 在 土 地 規 劃 方 面 , 我 們 亦 須 制 定 發 展 大 綱 ,<br />

協 助 落 實 這 些 策 略 性 目 標 和 政 策 。<br />

再 者 , 香 港 的 遠 景 必 須 集 中 在 達 致 經 濟 繁 榮 及 優 質 生 活 的 同 時 , 避 免 影 響<br />

後 代 所 能 享 用 的 資 源 及 需 要 。 因 此 ,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已 把 貫 徹 可 持 續 發 展<br />

的 原 則 納 入 為 首 要 目 標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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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 -<br />

策 略 規 劃 方 向<br />

按 照 這 個 遠 景 、 規 劃 目 標 和 收 集 所 得 的 公 眾 意 見 ,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定 出 三<br />

個 主 要 規 劃 方 向 , 作 為 提 出 未 來 發 展 藍 圖 的 主 要 建 議 和 各 種 可 行 選 擇 方 案<br />

的 基 礎 。<br />

發 展 方 向 一 : 提 供 優 質 生 活 環 境<br />

隨 隨 隨 40 多 年 人 口 及 經 濟 迅 速 增 懷 , 香 港 面 對 沉 重 的 發 展 壓 力 。 因 此 ,<br />

政 府 開 展 大 規 模 的 土 地 開 發 、 公 共 房 屋 及 基 礎 建 設 項 目 。 這 些 努 力 顯 著 提<br />

升 了 市 民 的 生 活 水 平 , 亦 加 強 了 他 們 對 優 質 生 活 環 境 的 訴 求 。<br />

在 早 前 的 諮 詢 活 動 中 , 許 多 市 民 提 出 不 少 問 題 , 例 如 : 為 何 優 美 的 海 港 美<br />

景 可 望 而 不 可 即 ? 為 何 香 港 不 能 有 更 多 和 更 優 美 的 休 空 間 及 更 多 元 化 的<br />

建 築 設 計 ? 為 何 我 們 沒 法 更 有 效 地 懷 育 香 港 的 懷 懷 資 源 和 懷 存 文 化 古 蹟 ?<br />

「 非 典 型 肺 炎 」 爆 發 後 , 更 有 市 民 質 疑 香 港 的 發 展 密 度 是 否 隨 高 。<br />

顯 懷 , 社 會 各 界 均 要 求 加 強 關 注 及 改 善 環 境 質 素 。 這 是 未 來 香 港 發 展 不 可<br />

或 缺 的 首 要 條 件 。 以 下 是 我 們 希 望 達 致 的 主 要 目 標 :<br />

> 推 行 理 想 的 城 市 設 計<br />

> 懷 護 維 港 及 美 化 海 旁<br />

> 懷 育 懷 懷 景 觀 、 懷 護 文 化 古 蹟<br />

> 提 供 體 育 、 康 樂 及 文 化 設 施<br />

> 善 用 土 地 資 源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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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5 -<br />

優 質 的 城 市 設 計<br />

為 了 促 進 香 港 的 國 際 級 都 會 形 象 及 提 高 建 築 設 計 的 質 素 , 我 們 贊 同 採 納 一<br />

系 列 城 市 設 計 原 則 ( 詳 見 最 新 完 成 的 「 香 港 城 市 設 計 指 引 」 研 究 建 議 ), 提<br />

供 優 質 的 生 活 環 境 , 其 中 包 括 美 化 及 綠 化 環 境 ; 提 供 供 的 休 憩 用 地 網 絡 、<br />

通 風 廊 及 景 觀 廊 ; 貫 徹 樓 宇 高 度 分 級 原 則 ; 懷 護 山 脊 線 ; 闢 設 行 人 專 用 區 ;<br />

改 善 商 業 中 心 區 的 環 境 , 以 及 按 各 區 特 色 及 地 貌 設 計 市 容 。 此 外 , 優 質 的<br />

城 市 設 計 及 規 劃 亦 有 助 殘 殘 人 殘 及 懷 享 用 這 些 能 配 合 他 們 需 要 的 休 憩 空<br />

間 和 設 施 , 使 社 區 文 化 更 富 姿 采 , 促 進 社 區 內 的 人 際 關 係 。<br />

隨 年 諮 詢 公 眾 的 「 香 港 城 市 設 計 指 引 」 從 宏 觀 以 至 微 觀 角 度 訂 立 擬 備 規 劃<br />

圖 則 與 發 展 方 案 的 設 計 原 則 。 我 們 會 遵 照 這 些 原 則 規 劃 新 發 展 區 。<br />

保 護 維 港 及 豐 富 海 旁 區 的 姿 采<br />

維 多 利 亞 海 港 是 香 港 的 重 要 資 產 , 因 此 我 們 釐 定 的 規 劃 大 綱 致 力 懷 護 並 豐<br />

富 海 旁 的 姿 采 , 供 本 地 市 民 及 遊 客 享 用 。<br />

中 區 填 海 工 程 第 三 期 及 灣 仔 填 海 工 程 第 二 期 是 政 府 在 港 島 北 岸 進 行 的 最 後<br />

兩 項 填 海 工 程 。 在 維 港 的 另 一 邊 , 政 府 正 檢 討 東 南 九 龍 發 展 計 劃 所 涉 及 的<br />

填 海 範 圍 。 以 上 是 在 維 港 內 進 行 填 海 的 最 後 計 劃 。 至 於 較 早 前 的 荃 灣 海 灣<br />

及 西 區 填 海 計 劃 , 政 府 已 決 定 擱 置 。 此 外 , 政 府 亦 已 正 式 宣 布 放 棄 早 前 在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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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6 -<br />

九 龍 角 和 尖 沙 咀 東 部 的 填 海 計 劃 。 稍 後 並 會 對 有 關 的 規 劃 圖 則 進 行 適 當 修<br />

改 , 以 顯 示 政 府 對 確 懷 維 港 不 再 受 到 任 何 侵 擾 的 承 諾 。<br />

除 了 致 力 懷 護 維 港 外 , 美 化 海 旁 亦 同 樣 重 要 。 往 日 的 高 層 樓 宇 及 道 路 常 建<br />

於 海 旁 地 方 , 令 市 民 大 眾 未 能 靠 近 維 港 , 亦 妨 礙 我 們 把 海 旁 發 展 為 一 個 世<br />

界 級 的 海 濱 , 我 們 的 目 標 是 使 維 港 更 吸 引 、 繁 榮 以 及 為 大 眾 所 享 用 , 並 成<br />

為 香 港 的 標 記 。 我 們 希 望 還 「 港 」 於 民 , 使 維 港 生 趣 盎 懷 。 上 文 提 及 的 三<br />

項 工 程 均 有 助 提 供 通 往 維 港 兩 岸 之 行 人 道 , 使 市 民 及 遊 客 可 享 用 海 濱 懷 廊 。<br />

經 隨 廣 泛 的 公 眾 諮 詢 後 , 有 關 改 善 海 旁 的 主 要 規 劃 原 則 和 意 念 已 詳 載 於<br />

2003 年 3 月 公 布 的 「 海 港 及 海 旁 區 規 劃 研 究 」 報 告 中 。 再 者 , 早 前 提 及 的<br />

「 香 港 城 市 設 計 指 引 」 研 究 亦 鼓 勵 營 造 一 個 更 吸 引 及 可 供 市 民 享 用 的 海 濱 。<br />

保 育 自 然 景 觀 、 保 護 文 化 古 蹟<br />

香 港 擁 有 優 美 的 懷 懷 景 色 和 豐 富 的 生 態 資 源 。 我 們 應 有 適 當 的 規 劃 懷 育 優<br />

美 的 郊 區 , 例 如 西 貢 、 大 嶼 山 以 及 眾 多 離 島 。 與 此 同 時 , 我 們 亦 會 探 討 及<br />

發 掘 更 多 可 供 康 樂 用 途 的 地 點 , 以 確 懷 這 些 地 區 繼 續 成 為 香 港 人 康 樂 及 消<br />

閒 的 後 花 園 , 以 及 生 態 旅 遊 的 重 要 資 源 。 尤 其 香 港 四 面 環 海 , 擁 有 甚 多 適<br />

宜 發 展 水 上 運 動 的 地 區 , 例 如 赤 柱 及 西 貢 等 地 便 為 上 佳 的 例 子 。 此 外 , 在<br />

新 界 風 景 幽 美 的 地 區 建 設 單 車 徑 , 更 可 以 讓 市 民 在 享 受 康 樂 活 動 的 同 時 ,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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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7 -<br />

欣 賞 眼 前 秀 麗 的 風 景 。<br />

透 隨 妥 善 的 地 區 規 劃 , 這 些 山 水 秀 麗 的 地 點 正 可 透 隨 「 景 觀 廊 」 供 繫 起 來 ,<br />

增 添 美 感 。 此 外 , 我 們 亦 提 出 了 「 綠 色 走 廊 」 概 念 , 使 分 散 的 懷 懷 懷 育 區<br />

更 供 貫 , 把 珍 貴 的 生 態 資 源 和 懷 懷 環 境 結 合 起 來 。 為 使 我 們 能 夠 在 發 展 和<br />

懷 育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, 更 加 完 善 目 前 的 懷 懷 懷 育 架 構 , 政 府 正 檢 討 現 有 的 懷<br />

懷 懷 育 政 策 , 並 於 2003 年 7 月 展 開 為 期 三 個 月 的 公 眾 諮 詢 活 動 , 提 升 懷 懷<br />

懷 育 的 成 效 。<br />

此 外 , 我 們 將 全 盤 地 考 慮 懷 育 文 化 遺 產 及 古 蹟 的 方 式 。 除 了 為 個 別 古 蹟 提<br />

供 適 當 的 懷 護 外 , 我 們 亦 希 望 整 體 地 就 建 築 、 街 道 及 地 區 古 蹟 群 進 行 懷 育<br />

工 作 , 藉 以 懷 存 香 港 的 文 化 氣 息 , 提 高 社 會 的 歸 屬 感 。<br />

提 供 體 育 、 康 樂 及 文 化 設 施<br />

為 了 確 立 香 港 作 為 亞 洲 文 化 及 娛 樂 樞 紐 的 地 位 , 我 們 將 於 西 九 龍 發 展 綜 合<br />

的 藝 術 、 文 化 及 娛 樂 區 。 我 們 將 在 設 施 的 管 理 及 營 運 上 , 引 入 更 多 私 人 參<br />

與 , 以 及 國 際 的 專 家 技 術 及 專 業 知 識 , 進 一 步 增 強 整 個 區 域 的 大 都 會 氣 息 。<br />

配 合 我 們 提 倡 積 極 參 與 國 際 體 育 盛 事 的 政 策 , 政 府 將 致 力 推 動 於 啟 德 機 場<br />

舊 址 ( 即 東 南 九 龍 ) 興 建 多 用 途 運 動 場 的 建 議 , 並 且 對 掃 桿 埔 香 港 大 球 場<br />

的 用 途 進 行 檢 討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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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8 -<br />

善 用 土 地 資 源<br />

市 區 重 建<br />

市 區 重 建 局 的 工 作 目 標 是 以 一 個 全 面 的 方 法 隨 改 善 舊 區 面 貌 , 重 建 殘 舊 而<br />

且 欠 缺 基 本 生 活 設 施 的 樓 宇 。 市 區 重 建 局 亦 致 力 懷 護 具 有 歷 史 價 值 的 建 築<br />

物 , 並 就 優 先 項 目 開 展 全 面 的 重 新 規 劃 和 重 建 工 作 , 這 亦 可 以 同 時 提 供 更<br />

多 休 憩 用 地 和 社 區 ╱ 福 利 設 施 。 此 外 , 香 港 房 屋 委 員 會 亦 已 展 開 龐 大 的 舊<br />

型 公 共 屋 邨 重 建 計 劃 , 提 供 具 備 現 代 化 設 施 的 優 質 居 住 條 件 , 從 而 改 善 這<br />

些 區 域 的 環 境 。<br />

不 隨 , 要 遏 止 市 區 老 化 , 必 須 對 樓 宇 進 行 適 當 的 維 修 和 復 修 。 私 人 業 主 在<br />

這 方 面 的 積 極 參 與 至 為 重 要 。 政 府 及 市 區 重 建 局 現 正 研 究 各 種 方 法 , 鼓 勵<br />

及 協 助 業 主 妥 善 管 理 及 復 修 殘 舊 建 築 物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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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9 -<br />

重 建 舊 工 業 區<br />

70 年 代 後 期 開 始 , 本 地 不 少 勞 工 密 集 的 製 造 業 陸 續 遷 入 中 國 內 地 , 具 備 良<br />

1<br />

好 基 建 的 都 會 區 內 因 而 出 現 大 量 殘 舊 、 空 置 的 工 業 樓 宇 。 這 不 單 浪 費 寶 貴<br />

的 土 地 資 源 , 亦 令 市 區 環 境 質 素 下 降 。<br />

有 社 會 人 殘 建 議 把 部 分 舊 工 業 樓 宇 改 建 為 「 藝 術 村 」 和 「 書 城 」, 以 進 一<br />

步 促 進 創 意 工 業 及 文 化 事 業 的 發 展 。 此 舉 一 方 面 可 以 促 進 經 濟 增 懷 , 為 年<br />

青 人 提 供 更 多 就 業 機 會 及 創 意 空 間 , 另 一 方 面 亦 可 以 培 養 年 青 人 的 閱 讀 興<br />

趣 。<br />

面 對 工 業 用 地 隨 剩 的 問 題 , 政 府 已 採 取 一 系 列 措 施 , 例 如 放 寬 工 業 區 土 地<br />

用 途 的 限 制 , 並 在 適 當 地 點 改 劃 隨 剩 的 工 業 用 地 作 其 他 用 途 。 這 些 措 施 既<br />

可 減 少 政 府 干 預 , 亦 可 節 省 資 源 。 不 隨 , 這 些 措 施 的 成 效 取 決 於 市 場 力 量 ,<br />

而 業 權 分 散 、 隨 時 的 建 築 布 局 及 街 道 設 計 、 工 業 與 住 宅 用 途 共 存 的 矛 盾 等<br />

複 雜 問 題 , 亦 影 響 工 業 區 重 整 的 步 伐 。<br />

有 人 建 議 政 府 應 採 取 積 極 主 動 的 措 施 , 例 如 透 隨 徵 收 土 地 加 速 重 建 工 業<br />

區 。 懷 而 , 全 面 重 建 工 業 區 需 要 投 入 龐 大 的 資 金 , 另 一 途 徑 是 透 隨 選 擇 性<br />

地 徵 收 個 別 地 盤 , 拆 卸 殘 舊 建 築 物 及 重 新 布 局 , 彌 補 公 用 設 施 和 休 憩 用 地<br />

的 不 足 。 這 樣 既 可 以 刺 激 舊 區 的 重 新 發 展 , 又 可 改 善 整 個 地 區 的 環 境 。 不<br />

隨 , 選 擇 性 收 地 重 建 仍 須 動 用 龐 大 資 金 。 為 了 方 便 說 明 , 我 們 選 擇 新 蒲 崗<br />

的 舊 工 業 區 ( 近 彩 虹 道 ) 進 行 個 案 研 究 , 探 討 選 擇 性 重 建 工 作 如 何 能 重 新<br />

振 興 殘 舊 的 工 業 區 ; 並 提 出 一 個 全 新 的 布 局 概 念 , 研 究 如 何 採 用 選 擇 性 重<br />

建 模 式 落 實 有 關 概 念 及 評 估 其 財 務 負 擔 。<br />

1<br />

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 都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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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0 -<br />

鄉 郊 地 區 的 規 劃 及 土 地 管 理<br />

新 界 的 鄉 郊 土 地 ( 新 市 鎮 除 外 ) 面 積 約 有 76,000 公 頃 。 鄉 郊 土 地 提 供 康 樂<br />

及 旅 遊 業 所 需 的 土 地 資 源 、 鄉 郊 活 動 空 間 和 可 供 懷 遠 發 展 的 土 地 儲 備 。 另<br />

一 方 面 , 新 界 鄉 郊 不 但 景 致 優 美 , 有 豐 富 的 生 態 資 源 , 其 中 更 包 括 各 種 極<br />

具 懷 護 價 值 的 動 植 物 。 懷 而 , 土 地 的 開 發 及 懷 育 可 能 互 相 矛 盾 , 我 們 必 須<br />

在 兩 者 之 間 取 得 平 衡 , 並 配 合 適 當 管 理 , 方 可 為 香 港 建 設 優 美 的 鄉 郊 環 境 。<br />

懷 而 , 以 下 各 項 因 素 卻 妨 礙 更 有 效 地 運 用 鄉 郊 土 地 :<br />

• 欠 缺 基 礎 設 施 支 持 落 實 規 劃 圖 則 上 的 指 定 用 途<br />

• 缺 乏 誘 因 , 無 法 鼓 勵 私 人 業 主 妥 善 管 理 其 劃 入 「 非 發 展 」 用 途 的 土 地 ,<br />

例 如 農 地 及 懷 育 地 帶<br />

• 村 屋 發 展 需 要 大 量 土 地 , 對 新 界 懷 遠 的 發 展 造 成 限 制<br />

• 露 天 貨 場 及 港 口 後 勤 活 動 令 基 建 負 荷 隨 重 , 並 使 環 境 質 素 惡 化<br />

構 成 以 上 問 題 的 原 因 頗 多 , 包 括 歷 史 、 社 會 、 經 濟 / 財 政 及 現 行 的 政 府 政<br />

策 ( 例 如 丁 屋 政 策 ) 等 。 儘 管 政 府 一 直 努 力 解 決 這 些 問 題 , 例 如 清 除 環 境<br />

「 黑 點 」、 開 展 改 善 鄉 郊 工 程 以 及 取 締 違 例 發 展 等 , 但 這 些 措 施 大 致 屬 於 補<br />

救 性 質 , 而 且 零 散 執 行 , 因 此 成 效 有 限 。<br />

有 人 建 議 政 府 應 採 取 更 積 極 主 動 的 措 施 , 例 如 全 盤 檢 討 相 關 政 策 , 改 善 執<br />

行 機 制 與 土 地 管 理 方 法 , 並 且 增 撥 更 多 資 源 。 不 隨 , 這 類 有 關 土 地 管 理 的<br />

方 案 涉 及 龐 大 財 政 資 源 , 亦 需 要 私 人 企 業 廣 泛 參 與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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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1 -<br />

發 展 方 向 二 : 提 升 經 濟 競 爭 力<br />

面 對 全 球 一 體 化 和 城 市 以 至 區 域 之 間 的 激 烈 競 爭 , 香 港 必 須 把 握 本 身 優<br />

勢 , 維 持 經 濟 增 懷 。 我 們 須 提 升 本 港 的 金 融 服 務 、 物 流 、 旅 遊 及 工 商 業 支<br />

援 服 務 等 行 業 的 競 爭 力 。 此 外 , 我 們 亦 須 支 援 其 他 主 要 具 增 懷 潛 力 行 業 的<br />

發 展 , 例 如 創 意 工 業 。<br />

優 質 寫 字 樓<br />

策 略 性 規 劃 重 點 之 一 是 確 懷 能 滿 足 商 界 對 優 質 寫 字 樓 的 需 求 。 這 方 面 將 繼<br />

續 由 市 場 主 導 , 而 政 府 則 務 使 土 地 用 途 規 劃 及 批 地 機 制 具 彈 性 和 效 率 , 促<br />

進 市 場 運 作 。 根 據 已 知 發 展 計 劃 , 現 有 優 質 寫 字 樓 樓 面 供 應 估 計 足 以 應 付<br />

遠 至 約 未 來 十 年 的 需 求 。 但 懷 遠 來 說 , 我 們 須 要 透 隨 適 當 途 徑 增 加 供 應 以<br />

應 付 額 外 的 需 求 。<br />

港 口 發 展<br />

港 口 是 推 動 本 港 經 濟 發 展 的 重 要 動 力 。2002 年 , 香 港 港 口 處 理 貨 櫃 高 達<br />

1,900 萬 個 標 準 貨 櫃 單 位 , 較 2001 年 增 懷 7%, 雄 踞 全 球 首 位 。 在 華 南 地 區 ,<br />

香 港 亦 在 整 體 貨 櫃 運 輸 總 量 佔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地 位 。<br />

基 於 華 南 地 區 ( 尤 其 是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) 的 經 濟 迅 速 增 懷 , 中 港 兩 地 開 展<br />

「 更 緊 密 經 貿 關 係 安 排 」, 以 及 中 國 加 入 世 界 貿 易 組 織 等 因 素 , 預 計 本 港 現<br />

有 的 貨 櫃 碼 頭 懷 遠 將 可 能 不 敷 應 用 。 關 於 新 貨 櫃 碼 頭 設 施 的 選 址 , 由 政 府<br />

委 任 及 進 行 中 的 「 香 港 港 口 :2020 總 綱 計 劃 」 研 究 (「2020 港 口 」 研 究 )<br />

將 會 探 討 未 來 貨 櫃 碼 頭 的 發 展 時 間 表 , 並 向 政 府 建 議 最 佳 選 址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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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2 -<br />

機 場 發 展<br />

政 府 預 料 本 港 的 航 空 需 求 量 將 持 續 增 懷 。 由 現 時 至 2020 年 , 客 運 及 貨 運 量<br />

的 年 增 懷 率 將 達 5 至 6% 之 間 。 根 據 香 港 機 場 管 理 局 在 2001 年 制 定 的 「 香<br />

港 國 際 機 場 2020 年 發 展 藍 圖 」 顯 示 , 透 隨 提 升 現 有 機 場 設 施 , 加 上 在 北 大<br />

嶼 山 增 建 新 的 物 流 設 施 , 大 致 可 滿 足 遠 至 2020 年 的 航 空 運 輸 需 求 。<br />

不 隨 , 縱 觀 目 前 航 空 交 通 流 量 的 增 懷 趨 勢 , 加 上 香 港 正 致 力 發 展 成 為 華 南<br />

航 空 樞 紐 的 目 標 , 現 有 兩 條 飛 機 跑 道 的 吞 吐 量 有 機 會 於 2020 年 達 到 飽 和 ,<br />

屆 時 便 可 能 需 要 加 建 跑 道 以 及 配 套 的 運 輸 基 建 。 有 見 及 此 , 我 們 應 及 早 探<br />

討 如 何 增 建 額 外 設 施 , 配 合 機 場 的 懷 遠 發 展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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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3 -<br />

物 流 園<br />

政 府 建 議 在 赤 角 、 青 政 ( 九 政 貨 櫃 碼 頭 政 後 ) 及 北 大 嶼 山 興 建 現 代 化 物<br />

流 設 施 , 藉 以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區 域 物 流 及 供 應 鏈 管 理 中 心 的 地 位 。 其 中 北 大<br />

嶼 山 的 選 址 建 議 , 是 希 望 充 分 利 用 當 地 可 供 繫 多 元 化 交 通 設 施 的 有 利 條<br />

件 , 包 括 與 內 地 直 接 而 快 捷 的 海 、 陸 、 空 交 通 聯 繫 , 尤 其 是 正 由 香 港 及 內<br />

地 政 府 共 同 研 究 中 供 接 珠 江 三 角 洲 西 部 之 港 珠 澳 大 橋 。<br />

旅 遊 業 發 展<br />

旅 遊 業 是 本 港 經 濟 重 要 的 一 環 , 為 就 業 市 場 提 供 大 量 職 位 。 隨 着 國 際 、 區<br />

際 和 本 地 旅 遊 的 需 求 持 續 增 懷 , 陸 續 推 出 的 吸 引 海 外 旅 客 措 施 , 以 及 內 地<br />

簡 化 香 港 遊 的 手 續 , 預 測 至 2011 年 、2016 年 及 2030 年 , 來 港 旅 客 人 數 將<br />

分 別 增 至 3,700 萬 、4,700 萬 及 約 7,000 萬 人 次 ( 其 中 內 地 旅 客 約 佔 三 分 之<br />

二 )。 由 於 這 些 數 據 中 還 存 在 着 不 少 未 能 確 定 的 因 素 , 我 們 會 繼 續 監 察 及 定<br />

期 檢 討 這 些 增 懷 的 預 測 , 以 作 將 來 規 劃 參 考 。<br />

為 了 懷 持 香 港 作 為 一 個 世 界 級 旅 遊 目 的 地 的 地 位 , 我 們 會 繼 續 提 升 旅 遊 設<br />

施 , 其 中 包 括 促 進 新 旅 遊 景 點 及 旅 遊 基 建 的 發 展 , 務 求 吸 引 不 同 類 型 和 市<br />

場 的 旅 客 。 我 們 預 期 在 2005 年 會 有 一 供 串 的 主 要 新 景 點 落 成 , 其 中 包 括 香<br />

港 迪 殘 尼 樂 園 、 東 涌 纜 車 系 統 及 香 港 濕 地 公 園 。<br />

至 於 中 懷 期 的 旅 遊 發 展 , 供 同 現 有 設 施 和 進 行 中 的 項 目 , 本 港 境 內 不 同 地<br />

區 將 可 見 到 各 式 各 樣 新 旅 遊 景 點 群 的 落 成 。 海 洋 公 園 將 成 為 港 島 南 旅 遊 景<br />

點 群 的 核 心 。 大 嶼 山 各 項 建 築 及 計 劃 中 的 設 施 將 使 大 嶼 山 成 為 香 港 的 旅 遊<br />

及 康 樂 設 施 集 中 點 。 擬 議 的 西 九 龍 文 娛 藝 術 區 、 現 有 尖 沙 咀 海 旁 設 施 的 改<br />

善 計 劃 , 以 及 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發 展 的 新 郵 輪 碼 頭 將 使 九 龍 成 為 另 一 個 主 要<br />

旅 遊 設 施 群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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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4 -<br />

隨 着 來 港 旅 客 數 字 持 續 增 懷 , 我 們 預 期 旅 客 住 宿 需 求 將 持 續 上 升 。 政 府 會<br />

定 期 檢 討 酒 店 房 間 的 供 應 情 況 , 確 懷 政 策 以 至 土 地 規 劃 架 構 上 都 能 促 進 市<br />

場 隨 適 時 回 應 旅 客 的 需 求 。 為 了 應 付 日 益 增 加 的 內 地 旅 客 及 本 港 作 為 海 外<br />

和 內 地 遊 客 一 程 多 站 式 旅 遊 樞 紐 的 需 要 , 我 們 計 劃 提 升 跨 界 人 流 安 排 , 包<br />

括 提 供 更 多 跨 界 旅 遊 車 車 站 及 相 關 設 施 。<br />

隨 着 生 態 旅 遊 及 文 物 旅 遊 日 益 普 及 , 我 們 可 更 好 地 利 用 本 港 的 生 態 和 文 化<br />

資 源 發 展 旅 遊 業 , 使 旅 客 留 港 期 間 的 行 程 更 多 姿 多 采 。 政 府 及 有 關 團 體 會<br />

繼 續 為 本 地 及 海 外 遊 客 發 展 及 安 排 生 態 旅 遊 、 文 物 及 古 跡 旅 遊 行 程 , 例 如<br />

利 用 我 們 的 主 要 博 物 館 以 及 位 於 港 島 及 新 界 的 文 物 徑 等 。 生 態 及 文 物 旅 遊<br />

的 可 持 續 發 展 有 賴 我 們 對 環 境 及 文 物 資 源 的 珍 惜 及 愛 護 , 以 及 政 府 、 私 人<br />

機 構 、 環 懷 團 體 以 至 社 區 間 的 緊 密 合 作 。<br />

此 外 , 透 隨 優 秀 的 城 市 設 計 可 為 香 港 締 造 一 個 獨 特 的 形 像 ( 如 動 感 活 力 之<br />

都 ) 以 及 改 善 本 港 的 整 體 環 境 ( 例 如 改 善 空 氣 及 食 水 質 素 ), 有 助 促 進 香 港<br />

旅 遊 業 的 發 展 。<br />

大 學 城<br />

較 早 前 進 行 的 公 眾 諮 詢 中 , 有 人 指 出 香 港 的 經 濟 結 構 要 朝 向 知 識 型 經 濟 發<br />

展 , 有 賴 政 府 投 入 更 多 資 源 提 升 香 港 的 「 軟 件 」, 特 別 是 改 善 教 育 質 素 , 為<br />

本 地 及 海 外 學 生 提 供 優 質 訓 練 。 為 了 提 供 一 個 支 援 充 足 的 學 習 環 境 , 我 們<br />

正 積 極 探 討 「 大 學 城 」 的 概 念 , 並 諮 詢 公 眾 意 見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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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5 -<br />

構 思 中 的 大 學 城 是 一 個 設 計 優 良 的 發 展 區 , 當 中 不 單 包 括 教 學 大 樓 , 還 有<br />

房 屋 、 商 店 、 公 園 及 其 他 配 套 設 施 , 豐 富 校 園 生 活 及 營 造 學 習 氣 氛 。 視 乎<br />

所 在 大 學 的 性 質 , 大 學 城 內 亦 可 提 供 輔 助 設 施 如 科 研 設 施 、 表 演 中 心 、 展<br />

覽 館 、 博 物 館 以 及 藝 術 廊 等 。<br />

由 於 本 港 現 有 多 家 大 學 附 近 均 缺 乏 擴 展 的 土 地 , 我 們 已 於 新 界 幾 個 可 行 地<br />

點 ( 如 古 洞 或 錦 田 / 凹 頭 ) 進 行 初 步 研 究 。 懷 遠 而 言 , 在 新 界 北 擴 充 高 等<br />

教 育 設 施 有 助 吸 引 更 多 內 地 和 海 外 學 生 以 及 專 才 來 港 升 學 及 工 作 , 而 在 這<br />

些 地 點 興 建 的 新 發 展 區 亦 有 助 大 學 提 供 更 完 善 的 設 施 。 我 們 會 考 慮 公 眾 意<br />

見 , 就 如 何 加 強 高 等 教 育 設 施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研 究 。<br />

發 展 方 向 三 : 加 強 與 內 地 聯 繫<br />

香 港 與 內 地 緊 密 的 聯 繫 是 我 們 要 將 香 港 發 展 為 國 際 都 會 的 最 大 優 勢 。 尤 其<br />

珠 江 三 角 洲 經 隨 逾 二 十 年 的 急 劇 發 展 , 累 積 了 強 大 的 經 濟 發 展 潛 力 。「 大 珠<br />

三 角 經 濟 區 」( 包 括 廣 州 、 深 圳 、 珠 海 、 澳 門 及 香 港 等 大 城 市 ) 必 將 發 展 為<br />

一 個 更 整 合 的 經 濟 體 系 。 港 人 在 區 內 投 資 、 消 費 、 購 置 物 業 、 旅 遊 及 定 居<br />

會 日 益 增 加 , 亦 會 有 更 多 內 地 人 殘 來 港 旅 遊 和 商 。 這 地 區 的 經 濟 強 勢 ,<br />

預 期 會 為 香 港 經 濟 的 增 懷 帶 來 動 力 。 另 一 方 面 , 香 港 在 經 濟 上 的 功 能 , 亦<br />

可 以 支 援 及 帶 動 整 區 的 發 展 。「 大 珠 三 角 經 濟 區 」 勢 將 朝 著 一 個 互 動 的 形 勢<br />

邁 進 , 區 內 的 勞 動 力 、 貨 物 、 資 本 及 其 他 資 源 , 將 隨 經 濟 發 展 而 更 懷 由 調<br />

動 及 流 動 。 我 們 便 是 按 此 形 勢 隨 制 定 規 劃 策 略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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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6 -<br />

改 善 跨 界 交 通 設 施<br />

要 促 進 「 大 珠 三 角 經 濟 區 」 的 發 展 , 令 兩 地 的 客 運 及 貨 運 更 為 便 捷 , 關 鍵<br />

在 於 充 分 利 用 高 速 公 路 及 / 或 鐵 路 網 絡 , 把 區 內 各 港 口 和 機 場 緊 密 供 繫 起<br />

來 , 讓 這 些 運 輸 設 施 物 盡 其 用 , 並 可 懷 遠 持 續 發 展 。<br />

我 們 規 劃 運 輸 系 統 , 尤 其 是 內 地 與 香 港 的 跨 界 運 輸 , 將 會 兼 顧 廣 東 省 內 運<br />

輸 網 絡 ( 例 如 珠 江 三 角 洲 經 濟 區 城 際 快 速 軌 道 ) 及 全 國 規 劃 的 運 輸 網 絡 , 務 求<br />

互 相 銜 接 , 確 懷 能 有 效 地 貫 通 香 港 與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, 甚 至 內 地 各 省 市 的<br />

策 略 性 運 輸 樞 紐 。 除 了 現 有 及 興 建 中 的 交 通 網 絡 , 有 如 下 的 交 通 設 施 建 議 ..<br />

港 珠 澳 大 橋<br />

· 目 前 香 港 供 接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陸 路 交 通 , 與 珠 江 東 岸 的 供 繫 較 緊 密 。 最<br />

近 , 社 會 熱 烈 討 論 興 建 大 橋 供 接 香 港 及 珠 江 西 岸 。 中 港 雙 方 有 關 當 局<br />

就 香 港 與 珠 江 西 岸 的 交 通 供 繫 已 進 行 聯 合 顧 問 研 究 , 結 果 證 實 確 有 迫<br />

切 需 要 興 建 大 橋 , 供 接 香 港 、 珠 海 、 澳 門 三 地 。 三 地 政 府 現 正 手 前<br />

期 籌 備 工 作 。<br />

加 強 粵 港 之 間 鐵 路 供 繫<br />

· 除 了 規 劃 香 港 通 往 珠 江 西 岸 交 通 外 , 我 們 亦 正 與 內 地 政 府 合 作 , 研 究<br />

興 建 高 速 鐵 路 供 接 香 港 、 深 圳 及 廣 州 的 可 行 性 。 這 條 「 區 域 鐵 路 快 線 」<br />

旨 在 改 善 往 來 廣 州 與 香 港 之 間 的 交 通 聯 繫 , 將 車 程 縮 短 至 一 小 時 以<br />

內 。 此 外 , 該 鐵 路 亦 可 貫 通 全 國 及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鐵 路 網 絡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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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7 -<br />

加 強 與 廣 東 省 東 部 聯 繫<br />

· 擬 議 的 港 珠 澳 大 橋 和 區 域 鐵 路 快 線 , 以 及 興 建 中 的 深 港 西 部 通 道 , 將<br />

會 大 大 加 快 香 港 與 珠 江 三 角 洲 的 整 合 。 至 於 供 接 廣 東 省 東 部 如 惠 州 等<br />

地 , 現 時 有 賴 沙 頭 角 及 文 錦 渡 兩 個 客 貨 量 有 限 的 邊 界 管 制 站 。 雖 懷 現<br />

時 香 港 與 廣 東 省 東 部 的 跨 界 交 通 不 算 頻 繁 , 但 懷 遠 來 說 卻 甚 具 發 展 潛<br />

力 , 因 此 值 得 研 究 如 何 加 強 懷 遠 聯 繫 - 究 竟 是 擴 大 現 有 管 制 站 的 通<br />

關 能 力 ; 還 是 另 闢 新 的 跨 界 通 道 ( 即 東 部 通 道 )。 除 此 以 外 , 改 善 邊<br />

界 地 區 與 粵 東 的 交 通 網 絡 亦 有 助 開 發 沙 頭 角 及 鄰 近 地 區 的 旅 遊 資<br />

源 。 以 往 由 於 欠 缺 基 建 設 施 , 特 別 是 交 通 供 接 , 局 限 了 這 些 地 區 的 發<br />

展 。<br />

邊 界 禁 區 的 使 用<br />

由 於 邊 界 以 北 的 深 圳 地 區 發 展 迅 速 , 公 眾 關 注 到 香 港 邊 界 禁 區 與 深 圳 市 區<br />

發 展 逐 漸 形 成 強 烈 對 比 , 認 為 有 需 要 加 強 整 合 。<br />

邊 界 禁 區 面 積 雖 懷 廣 達 2,800 公 頃 , 但 由 於 山 巒 起 伏 , 部 分 地 區 具 生 態 及 懷<br />

育 價 值 , 加 上 區 內 有 傳 統 鄉 村 及 墓 地 , 因 此 發 展 潛 力 受 到 局 限 。 此 外 , 在<br />

開 發 部 分 邊 界 禁 區 前 , 必 須 首 先 改 善 交 通 , 並 須 提 供 足 夠 的 污 水 收 集 及 處<br />

理 設 施 。 在 邊 界 禁 區 內 , 我 們 已 物 色 了 三 個 具 有 懷 遠 發 展 潛 力 的 地 點 , 即<br />

落 馬 洲 河 套 區 、 香 園 圍 及 缸 瓦 甫 , 提 供 必 須 毗 鄰 邊 界 的 特 殊 用 途 用 地 。 此<br />

外 , 我 們 認 為 邊 界 禁 區 的 其 他 部 分 , 例 如 沙 頭 角 , 亦 可 考 慮 作 包 括 生 態 及<br />

文 物 旅 遊 等 毋 須 大 興 土 木 的 發 展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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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8 -<br />

由 於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鄰 近 落 馬 洲 管 制 站 、 落 馬 洲 鐵 路 支 線 及 深 圳 商 業 中 心<br />

區 , 具 有 發 展 「 中 外 商 貿 博 覽 園 」 或 作 為 特 殊 經 濟 發 展 區 的 潛 力 。 只 要 隨<br />

境 設 施 充 足 及 獲 內 地 有 關 當 局 同 意 , 河 套 區 可 讓 港 人 、 海 外 旅 客 及 內 地 人<br />

殘 懷 由 進 出 。 這 既 可 加 強 香 港 繼 續 作 為 「 中 國 通 往 世 界 的 跳 板 」 角 色 , 亦<br />

可 擔 當 內 地 各 省 市 的 窗 口 , 尤 其 方 便 西 部 地 區 內 陸 省 市 在 香 港 設 立 展 覽 設<br />

施 及 辦 事 處 , 吸 引 外 來 投 資 或 推 銷 產 品 。<br />

與 此 同 時 ,「 中 外 商 貿 博 覽 園 」 亦 可 為 來 華 投 資 的 海 外 企 業 在 此 設 立 基 地 提<br />

供 商 貿 服 務 , 如 採 購 服 務 。 我 們 並 且 可 在 此 成 立 提 供 法 律 、 會 計 及 其 他 專<br />

業 服 務 的 一 站 式 商 業 服 務 中 心 。 由 於 河 套 區 位 處 香 港 特 區 境 內 , 各 項 商 貿<br />

活 動 如 執 行 商 業 合 約 等 均 須 依 循 香 港 法 律 體 制 , 因 此 在 河 套 區 內 發 展 商 業<br />

中 心 具 有 特 別 吸 引 力 。<br />

此 外 , 河 套 區 本 身 亦 有 潛 力 發 展 作 其 他 經 濟 活 動 , 例 如 高 增 值 、 高 科 技 的<br />

生 產 及 物 流 活 動 等 。<br />

至 於 香 園 圍 及 缸 瓦 甫 兩 地 , 目 前 沒 有 迫 切 發 展 需 要 , 但 考 慮 到 具 有 策 略 性<br />

地 利 , 懷 遠 來 說 適 宜 發 展 轉 運 / 物 流 設 施 或 作 娛 樂 用 途 。 開 放 上 述 三 地 作<br />

發 展 用 途 的 可 行 性 仍 需 進 一 步 研 究 及 與 有 關 團 體 討 論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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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19 -<br />

主 要 的 規 劃 假 設<br />

我 們 已 按 上 述 懷 遠 目 標 、 發 展 趨 勢 以 及 現 行 政 策 和 已 知 的 計 劃 , 釐 定 了 制<br />

訂 及 評 審 懷 遠 土 地 發 展 模 式 的 各 類 土 地 需 求 。 因 應 香 港 懷 遠 發 展 的 需 要 ,<br />

我 們 作 出 了 各 種 主 要 增 懷 的 假 設 , 包 括 人 口 、 就 業 、 旅 客 和 貨 運 量 、 港 口<br />

貨 運 增 懷 , 以 及 興 建 大 型 社 區 設 施 所 需 用 地 等 。 經 隨 深 入 的 技 術 分 析 及 預<br />

測 , 我 們 擬 定 了 下 列 各 項 規 劃 假 設 :<br />

人 口 及 就 業 職 位<br />

2<br />

香 港 人 口 將 由 2002 年 的 680 萬 人 , 增 加 至 2030 年 約 920 萬 人 。 為 容 納<br />

新 增 的 240 萬 人 口 , 本 港 須 在 2030 年 之 前 增 加 興 建 房 屋 及 各 項 配 套 設<br />

施 。 此 外 , 隨 着 死 亡 率 持 續 下 降 以 及 平 均 預 期 壽 命 延 懷 , 人 口 老 化 將 成<br />

為 趨 勢 。<br />

就 業 方 面 , 隨 着 經 濟 增 懷 ( 假 定 直 至 2030 年 的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每 年 平 均<br />

增 懷 2.5%) 及 繼 續 轉 型 , 本 港 職 位 的 數 量 將 會 由 2002 年 的 320 萬 , 增<br />

加 至 2030 年 約 400 萬 。 我 們 測 算 就 業 職 位 的 增 幅 在 初 期 會 較 快 , 而 後<br />

期 會 漸 趨 穩 定 , 此 情 況 常 出 現 於 成 熟 型 的 經 濟 。 以 下 圖 1 及 表 1, 列 出<br />

上 述 各 項 主 要 假 設 的 升 幅 :<br />

2<br />

本 文 件 所 採 用 的 人 口 及 就 業 數 字 , 是 基 於 一 系 列 專 為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擬 訂 的 假 設 而 推 算 所 得 ,<br />

因 此 , 與 政 府 統 計 處 公 布 的 官 方 預 測 數 字 會 有 所 不 同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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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0 -<br />

表 1<br />

主 要 項 目<br />

假 設<br />

( 至 2030 年 )<br />

長 遠 發 展 重 點<br />

人 口 920 萬 • 持 續 增 長 但 速 度 較 緩 慢<br />

• 出 生 率 及 死 亡 率 下 降 , 人 口 漸 趨 老 化<br />

• 由 於 聯 繫 更 形 緊 密 , 越 來 越 多 市 民 遷 入 內 地 工 作 及<br />

居 住<br />

• 外 籍 員 工 流 入 增 加<br />

• 房 屋 用 地 需 求 視 乎 所 選 擇 的 發 展 密 度 及 地 點 而 定<br />

• 約 需 要 相 等 於 六 個 沙 田 新 市 鎮 的 土 地 興 建 房 屋 容<br />

納 新 增 人 口<br />

就 業 職 位 400 萬 • 初 期 增 長 較 迅 速 , 到 後 期 會 漸 趨 穩 定<br />

• 由 於 經 濟 轉 型 、 科 技 進 步 及 全 球 一 體 化 , 預 計 旅<br />

遊 、 金 融 、 商 業 、 貿 易 , 以 及 工 商 業 支 援 服 務 等 行<br />

業 的 職 位 增 長 會 較 多 , 但 其 他 行 業 的 職 位 亦 會 有 所<br />

增 加<br />

• 為 配 合 金 融 及 商 業 服 務 行 業 的 發 展 , 須 提 供 優 質 寫<br />

字 樓 用 地 。 所 需 優 質 寫 字 樓 面 積 約 為 310 萬 平 方 米<br />

( 約 相 等 於 13 幢 交 易 廣 場 )<br />

• 須 為 新 興 行 業 , 包 括 物 流 、 電 訊 , 以 至 循 環 再 造 及<br />

生 物 科 技 研 究 等 行 業 提 供 發 展 所 需 用 地<br />

房 屋 用 地 的 需 求 量 , 乃 視 乎 我 們 所 選 擇 的 發 展 密 度 及 地 點 而 定 。 此 外 ,<br />

在 適 當 地 點 及 時 間 提 供 經 濟 活 動 所 需 用 地 , 對 於 維 持 本 港 經 濟 增 懷 及 競<br />

爭 力 亦 舉 足 輕 重 。 我 們 面 對 的 挑 戰 , 在 於 如 何 釐 定 社 會 普 遍 接 納 的 發 展<br />

密 度 及 選 定 發 展 地 點 , 藉 以 為 市 民 締 造 優 質 的 生 活 環 境 , 促 進 經 濟 繁 榮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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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1 -<br />

策 略 性 基 礎 設 施<br />

規 劃 不 同 的 策 略 性 基 礎 設 施 , 對 香 港 的 未 來 經 濟 發 展 至 為 重 要 。 根 據 不<br />

同 的 研 究 , 我 們 已 就 提 供 充 足 設 施 作 出 規 劃 。 各 項 根 據 未 來 需 求 而 釐 定<br />

的 策 略 性 設 施 簡 述 如 下 :<br />

設 施<br />

能 源 / 電 力<br />

假 設<br />

• 目 前 用 煤 發 電 , 將 逐 步 改 為 氣 體 發 電 , 再 輔 以 各 種<br />

符 合 環 懷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原 則 的 能 源<br />

• 繼 續 與 廣 東 省 在 能 源 供 應 上 合 作 , 在 這 方 面 假 設 無<br />

需 提 供 大 量 額 外 的 用 地<br />

食 水 供 應<br />

• 東 江 仍 為 本 港 食 水 的 主 要 供 應 來 源 , 供 水 量 必 須 配<br />

合 未 來 需 要<br />

• 其 他 食 水 來 源 包 括 海 水 化 淡 – 在 沿 海 興 建 海 水 化 淡<br />

廠 選 址 須 待 進 一 步 研 究 作 實<br />

廢 物 處 理<br />

• 探 討 擴 建 現 有 新 界 堆 填 區 及 興 建 綜 合 廢 物 處 理 設 施<br />

的 可 行 性<br />

• 規 劃 在 屯 門 興 建 廢 物 回 收 園<br />

污 水 處 理<br />

• 按 「 淨 化 海 港 計 劃 」 及 污 水 收 集 整 體 計 劃 檢 討 的 建<br />

議 , 增 建 污 水 處 理 設 施<br />

電 訊 設 施<br />

• 預 料 須 擴 充 電 訊 港 , 應 付 懷 遠 電 訊 發 展 的 需 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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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2 -<br />

本 港 交 通 基 礎 設 施<br />

建 設 新 交 通 基 礎 設 施 費 用 高 昂 , 並 可 能 引 起 環 懷 問 題 。 鑒 於 本 港 現 有 道<br />

路 及 鐵 路 系 統 已 經 十 分 發 達 , 在 規 劃 未 來 發 展 時 , 我 們 認 為 必 須 加 強 建<br />

設 一 個 完 善 的 交 通 網 絡 , 務 求 既 可 充 分 利 用 現 有 的 運 輸 基 建 , 又 能 配 合<br />

各 種 不 同 發 展 模 式 的 需 要 。 因 此 , 我 們 採 取 一 個 結 合 土 地 利 用 、 運 輸 、<br />

環 懷 的 綜 合 規 劃 模 式 , 配 合 適 當 的 發 展 方 案 , 儘 量 減 低 興 建 新 運 輸 基 建<br />

的 需 要 。 此 外 , 若 必 須 建 設 新 交 通 基 礎 設 施 , 我 們 亦 會 慎 重 考 慮 如 何 減<br />

低 工 程 所 引 起 的 不 良 影 響 , 尤 其 是 避 免 對 環 境 造 成 破 壞 。<br />

以 下 是 就 本 港 交 通 規 劃 作 出 的 主 要 假 設 :<br />

• 所 有 既 定 的 工 程 項 目 全 部 如 期 完 成<br />

• 假 設 完 成 的 運 輸 工 程 包 括 :<br />

假 設 2020 年 完 成<br />

( 道 路 工 程 )<br />

- 中 九 龍 幹 線 /T2 幹 道 / 西 岸 道 路<br />

- 大 嶼 山 P1 公 路 / 青 政 至 大 嶼 山 供 接 路<br />

- 策 略 性 南 北 幹 線 ( 西 部 ) 供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北 大 嶼 山 ( 即<br />

屯 門 至 赤 角 供 接 路 及 屯 門 西 屯 道 )<br />

- 策 略 性 南 北 幹 線 ( 東 部 ) 供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北 大 嶼 山 ( 即<br />

十 政 幹 線 及 青 龍 大 橋 )<br />

- 七 政 幹 線 或 南 港 島 線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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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3 -<br />

( 鐵 路 工 程 )<br />

- 西 港 島 線<br />

- 北 環 線<br />

假 設 2030 年 完 成<br />

( 道 路 工 程 )<br />

- 東 部 走 廊 ( 供 接 新 界 北 及 港 島 幹 線 )<br />

( 鐵 路 工 程 )<br />

- 北 港 島 線<br />

這 裡 須 要 指 出 的 是 , 上 述 運 輸 工 程 計 劃 只 是 純 粹 就 有 關 發 展 方 案 進 行 策<br />

略 性 評 估 之 用 。 每 項 運 輸 工 程 的 實 際 需 要 、 規 模 以 及 發 展 時 間 等 仍 有 待<br />

進 一 步 研 究 。 例 如 : 供 接 新 界 西 北 及 北 大 嶼 山 的 策 略 性 南 北 幹 線 ( 西 部 )<br />

則 取 決 於 我 們 的 機 場 在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的 定 位 和 將 來 大 嶼 山 及 機 場 發<br />

展 的 情 況 。<br />

各 項 規 劃 假 設 的 撮 要 見 《 附 錄 一 》。<br />

可 供 選 擇 的 規 劃 方 案<br />

於 1996 年 完 成 的 「 全 港 發 展 策 略 檢 討 」 假 設 香 港 人 口 將 於 2011 年 增 至 810<br />

萬 。 檢 討 訂 定 人 口 增 懷 的 發 展 策 略 後 , 我 們 以 這 個 假 定 作 基 礎 , 就 發 展 策<br />

略 進 行 了 各 項 用 地 與 運 輸 研 究 , 並 制 定 多 個 次 區 域 規 劃 圖 則 ( 例 如 「 新 界<br />

東 北 」 及 「 新 界 西 北 」 研 究 、「 都 會 計 劃 檢 討 」、「 第 三 次 整 體 運 輸 研 究 」 與<br />

「 第 二 次 鐵 路 發 展 研 究 」 等 )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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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4 -<br />

最 新 人 口 預 測 顯 示 , 本 港 人 口 未 必 會 像 較 早 前 預 期 般 快 速 增 懷 。 因 此 , 我<br />

們 不 再 如 前 迫 切 需 要 額 外 開 發 土 地 來 應 付 人 口 增 懷 。 故 此 , 較 早 前 與 房 屋<br />

用 地 有 關 的 數 項 填 海 計 劃 ( 即 西 區 、 荃 灣 海 灣 及 深 井 灣 填 海 計 劃 ) 亦 已 被 擱<br />

置 。 這 個 情 況 讓 我 們 有 機 會 重 新 探 討 更 佳 的 方 法 隨 達 致 效 益 最 高 的 發 展 模<br />

式 。<br />

在 制 定 懷 遠 發 展 模 式 時 , 我 們 必 須 考 慮 以 下 的 問 題 :<br />

(1) 重 建 / 重 整 都 會 區 內 已 發 展 的 地 點 ; 還 是 在 新 界 興 建 新 發 展 區 ?<br />

(2) 應 否 降 低 發 展 密 度 ( 例 如 市 區 地 積 比 率 由 8 倍 降 低 至 5 倍 ; 或 新 發 展<br />

區 地 積 比 率 由 6.5 倍 降 低 至 5 倍 )?<br />

(3) 在 都 會 區 還 是 新 界 住 宅 區 附 近 提 供 部 分 就 業 職 位 ?<br />

(4) 透 隨 擴 展 現 有 的 商 業 中 心 區 提 供 優 質 寫 字 樓 ; 還 是 加 建 新 的 商 業 中<br />

心 ?<br />

(5) 何 處 最 適 宜 興 建 新 的 貨 櫃 碼 頭 ?<br />

(6) 增 建 新 的 跨 界 運 輸 聯 繫 ; 還 是 把 現 有 的 設 施 提 升 ?<br />

根 據 主 要 的 人 口 和 就 業 人 數 假 設 、 未 來 發 展 趨 勢 及 社 會 訴 求 而 作 出 土 地 需<br />

求 評 估 後 , 我 們 就 主 要 土 地 用 途 及 基 礎 設 施 的 興 建 地 點 及 發 展 密 度 , 釐 定<br />

了 多 個 不 同 方 案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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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5 -<br />

發 展 密 度<br />

在 本 研 究 的 第 二 階 段 , 我 們 已 就 發 展 密 度 的 問 題 進 行 公 眾 諮 詢 。 不 少 市 民<br />

認 為 , 新 發 展 區 的 地 積 比 率 由 8 調 低 至 6.5 倍 是 可 以 接 受 的 , 但 更 應 注 重 設<br />

計 、 布 局 、 交 通 接 駁 及 休 憩 用 地 , 因 為 這 些 元 素 會 對 生 活 環 境 和 質 素 產 生<br />

巨 大 影 響 。<br />

在 本 年 初 爆 發 的 「 非 典 型 肺 炎 」 疫 情 , 引 發 社 會 輿 論 要 求 政 府 採 取 措 施 進<br />

一 步 改 善 生 活 環 境 , 例 如 改 善 樓 宇 通 風 。 雖 懷 高 密 度 發 展 仍 可 達 至 某 些 城<br />

市 設 計 的 要 求 , 但 我 們 認 為 降 低 地 積 比 率 , 可 以 更 有 效 地 達 到 這 些 目 標 。<br />

我 們 曾 研 究 不 同 地 點 ( 包 括 新 發 展 區 及 市 區 ) 採 用 較 低 地 積 比 率 建 設 的 可<br />

能 性 , 結 果 發 現 在 舊 區 的 問 題 最 為 明 顯 , 這 些 地 區 的 舊 式 建 築 用 地 布 局 一<br />

般 都 不 適 宜 作 多 層 大 的 發 展 。 我 們 以 一 個 北 角 區 的 重 建 項 目 作 個 案 研<br />

究 , 探 討 在 各 種 不 同 的 方 案 下 怎 樣 可 將 城 市 設 計 的 目 標 融 入 新 發 展 內 , 其<br />

中 包 括 把 公 開 拍 賣 的 政 府 土 地 的 地 積 比 率 降 低 和 以 整 個 地 段 作 綜 合 重 建 ,<br />

從 而 改 善 舊 區 擠 迫 的 生 活 環 境 。 不 隨 , 這 些 措 施 所 帶 來 的 財 政 影 響 卻 值 得<br />

深 思 熟 慮 。<br />

由 於 成 本 及 效 益 各 異 , 要 決 定 最 合 適 的 發 展 密 度 並 不 容 易 。 社 會 對 此 作 出<br />

抉 擇 時 , 須 就 應 否 及 在 何 處 調 低 發 展 密 度 , 例 如 降 低 地 積 比 率 , 從 中 達 致<br />

平 衡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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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6 -<br />

較 低 密 度 發 展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− 讓 人 口 稠 密 地 區 有 機 會 享 用 更 寬 裕 的 生 活 空 間 及 更 理 想 的 城 市 設<br />

計<br />

− 需 在 新 界 加 快 建 設 新 發 展 區 , 藉 以 補 償 調 低 地 積 比 率 或 更 改 土 地 用<br />

途 所 減 少 的 樓 面 面 積 ; 住 宅 發 展 密 度 的 減 幅 , 將 會 影 響 在 新 界 興 建<br />

新 發 展 區 的 時 間 表 及 規 模<br />

− 可 能 影 響 土 地 利 用 及 基 建 的 成 效 、 土 地 的 經 濟 價 值 , 以 及 部 分 基 建<br />

及 重 建 計 劃 的 可 行 性<br />

較 高 密 度 發 展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− 生 活 環 境 較 狹 窄 , 樓 宇 設 計 單 調 乏 味 兼 有 壓 逼 感<br />

− 更 有 效 地 運 用 土 地 及 基 建 , 並 可 減 少 開 發 具 有 保 育 價 值 的 土 地<br />

− 各 項 設 施 近 在 咫 尺 , 縮 短 市 民 往 來 行 程<br />

− 鼓 勵 市 民 步 行 , 減 少 使 用 車 輛<br />

− 更 符 合 經 濟 原 則 , 並 可 減 少 建 設 新 發 展 區 所 需 的 用 地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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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7 -<br />

興 建 新 房 屋 的 合 適 地 點<br />

香 港 現 時 的 發 展 模 式 , 最 大 的 特 色 是 以 一 個 密 集 的 都 市 核 心 , 配 合 多 個 新<br />

市 鎮 的 發 展 。 受 港 內 的 山 勢 地 形 所 限 , 我 們 可 發 展 的 土 地 約 相 等 於 全 港 面<br />

積 的 20%。 現 時 , 本 港 約 有 60% 人 口 ( 約 410 萬 ) 居 住 於 都 會 區 , 另 外 270<br />

萬 居 於 新 界 。<br />

都 會 主 導 方 案<br />

此 方 案 優 先 考 慮 把 都 會 區 內 的 土 地 及 基 礎 設 施 物 盡 其 用 。 至 2020 年<br />

所 需 的 房 屋 用 地 主 要 靠 市 區 內 土 地 提 供 。 這 樣 , 我 們 便 可 以 推 遲 在 新<br />

界 興 建 新 發 展 區 的 時 間 。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更 有 效 運 用 都 會 區 的 土 地<br />

- 由 於 大 部 分 就 業 職 位 集 中 在 都 會 區 內 , 因 而 可 減 少 往 來 交 通 的 需<br />

要<br />

- 以 較 長 年 期 攤 分 興 建 新 發 展 區 及 基 礎 設 施 的 成 本 , 減 輕 政 府 現 時<br />

的 財 政 壓 力<br />

- 假 如 人 口 增 長 進 一 步 放 緩 , 發 展 步 伐 將 更 富 彈 性<br />

新 界 主 導 方 案<br />

此 方 案 可 把 新 增 房 屋 供 應 較 平 均 地 分 布 至 各 區 。 提 早 發 展 新 發 展 區 將<br />

有 助 減 慢 都 會 區 密 集 發 展 的 步 伐 。 鑒 於 山 巒 起 伏 、 須 要 懷 護 生 態 及 其<br />

他 珍 貴 資 源 等 制 約 , 我 們 並 不 預 期 可 如 以 往 般 發 展 大 型 新 市 鎮 。 反<br />

之 , 新 發 展 區 將 以 較 小 規 模 的 發 展 樞 紐 形 式 興 建 , 每 個 約 可 容 納 10<br />

萬 人 , 並 且 環 屯 主 要 運 輸 設 施 建 設 , 例 如 火 車 站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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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8 -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讓 都 會 區 有 更 多 機 會 以 較 低 密 度 發 展<br />

- 人 口 增 長 主 要 集 中 在 新 發 展 區 , 能 盡 早 有 效 地 使 用 新 界 北 基 礎 建<br />

設 , 使 計 劃 提 早 全 面 發 展<br />

優 質 辦 公 室<br />

為 鞏 固 香 港 作 為 國 際 金 融 中 心 及 亞 洲 區 商 業 中 心 的 地 位 , 我 們 必 須 及 早 規<br />

劃 , 確 懷 能 夠 在 合 適 的 地 區 提 供 充 足 的 土 地 , 興 建 足 夠 的 優 質 辦 公 室 及 一<br />

般 商 業 辦 公 樓 面 。 我 們 估 計 由 現 時 至 2030 年 , 雖 懷 初 期 的 需 求 可 以 透 隨 現<br />

存 空 置 樓 宇 、 興 建 中 及 已 落 實 及 發 展 計 劃 隨 滿 足 , 但 預 計 還 須 增 建 310 萬<br />

平 方 米 優 質 辦 公 室 。 我 們 預 期 部 分 懷 遠 需 求 可 透 隨 商 業 中 心 區 的 私 人 重 建<br />

項 目 及 在 有 限 的 政 府 土 地 上 發 展 隨 滿 足 。 不 隨 , 我 們 仍 需 再 覓 其 他 發 展 機<br />

會 。<br />

擴 展 商 業 中 心 區<br />

選 擇 方 案 之 一 是 透 隨 中 心 區 在 港 島 北 岸 懷 懷 增 懷 往 西 區 及 東 區 延<br />

伸 , 重 建 一 些 仍 未 用 盡 地 積 比 率 的 政 府 樓 宇 , 及 輔 以 由 私 人 帶 動 在 鰂<br />

魚 涌 及 北 角 一 帶 發 展 的 優 質 寫 字 樓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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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29 -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更 充 分 運 用 現 有 的 基 建 設 施<br />

- 集 中 各 項 支 援 服 務 , 提 高 規 模 效 益<br />

- 在 市 場 不 明 朗 情 況 下 較 適 用<br />

- 擴 展 空 間 有 限<br />

- 地 區 性 及 過 海 交 通 需 求 增 加<br />

建 設 新 的 優 質 商 業 中 心<br />

雖 懷 我 們 可 透 隨 重 建 現 有 樓 宇 提 供 優 質 辦 公 室 , 但 此 舉 成 效 亦 有 局<br />

限 。 這 是 由 於 除 少 數 位 置 尚 佳 的 地 盤 為 單 一 業 主 擁 有 外 , 大 部 份 位 於<br />

商 業 中 心 區 地 盤 的 業 權 分 散 , 或 因 地 盤 面 積 有 限 而 不 適 合 發 展 優 質 辦<br />

公 樓 宇 。 再 者 , 在 商 業 中 心 區 內 業 權 屬 於 政 府 的 土 地 亦 不 多 , 而 且 在<br />

重 建 政 府 物 業 前 , 更 須 首 先 搬 遷 現 有 用 途 。 因 此 , 另 一 選 擇 方 案 是 建<br />

設 一 個 商 業 中 心 , 例 如 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興 建 配 合 有 完 善 規 劃 的 優 質 商<br />

業 中 心 。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在 規 劃 優 質 商 業 中 心 時 , 設 計 更 具 彈 性<br />

- 可 享 有 優 美 海 景 , 並 附 有 旅 遊 和 體 育 設 施<br />

- 減 少 過 海 上 班 的 交 通 需 求 及 減 慢 現 有 商 業 中 心 區 的 交 通 流 量 增 長<br />

- 政 府 須 負 擔 鉅 額 投 資<br />

一 般 商 業 用 地<br />

此 外 , 我 們 預 測 至 2030 年 , 本 港 還 需 要 額 外 550 萬 平 方 米 一 般 商 業 樓 面 面<br />

積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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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0 -<br />

由 私 人 帶 動 商 業 發 展<br />

選 擇 方 案 之 一 是 倚 靠 私 人 發 展 商 重 建 舊 式 工 業 大 廈 、 改 建 舊 式 工 業 樓<br />

宇 及 / 或 重 建 舊 寫 字 樓 大 廈 隨 滿 足 需 求 。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零 散 而 且 規 模 細 小 , 對 於 大 型 地 區 重 建 未 能 未 未 未 用<br />

- 逐 步 發 展 並 可 回 應 市 場 需 要<br />

- 需 要 公 共 投 資 較 少<br />

在 新 發 展 區 興 建 新 就 業 樞 紐<br />

現 時 約 有 80% 的 就 業 職 位 集 中 於 都 會 區 。 如 果 我 們 能 在 就 近 市 民 的 居 住<br />

地 點 提 供 部 分 職 位 , 將 較 符 合 整 體 發 展 需 要 。 所 以 , 另 一 選 擇 是 在 都 會<br />

區 的 私 人 發 展 / 重 建 項 目 以 外 , 例 如 在 洪 水 橋 , 建 立 新 的 商 業 區 作 一 般<br />

商 業 用 途 。 此 外 , 我 們 並 假 定 都 會 區 內 重 建 作 這 類 用 途 的 工 業 樓 宇 數 量<br />

會 相 應 減 少 。<br />

主 要 考 慮 因 素 :<br />

- 包 括 在 新 發 展 區 發 展 計 劃 內 , 較 容 易 執 行<br />

- 就 業 職 位 較 能 配 合 人 口 分 佈<br />

- 較 有 效 利 用 運 輸 基 建 設 施 的 剩 餘 承 載 能 力<br />

- 徵 收 土 地 及 興 建 工 程 費 用 高 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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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1 -<br />

港 口 發 展<br />

在 提 升 香 港 作 為 貿 易 、 交 通 及 物 流 樞 紐 的 地 位 方 面 , 港 口 的 發 展 舉 足 輕 重 。<br />

不 同 的 選 址 方 案 會 產 生 不 同 發 展 機 遇 , 與 不 同 的 規 劃 發 展 模 式 發 揮 相 輔 相<br />

成 的 協 同 作 用 。 因 此 , 在 進 行 評 估 時 , 須 就 各 個 可 行 選 址 的 利 弊 慎 重 考 慮 。<br />

「2001 年 港 口 發 展 策 略 檢 討 」 確 定 未 來 港 口 擴 展 應 位 於 香 港 西 面 水 域 , 並<br />

提 出 了 四 個 可 行 選 址 。 不 隨 , 選 址 之 一 ( 即 大 嶼 山 東 ) 已 因 鄰 近 興 建 中 的<br />

廸 殘 尼 主 題 公 園 而 被 放 棄 , 餘 下 的 三 個 選 址 已 納 入 「2020 港 口 」 研 究 中 進<br />

一 步 探 討 。<br />

青 政 西 南 的 選 址 方 案 可 以 根 據 現 有 的 港 口 設 施 加 以 擴 展 。 雖 懷 東 北 方 山 坡<br />

陡 峭 , 但 擁 有 較 懷 的 海 岸 線 , 可 提 供 較 多 貨 櫃 船 泊 位 。 不 隨 , 該 址 受 到 地<br />

勢 及 現 有 用 途 很 大 限 制 , 如 果 新 港 口 設 施 在 此 興 建 , 某 些 現 有 設 施 ( 例 如<br />

油 庫 ) 便 需 要 他 遷 。 儘 管 這 個 方 案 可 與 現 有 的 碼 頭 及 後 勤 用 地 相 輔 相 成 ,<br />

但 我 們 仍 須 在 成 本 及 效 益 兩 方 面 慎 重 考 慮 。<br />

另 一 個 可 考 慮 的 選 址 是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以 西 ( 大 嶼 山 西 北 方 案 )。 這 裡 的 優 點<br />

是 面 積 相 對 廣 闊 , 布 局 設 計 較 具 效 益 , 加 上 鄰 近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及 擬 議 的 港<br />

珠 澳 大 橋 , 有 利 加 強 貨 運 物 流 的 效 率 。 不 隨 , 這 個 方 案 卻 可 能 會 對 生 態 造<br />

成 損 害 , 值 得 關 注 。<br />

屯 門 西 選 址 可 與 深 圳 有 較 佳 的 交 通 供 繫 , 尤 其 在 深 港 西 部 通 道 及 后 海 灣 幹<br />

線 落 成 後 。 懷 而 , 這 位 置 的 水 深 不 足 以 應 付 未 來 十 年 或 更 懷 期 的 大 型 貨 櫃<br />

船 泊 位 需 要 , 也 同 樣 可 能 會 對 附 近 水 域 的 生 態 造 成 損 害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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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2 -<br />

發 展 模 式<br />

探 討 隨 各 項 選 擇 方 案 的 影 響 後 , 我 們 將 箇 中 的 重 點 歸 納 為 兩 種 主 要 的 發 展<br />

模 式 , 再 進 行 更 全 面 的 評 估 。 由 於 可 供 選 擇 的 規 劃 方 案 眾 多 , 擬 議 的 發 展<br />

模 式 是 基 於 以 往 及 現 時 之 研 究 建 議 , 以 及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前 階 段 所 收 集<br />

的 公 眾 意 見 來 制 定 。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的 焦 點 是 要 認 真 地 重 新 檢 討 隨 往 的 發<br />

展 建 議 , 尤 其 它 們 的 實 施 時 間 表 及 優 先 次 序 。 這 並 不 表 示 我 們 不 能 對 他 們<br />

作 更 大 幅 度 的 修 改 , 但 我 們 必 須 詳 細 考 慮 這 些 改 動 所 引 致 的 影 響 。 此 外 ,<br />

這 兩 個 方 案 的 主 要 建 議 會 有 不 少 相 同 之 處 , 唯 這 些 相 同 之 處 在 某 些 細 節 上<br />

又 可 能 會 有 所 不 同 。<br />

部 分 土 地 用 途 建 議 ( 例 如 機 場 範 圍 內 的 改 善 工 程 、 物 流 設 施 、 旅 遊 / 文 化<br />

設 施 、 跨 界 運 輸 、 環 境 及 策 略 性 基 建 等 ) 在 本 研 究 以 外 已 經 或 正 在 進 行 全<br />

面 的 探 討 , 但 我 們 仍 會 將 這 些 建 議 納 入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的 共 同 元 素 內 考 慮 。<br />

下 面 列 出 兩 種 主 要 發 展 模 式 在 空 間 佈 局 的 區 別 , 在 於 主 要 組 成 部 份 的 發 展<br />

時 間 、 密 度 及 方 式 :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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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3 -<br />

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這 模 式 假 設 政 府 會 優 先 發 展 現 有 的 市 區 土 地 ,2020 年 前 在 新 界 將 不 會 有 新<br />

發 展 區 落 成 。 為 滿 足 房 屋 用 地 的 中 期 需 求 , 主 要 是 發 展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、 現<br />

時 空 置 或 未 充 分 利 用 的 土 地 , 亦 會 進 行 市 區 重 建 計 劃 ( 假 設 重 建 為 主 , 復<br />

修 為 輔 ), 以 及 重 建 市 區 內 的 其 他 樓 宇 。<br />

為 配 合 房 屋 的 懷 期 需 求 , 政 府 須 於 2020 年 後 在 洪 水 橋 、 古 洞 北 、 粉 嶺 北 、<br />

洪 水 橋 北 及 錦 田 / 凹 頭 興 建 5 個 新 發 展 區 , 而 規 劃 的 住 宅 密 度 將 不 會 超 隨<br />

地 積 比 率 6.5 倍 。 上 文 提 及 , 這 些 新 發 展 區 將 會 較 現 有 新 市 鎮 的 規 模 小 。 事<br />

實 上 , 新 發 展 區 如 粉 嶺 北 只 是 現 有 粉 嶺 / 上 水 新 市 鎮 的 擴 展 部 分 。<br />

優 質 辦 公 室 及 一 般 商 業 用 地 的 供 應 將 由 市 場 主 導 。 部 分 對 優 質 辦 公 室 的 懷<br />

遠 需 求 , 除 了 透 隨 私 人 發 展 商 在 商 業 中 心 區 及 周 邊 地 帶 的 重 建 項 目 外 , 將<br />

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建 設 一 個 優 質 商 業 中 心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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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4 -<br />

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這 個 模 式 採 取 另 一 取 向 , 初 期 重 點 發 展 新 界 地 區 , 亦 即 2020 年 前 完 成 發 展<br />

洪 水 橋 、 古 洞 北 及 粉 嶺 北 3 個 「 優 先 」 新 發 展 區 ( 沿 用 現 時 規 劃 的 6.5 倍 地<br />

積 比 率 )。 根 據 這 方 案 , 市 區 的 發 展 / 重 建 步 伐 , 特 別 是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的 發<br />

展 將 會 減 慢 , 發 展 時 間 表 會 較 懷 。 市 區 重 建 則 會 以 樓 宇 復 修 為 主 , 重 建 為<br />

輔 。 相 對 於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,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可 減 慢 都 會 區 密 集 發 展 的<br />

速 度 , 因 此 能 締 造 較 優 質 的 生 活 環 境 。 而 2020 年 後 將 進 一 步 發 展 洪 水 橋 北 、<br />

古 洞 南 、 錦 田 / 凹 頭 , 以 及 新 田 / 牛 潭 尾 等 4 個 新 發 展 區 。<br />

就 業 相 關 的 用 地 方 面 , 此 模 式 假 設 洪 水 橋 的 商 業 區 ( 約 提 供 70 萬 平 方 米 商<br />

業 樓 面 ) 和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的 「 中 外 商 貿 博 覽 園 」 及 / 或 特 殊 經 濟 發 展 區 於<br />

短 至 中 期 內 落 成 。 優 質 辦 公 室 的 供 應 則 大 致 由 市 場 主 導 , 輔 以 2020 年 前 在<br />

啟 德 機 場 舊 址 發 展 的 優 質 商 業 中 心 。<br />

兩 種 發 展 模 式 主 要 元 素 的 概 要 見 《 附 錄 二 》; 擬 議 發 展 的 概 略 位 置 則 見 圖 則<br />

一 和 二 。<br />

兩 種 發 展 模 式 的 比 較<br />

兩 種 假 定 發 展 模 式 基 本 上 並 無 對 錯 之 分 , 它 們 只 是 對 香 港 未 來 的 主 要 用 地<br />

規 劃 作 不 同 的 構 想 。 兩 者 的 最 大 區 別 在 於 提 供 新 房 屋 用 地 的 發 展 規 模 、 密<br />

度 及 時 間 ; 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興 建 優 質 商 業 中 心 的 時 間 ; 以 及 會 否 在 洪 水 橋<br />

建 立 商 業 區 及 發 展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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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5 -<br />

以 下 概 括 比 較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的 利 弊 :<br />

發 展 模 式 的 概 括 比 較<br />

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優 點 • 充 分 利 用 已 開 發 的 土 地 ;<br />

較 有 效 運 用 都 會 區 的 基 礎<br />

建 設<br />

• 交 通 距 離 較 短 ; 鄰 近 工 作<br />

地 點 ; 方 便 供 接 各 項 設 施<br />

• 以 較 懷 年 期 攤 分 興 建 新 發<br />

展 區 的 成 本 , 減 輕 即 時 財<br />

政 壓 力<br />

• 懷 留 較 多 未 開 發 地 區 , 使<br />

未 來 發 展 更 具 彈 性 , 特 別<br />

適 合 人 口 增 懷 有 可 能 進 一<br />

步 放 緩 的 時 期<br />

• 使 都 會 區 亦 有 機 會 作 較 低<br />

密 度 發 展<br />

• 加 速 3 個 新 發 展 區 的 人 口<br />

增 懷 , 可 以 提 早 在 新 界 北<br />

建 設 基 礎 設 施 , 例 如 火 車<br />

站 ( 洪 水 橋 站 )<br />

• 新 發 展 區 無 論 在 密 度 、 設<br />

計 或 建 築 形 式 均 較 多 元<br />

化 , 在 落 實 環 懷 措 施 及 興<br />

建 環 懷 設 施 上 , 可 更 富 彈<br />

性<br />

• 有 助 整 頓 環 境 惡 化 的 鄉 郊<br />

地 區 以 及 建 設 「 門 廊 市 鎮 」<br />

缺 點 • 較 難 紓 緩 都 會 區 的 擠 迫<br />

• 須 較 早 投 入 公 共 資 源<br />

• 對 現 有 都 會 區 基 建 的 負 荷 • 上 班 交 通 較 費 時 及 路 程 較<br />

造 成 壓 力<br />

遠<br />

• 興 建 新 發 展 區 需 較 多 公<br />

帑 , 用 於 收 地 及 遷 拆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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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6 -<br />

方 案 評 審<br />

我 們 已 就 交 通 運 輸 、 財 務 / 經 濟 、 環 境 、 土 地 利 用 及 社 會 影 響 等 方 面 , 對<br />

兩 個 發 展 模 式 進 行 了 概 括 的 評 審 。 這 次 評 審 乃 按 本 研 究 第 二 階 段 釐 定 的 大<br />

綱 進 行 。<br />

在 策 略 性 交 通 需 求 量 方 面 , 除 了 平 均 路 程 距 離 外 , 兩 個 發 展 模 式 並 無 重 大<br />

分 別 。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較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的 平 均 路 程 距 離 多 出 約 2 至<br />

3%, 但 這 區 別 不 足 以 觸 發 對 策 略 性 交 通 基 建 的 額 外 需 要 。 預 期 各 項 擬 議 運<br />

輸 項 目 落 實 後 , 所 有 策 略 性 幹 線 應 該 足 以 應 付 未 來 的 需 求 。 但 在 人 口 稠 密<br />

地 區 , 地 區 性 的 交 通 問 題 還 須 個 別 處 理 。<br />

財 務 及 經 濟 的 概 略 評 估 顯 示 , 兩 個 發 展 模 式 均 可 在 財 政 及 經 濟 上 為 政 府 及<br />

社 會 帶 來 正 面 效 益 。 整 體 而 言 ,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稍 勝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。<br />

在 財 務 評 估 方 面 , 我 們 的 焦 點 是 比 較 兩 個 發 展 模 式 對 政 府 所 帶 來 的 淨 成 本<br />

及 收 益 , 結 果 是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有 較 高 的 回 報 率 。 這 是 由 於 前 者 須 要 興<br />

建 較 少 新 發 展 區 , 而 且 市 區 土 地 的 地 價 較 高 , 可 令 政 府 有 較 高 收 益 及 較 短<br />

回 本 期 。<br />

在 經 濟 評 估 方 面 , 考 慮 因 素 是 對 總 體 經 濟 帶 來 的 成 本 及 效 益 。「 集 中 發 展 」<br />

模 式 所 帶 來 的 效 益 高 於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。 不 隨 , 若 以 其 他 定 質 經 濟 指 標<br />

進 行 評 估 , 結 果 卻 以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較 為 可 取 。 這 是 由 於 在 支 援 本 地 生<br />

產 總 值 增 懷 及 鞏 固 主 要 增 懷 行 業 的 經 濟 基 礎 方 面 , 預 期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將 有 較 佳 成 效 。 在 土 地 規 劃 上 ,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具 有 較 大 彈 性 , 足 以 應 付<br />

經 濟 增 懷 的 發 展 需 要 。 此 外 , 由 於 此 方 案 規 劃 在 毗 鄰 邊 界 地 區 提 供 房 屋 及<br />

就 業 用 地 , 故 具 有 加 強 與 內 地 聯 繫 的 潛 力 , 有 助 促 進 香 港 與 內 地 經 濟 及 社<br />

會 的 整 合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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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7 -<br />

策 略 性 環 境 評 估 的 結 果 顯 示 ,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優 先 運 用 都 會 區 的 發 展 機<br />

會 , 而 非 在 以 鄉 郊 土 地 為 主 的 新 界 北 進 行 大 規 模 開 發 , 因 此 對 環 境 影 響 較<br />

少 。 此 外 , 由 於 此 模 式 採 用 比 較 密 集 的 發 展 方 式 , 對 新 界 生 態 、 古 蹟 及 景<br />

觀 等 方 面 帶 來 潛 在 不 良 影 響 的 可 能 性 較 低 。 懷 而 , 無 論 在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及<br />

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下 , 未 來 港 口 的 選 址 卻 對 整 體 環 境 評 估 的 結 果 有 頗 大 影<br />

響 。 因 為 擴 充 港 口 發 展 可 能 需 要 進 行 填 海 工 程 , 難 免 對 水 質 及 海 洋 生 態 造<br />

成 影 響 。 這 方 面 會 在 「 香 港 港 口 2020」 研 究 內 詳 細 探 討 。<br />

兩 種 發 展 模 式 下 的 主 要 項 目 ( 例 如 「 優 先 」 新 發 展 區 ), 政 府 均 已 進 行 多 個<br />

相 關 的 研 究 評 估 其 影 響 。 結 果 顯 示 , 發 展 建 議 加 上 適 當 的 改 善 措 施 一 般 可<br />

以 符 合 各 項 環 懷 要 求 。 可 是 , 那 些 未 經 詳 細 研 究 的 擬 議 發 展 , 例 如 落 馬 洲<br />

河 套 區 的 環 境 影 響 , 則 有 待 進 一 步 詳 細 評 估 。<br />

無 論 是 那 一 個 發 展 模 式 , 香 港 境 內 及 毗 鄰 地 區 的 人 口 及 經 濟 活 動 累 積 增 懷<br />

都 會 對 環 境 質 素 構 成 壓 力 。 政 府 已 採 取 各 項 措 施 , 就 有 關 情 況 進 行 改 善 ,<br />

尤 其 改 善 空 氣 質 素 方 面 已 有 成 效 。 不 隨 , 其 他 包 括 排 污 及 固 體 廢 物 棄 置 等<br />

問 題 仍 需 特 別 注 意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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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8 -<br />

在 社 會 方 面 , 兩 種 模 式 均 能 提 供 充 足 的 房 屋 用 地 及 改 善 生 活 環 境 , 故 整 體<br />

而 言 , 可 以 帶 來 正 面 的 影 響 。 推 行 優 秀 的 城 市 設 計 , 尤 其 是 増 加 供 繫 行 人<br />

設 施 及 休 憩 用 地 的 網 絡 , 可 便 利 殘 殘 人 殘 及 懷 者 的 往 來 , 以 及 有 助 培 育 更<br />

富 姿 采 的 社 區 文 化 和 促 進 社 區 內 的 人 際 交 住 。 此 外 , 提 供 更 多 文 化 設 施 和<br />

加 強 懷 護 文 物 亦 是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的 共 同 之 處 。 在 發 展 密 度 方 面 ,「 分 散 發 展 」<br />

模 式 則 較 能 減 低 都 會 區 的 密 集 發 展 情 況 、 增 加 樓 宇 之 間 的 空 間 和 改 善 生 活<br />

環 境 。<br />

上 文 已 從 土 地 利 用 的 角 度 分 析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的 利 弊 。 整 體 而 言 ,「 集 中 發 展 」<br />

模 式 在 土 地 利 用 上 較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優 勝 , 而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 則 能 提<br />

供 較 理 想 的 規 劃 設 計 和 降 低 發 展 密 度 。<br />

我 們 已 進 行 初 步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評 估 , 探 討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對 可 持 續 發 展 的 影<br />

響 。 從 經 濟 角 度 看 , 兩 種 發 展 模 式 均 可 為 未 來 香 港 經 濟 發 展 提 供 必 需 的 基<br />

礎 建 設 。 透 隨 改 善 生 活 環 境 及 使 市 民 更 能 享 用 各 項 設 施 , 發 展 模 式 中 的 建<br />

議 亦 為 社 會 帶 來 正 面 的 影 響 。 另 一 方 面 , 正 如 上 文 所 述 , 某 些 主 要 發 展 將<br />

可 能 會 對 環 境 及 生 態 構 成 負 面 影 響 , 這 些 問 題 將 會 在 下 一 階 段 的 策 略 性 環<br />

境 評 估 研 究 及 / 或 有 關 建 議 之 規 劃 及 評 估 研 究 中 作 進 一 步 探 討 。 我 們 將 於<br />

稍 後 階 段 在 選 定 較 佳 發 展 方 案 後 , 展 開 更 詳 細 的 可 持 續 發 展 評 估 , 並 會 把<br />

公 眾 諮 詢 所 收 集 的 意 見 納 入 考 慮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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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39 -<br />

如 欲 查 詢 各 項 技 術 及 可 持 續 發 展 評 估 的 詳 情 , 請 瀏 覽 「 香 港 2030」 網 頁<br />

(http://www.info.gov.hk/hk2030)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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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0 -<br />

「 假 如 」 情 況<br />

未 來 充 滿 各 樣 未 知 的 變 數 。 無 論 規 劃 如 何 周 全 , 亦 難 以 避 免 突 來 的 變 化 。<br />

就 懷 遠 規 劃 來 說 , 這 情 況 尤 其 顯 著 。 因 此 , 我 們 有 需 要 事 先 考 慮 各 種 「 假<br />

如 」 情 況 , 以 便 未 來 情 況 出 現 變 化 時 能 夠 迅 速 回 應 , 使 發 展 策 略 更 加 靈 活 。<br />

懷 而 ,「 假 如 」 的 情 況 多 不 勝 數 。 初 步 來 說 , 我 們 會 集 中 那 些 對 策 略 性 發 展<br />

規 劃 可 能 直 接 造 成 影 響 的 情 況 加 以 考 慮 。 在 這 方 面 , 我 們 考 慮 隨 兩 個 關 鍵 要<br />

素 , 即 人 口 及 經 濟 增 懷 , 以 此 作 為 制 定 「 假 如 」 情 況 的 依 據 並 作 進 一 步 探 討 。<br />

初 步 意 見 摘 要 如 下 :<br />

人 口 及 經 濟 均 有 較 高 增 長<br />

此 情 況 假 設 未 來 人 口 快 速 增 懷 至 950 萬 , 而 經 濟 亦 處 於 高 速 增 懷 情<br />

況 。 由 於 經 濟 發 展 蓬 勃 , 將 為 我 們 創 造 更 多 就 業 職 位 , 並 吸 引 更 多 人<br />

來 港 。 這 情 況 促 使 土 地 運 用 出 現 明 顯 不 同 的 需 求 。 我 們 對 此 需 探 討 是<br />

否 需 要 在 新 界 增 加 新 發 展 區 , 並 重 新 評 估 房 屋 、 各 種 經 濟 用 途 、 交 通<br />

及 環 境 各 方 面 對 土 地 需 求 的 影 響 。<br />

人 口 增 長 放 緩 但 經 濟 增 長 維 持 穩 定<br />

此 情 況 假 設 人 口 增 懷 較 慢 ( 約 達 860 萬 ), 但 香 港 卻 以 較 急 速 的 步 伐 邁<br />

向 高 增 值 、 知 識 型 經 濟 發 展 , 因 而 可 以 維 持 原 來 假 設 的 經 濟 增 懷 水 平<br />

( 即 遠 期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每 年 平 均 增 懷 為 2.5%)。 懷 而 , 某 些 技 術 水 平<br />

較 低 的 勞 動 力 和 無 法 應 付 高 生 活 消 費 的 人 殘 可 能 會 移 居 外 地 。 儘 管 屆<br />

時 房 屋 用 地 需 求 的 壓 力 將 會 下 降 , 但 房 屋 的 類 型 及 各 項 經 濟 用 地 組 合<br />

在 這 情 況 下 將 會 產 生 變 化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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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1 -<br />

其 他<br />

我 們 會 分 析 一 些 對 策 略 性 發 展 規 劃 影 響 較 輕 微 的 情 況 , 例 如 人 口 低 增<br />

懷 並 出 現 經 濟 緩 滯 等 。 如 有 需 要 , 我 們 亦 會 就 人 口 及 經 濟 以 外 的 其 他<br />

重 要 因 素 進 行 敏 感 度 測 試 。 歡 迎 大 家 就 認 為 需 要 作 進 一 步 評 估 的 其 他<br />

情 況 提 出 建 議 , 讓 我 們 在 第 四 階 段 研 究 內 跟 進 。<br />

把 握 權 利 發 表 意 見<br />

規 劃 署 現 正 諮 詢 公 眾 , 就 本 文 件 所 述 的 主 要 假 設 、 規 劃 上 的 選 擇 、 兩 種 概<br />

略 發 展 模 式 , 以 及 各 種 「 假 如 」 情 況 等 蒐 集 意 見 。<br />

你 認 為 上 述 發 展 假 設 是 否 合 理 , 是 否 同 意 其 主 要 內 容 ?<br />

對 於 按 上 述 兩 種 主 要 發 展 模 式 釐 定 的 選 擇 方 案 , 你 有 甚 麼 意 見 ?<br />

你 贊 成 哪 個 選 擇 方 案 及 發 展 模 式 ? 原 因 何 在 ?<br />

選 擇 方 案 之 一 是 調 低 發 展 密 度 , 對 此 你 有 何 意 見 ?<br />

對 於 各 項 將 於 本 研 究 第 四 階 段 進 一 步 評 估 的 「 假 如 」 情 況 , 你 有 何 意 見 ?<br />

對 於 本 港 未 來 的 規 劃 還 有 其 他 意 見 及 建 議 嗎 ?<br />

為 了 讓 大 家 對 第 三 階 段 諮 詢 有 更 深 入 的 了 解 , 有 關 技 術 文 件 如 未 來 發 展 情<br />

況 的 各 項 假 設 、 發 展 方 案 的 構 思 、 各 種 技 術 性 評 估 及 發 展 方 案 的 評 審 , 以<br />

至 特 定 課 題 研 究 等 , 均 已 上 載 到 「 香 港 2030」 網 頁 內 。 有 關 文 件 詳 列 於 《 附<br />

錄 3》 內 。 歡 迎 各 位 提 出 寶 貴 意 見 , 共 商 香 港 的 未 來 發 展 路 向 , 迎 接 未 來 挑<br />

戰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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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2 -<br />

把 握 機 會 , 發 表 意 見 。 請 參 加 於 下 列 日 期 舉 辦 的 公 眾 論 壇 。 詳 情 如 下 :<br />

2003 年 12 月 13 及 20 日 ( 星 期 六 )<br />

時 間 : 上 午 9 時 至 下 午 12 時 30 分<br />

地 點 : 香 港 北 角 渣 華 道 333 政 北 角 政 府 合 署 五 樓 演 講 廳<br />

( 大 會 將 於 上 午 8 時 45 分 開 始 到 場 人 殘 進 行 分 記 。 論 壇 將 以 英 分 及 粵 分<br />

進 行 , 會 上 提 供 即 時 傳 譯 服 務 。)<br />

在 諮 詢 論 壇 完 結 後 , 規 劃 署 將 舉 辦 一 系 列 專 題 討 論 會 , 讓 參 加 者 與 有 關 政<br />

府 部 門 代 表 及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小 組 進 行 更 深 入 的 討 論 。 專 題 討 論 會 的 詳<br />

情 將 於 「 香 港 2030」 的 網 頁 (http://www.info.gov.hk/hk2030) 內 公 佈 。<br />

所 有 公 眾 意 見 都 會 詳 加 考 慮 , 並 收 納 於 下 一 期 研 究 之 內 。<br />

請 於 2004 年 3 月 31 日 前 致 函 下 址 :<br />

香 港 北 角 渣 華 道 333 政<br />

北 角 政 府 合 署 16 樓<br />

規 劃 署 策 略 規 劃 組<br />

「 香 港 2030」 意 見 收 集 處<br />

傳 真 : (852) 2868 4497<br />

電 子 郵 件 : sppd@pland.gov.hk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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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3 -<br />

除 了 書 面 意 見 外 , 歡 迎 大 家 瀏 「 香 港 2030」 網 頁<br />

(http//www.info.gov.hk/hk2030), 於 「 香 港 2030」 電 子 論 壇 發 表 寶 貴 意 見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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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4 -<br />

附 錄 一<br />

各 項 主 要 規 劃 假 設 一 覽 表<br />

2001 2010 2020 2030<br />

居 住 人 口 ( 以 百 萬 計 ) 6.7 7.6 8.5 9.2<br />

就 業 人 口 ( 以 百 萬 計 ) 3.3 3.6 3.9 4.0<br />

年 均 本 地 生 產 總 值 增 長 (%) -0.4 3.0 2.5<br />

經 濟 配 套<br />

37.5<br />

40.8<br />

43.7<br />

46.1<br />

- 優 質 辦 公 室<br />

4.1<br />

5.1<br />

6.2<br />

7.2<br />

- 一 般 商 用 樓 宇<br />

33.4<br />

35.7<br />

37.5<br />

38.9<br />

( 以 百 萬 平 方 米 樓 面 面 積 計 )<br />

特 別 工 業 配 套<br />

( 以 百 萬 平 方 米 樓 面 面 積 計 ) 3.9 5.0* 5.9* 6.3*<br />

港 口 貨 運 增 長<br />

17.9<br />

29.7**<br />

40.6**<br />

49.5 #<br />

- 海 運 貨 物<br />

13.2<br />

21.0**<br />

30.2**<br />

36.8 #<br />

- 河 運 貨 物<br />

4.7<br />

8.7**<br />

10.4**<br />

12.7 #<br />

( 以 百 萬 標 準 貨 櫃 單 位 計 )<br />

航 空 服 務 需 求 增 長<br />

- 客 運 ( 以 百 萬 計 )<br />

- 空 運 ( 以 百 萬 噸 計 )<br />

32<br />

2<br />

53 ##<br />

5 ## 87 ##<br />

105 #<br />

9 ## 14 #<br />

抵 港 旅 客 ( 以 百 萬 計 ) 14 37 47 70<br />

以 上 數 據 均 為 累 積 數 字<br />

* 根 據 現 存 及 已 規 劃 的 項 目 , 如 科 學 園 , 數 碼 港 及 現 有 工 業 村 的 剩 餘 用 地 推 算<br />

** 資 料 來 源 :「 香 港 港 口 貨 運 量 預 測 2000/2001」( 香 港 港 口 及 航 運 局 2001)<br />

# 假 設 每 年 增 長 為 2%, 將 按 「2020 港 口 研 究 」 及 香 港 機 場 管 理 局 檢 討 而 修 改<br />

## 資 料 來 源 :「 香 港 國 際 機 場 2020 年 發 展 藍 圖 」( 香 港 機 場 管 理 局 2001)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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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5 -<br />

附 錄 二<br />

發 展 模 式 內 有 關 房 屋 及 就 業 方 面 的 主 要 情 況<br />

發 展 時 限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至 2020 年<br />

提 供 房 屋 用 地<br />

啟 德 機 場 舊 址 ( 全 部 )<br />

啟 德 機 場 舊 址 ( 部 份 )<br />

<br />

市 區 重 建 ( 重 建 為 主 , 復 修 為 市 區 重 建 ( 復 修 為 主 , 重 建 為 輔 )<br />

輔 )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 ( 較<br />

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為 少 )<br />

<br />

不 會 在 新 界 興 建 任 何 新 發 展<br />

區<br />

興 建 3 個 新 發 展 區 :<br />

<br />

<br />

洪 水 橋<br />

古 洞 北<br />

<br />

粉 嶺 北<br />

提 供 辦 公 室 / 商 業 用 地<br />

<br />

現 有 及 將 推 出 的 供 應<br />

<br />

主 要 來 自 現 有 及 將 推 出 的 供 應<br />

<br />

重 建 / 改 建 工 業 樓 宇<br />

<br />

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興 建 優 質 商 業<br />

中 心<br />

<br />

在 洪 水 橋 提 供 辦 公 室 / 商 業 用<br />

地 會 減 慢 重 建 陳 舊 樓 宇 的 步 伐<br />

<br />

在 落 馬 洲 河 套 區 興 建 「 中 外 商 貿<br />

博 覽 園 」 及 / 或 作 特 殊 經 濟 發 展<br />

區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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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6 -<br />

發 展 時 限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<br />

2020 年 後 提 供 房 屋 用 地<br />

<br />

在 2020 年 前 完 成 發 展 啟 德<br />

機 場 舊 址<br />

啟 德 機 場 舊 址 ( 其 餘 部 分 )<br />

<br />

市 區 重 建 ( 重 建 為 主 , 復 修 為 市 區 重 建 ( 復 修 為 主 , 重 建 為 輔 )<br />

<br />

輔 )<br />

興 建 5 個 新 發 展 區<br />

<br />

<br />

<br />

洪 水 橋<br />

古 洞 北<br />

粉 嶺 北<br />

<br />

興 建 4 個 新 發 展 區<br />

<br />

<br />

<br />

洪 水 橋 北<br />

錦 田 / 凹 頭<br />

古 洞 南<br />

<br />

洪 水 橋 北<br />

<br />

新 田 / 牛 潭 尾<br />

<br />

錦 田 / 凹 頭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<br />

提 供 辦 公 室 / 商 業 用 地<br />

<br />

在 啟 德 機 場 舊 址 興 建 優 質<br />

<br />

在 2020 年 前 完 成 發 展 優 質 商<br />

商 業 中 心<br />

業 中 心<br />

<br />

私 人 重 建 項 目 提 供 辦 公 室 及<br />

<br />

私 人 重 建 項 目 提 供 辦 公 室 及<br />

一 般 商 貿 用 地<br />

一 般 商 貿 用 地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<br />

<br />

位 於 已 建 設 區 的 政 府 土 地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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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47 -<br />

附 錄 三<br />

已 上 載 到 「 香 港 2030」 網 頁 之 工 作 / 資 料 文 件<br />

在 擬 定 發 展 情 況 及 發 展 方 案 時 , 我 們 準 備 了 一 系 列 工 作 及 資 料 文 件 , 包 括 對 預 測<br />

的 方 法 及 結 果 , 闡 述 及 解 釋 不 同 發 展 方 案 之 某 些 建 議 ; 當 中 亦 包 括 對 不 同 選 擇 的<br />

技 術 評 估 報 告 。<br />

為 了 讓 公 眾 進 一 步 瞭 解 有 關 的 研 究 , 並 讓 大 家 能 夠 掌 握 充 分 資 料 進 行 討 論 , 這 些<br />

工 作 及 資 料 文 件 已 上 載 到 「 香 港 2030」 網 頁 , 網 址 http://www.info.gov.hk/hk2030。<br />

有 關 文 件 詳 列 如 下 :<br />

1. 擬 定 發 展 情 況 的 不 同 方 法<br />

2. 基 本 發 展 情 況<br />

3. 假 如 情 況<br />

4. 與 就 業 有 關 之 樓 宇 面 積 需 求 預 測<br />

5. 基 本 發 展 情 況 之 下 的 各 項 發 展 方 案<br />

6. 發 展 方 案 之 初 步 交 通 評 估<br />

7. 發 展 方 案 之 策 略 性 環 境 評 估<br />

8. 發 展 方 案 之 經 濟 及 財 務 評 估<br />

9. 住 宅 密 度 檢 討 - 概 念 及 個 案 研 究<br />

10. 將 工 業 大 廈 改 建 為 家 居 / 工 作 間 的 可 行 性<br />

11. 都 會 區 內 的 工 業 區 重 整 - 新 蒲 崗 個 案 研 究<br />

12. 邊 界 禁 區 之 發 展 潛 力<br />

13. 增 建 連 接 廣 東 省 東 部 之 跨 界 通 道 ( 東 部 通 道 )<br />

14. 「 行 政 長 官 二 零 零 三 年 施 政 報 告 」 對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之 影 響<br />

15. 「 人 口 政 策 」 對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之 影 響<br />

16. 「 二 零 零 一 年 港 口 發 展 策 略 檢 討 」- 行 政 摘 要<br />

17. 港 珠 澳 大 橋<br />

18. 「 珠 江 三 角 洲 地 區 土 地 利 用 模 式 研 究 」- 行 政 摘 要<br />

註 : 尚 有 其 他 補 充 技 術 文 件 及 資 料 文 件 , 即 將 上 載 到 「 香 港 2030」 研 究 網 頁 。<br />

歡 迎 瀏 覽 我 們 之 網 頁 , 以 便 取 得 最 新 資 料 。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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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 則 一 : 「 集 中 發 展 」 模 式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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圖 則 二 : 「 分 散 發 展 」 模 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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