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B, Morrison Plaza, 9 Morrison Hill Road - The University of Hong 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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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NPECCCEO FORUM青 年 國 民 教 育 系 列「 薪 火 相 傳 認 識 瞭 解 中 華 文 明 史 」 浙 江 遊 學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總 裁 會 主 辦 浙 江 省 海 外 聯 誼 會 贊 助 浙 江 大 學 協 辦活 動 主 旨1. 薪 火 相 傳 , 繼 承 和 發 揚 中 華 文 明 : 中 華 文 化 源 遠 流 長 , 通 過 遊 學 活 動 , 參 觀 祖 國的 歷 史 文 化 古 迹 , 遊 覽 祖 國 的 自 然 風 光 , 與 內 地 青 年 的 聯 誼 , 感 受 中 國 傳 統 文 化 的精 髓 , 促 進 中 港 文 化 的 交 融 , 提 升 青 年 的 民 族 自 豪 感 。2. 領 略 地 域 歷 史 文 化 : 遊 學 浙 江 , 參 觀 史 前 河 姆 渡 遺 址 、 良 渚 博 物 館 , 遊 覽 美 麗 西湖 、 峻 險 四 明 山 ; 考 察 「 阿 里 巴 巴 」、 義 烏 小 商 品 經 濟 …… 感 受 歷 史 文 化 的 深 沉 厚 重 ,激 發 承 繼 中 華 民 族 百 折 不 撓 、 堅 韌 向 上 的 精 神 。浙 江 介 紹浙 江 省 簡 稱 “ 浙 ”, 省 會 杭 州 。 地 處 中 國 東 南 沿 海 。 東 臨 東 海 , 東 北 角 為 上 海 市 , 北連 長 江 三 角 洲 , 與 江 蘇 省 鄰 太 湖 接 壤 , 西 界 安 徽 省 和 江 西 省 , 南 連 福 建 省 。 境 內 最大 的 河 流 錢 塘 江 , 因 江 流 曲 折 , 又 稱 之 江 。 古 稱 「 浙 江 」 意 為 曲 折 的 江 水 。早 在 5 萬 年 前 的 舊 石 器 時 代 , 浙 江 就 有 原 始 人 類 建 德 人 活 動 。 直 至 新 石 器 時 代 , 先後 出 現 上 山 文 化 、 小 黃 山 文 化 、 跨 湖 橋 文 化 、 河 姆 渡 文 化 、 馬 家 浜 文 化 及 良 渚 文 化 。良 渚 文 化 距 今 約 5000 年 , 代 表 了 中 國 新 石 器 時 代 晚 期 文 化 發 展 的 最 高 水 平 。這 一 區 域 在 春 秋 戰 國 以 前 為 越 人 聚 居 地 , 為 今 天 吳 越 文 化 和 吳 語 的 佔 據 主 導 的 區 域 。遊 學 團 (45 名 , HK$3,500/ 人 , 八 天 )香 港 在 學 學 生 年 齡 在 12 至 29 歲 之 間 。 歡 迎 內 地 和 外 國 在 香 港 學 生 , 和 香 港 留 學 外國 的 學 生 參 加 。 持 有 香 港 身 份 證 , 回 鄉 證 / 中 國 準 入 護 照 和 簽 證 , 身 體 健 康 。每 個 參 加 者 須 以 寫 作 , 攝 影 , 書 法 或 繪 畫 等 形 式 體 現 遊 學 感 受 , 優 秀 作 品 作 校 際 巡迴 展 。遊 學 團 活 動 在 2012/6/11 出 發 , 6/18 回 港 。 內 容 和 日 程 參 考 日 程 表 。主 辦 機 構 簡 介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總 裁 會 為 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全 國 委 員 的 領 導 , 於 2009 年1 月 16 日 在 香 港 成 立 的 非 牟 利 社 團 , 致 力 於 區 域 經 濟 合 作 和 文 化 交 流 。遊 學 團 由 全 國 人 大 外 事 委 員 , 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全 委 會 主 席 梅 平 大 使 , 和 全國 政 協 委 員 , 香 港 特 區 銀 紫 荊 星 章 , 太 平 紳 士 伍 淑 清 女 士 出 任 榮 譽 贊 助 人 。2011 年 , 2010 年 和 2009 年 , CPCF 分 別 帶 領 百 名 香 港 和 海 外 的 大 學 生 遊 學 寧 夏 ,山 東 , 和 江 蘇 。 並 接 待 寧 夏 , 山 東 , 和 江 蘇 青 年 學 生 遊 學 香 港 , 積 極 推 動 中 港 交 流 。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1
CNPECCCEO FORUM人 間 天 堂 , 古 越 浙 江 八 天 遊 學2012 年 6 月 11 ~ 18 日6 月 11 日 ( 星 期 一 )下 午 12:00 香 港 集 合15:40 乘 搭 羅 湖 - 義 烏 特 快 火 車 (T102 次 )6 月 12 日 ( 星 期 二 )07:10 抵 義 烏 ,08:30 考 察 小 商 品 經 濟12:00 午 餐下 午 17:00 抵 杭 州 , 入 住 浙 江 大 學18:00 浙 江 大 學 領 導 會 見 全 體 遊 學 團 成 員 , 並 宴 請 遊 學 團6 月 13 日 ( 星 期 三 )08:00 早 餐09:00 文 化 講 座11:00 午 餐13:00 參 觀 浙 江 大 學18:00 浙 江 海 外 聯 誼 會 領 導 會 見 並 餐 請 全 體 遊 學 團 成 員6 月 14 日 ( 星 期 四 )08:00 早 餐09:00 參 觀 良 渚 博 物 館11:30 午 餐13:00 參 觀 浙 江 海 創 園 、 中 華 文 化 學 院18:00 晚 餐19:00 文 藝 體 育 交 流6 月 15 日 ( 星 期 五 )08:00 早 餐09:00 參 觀 浙 江 歷 史 博 物 館 、 西 冷 印 社 、 遊 覽 西 湖12:00 午 餐13:00 浙 江 茶 葉 博 物 館 、 龍 井 梅 家 塢 茶 園18:00 晚 餐19:00 自 由 活 動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2
CNPECCCEO FORUM6 月 16 日 ( 星 期 六 )08:00 早 餐08:30 參 觀 阿 里 巴 巴 公 司 , 杭 州 市 規 劃 館 , 錢 江 新 城11:30 午 餐13:00 參 觀 杭 州 中 山 北 路 創 意 街 區 、 胡 慶 餘 堂18:00 晚 餐 , 遊 覽 河 坊 街 結 束 後 返 回 杭 州6 月 17 日 ( 星 期 日 )08:00 早 餐08:30 赴 義 烏 參 觀 小 商 品 城18:00 晚 餐 , 結 束 後 返 回 杭 州6 月 18 日 ( 星 期 一 )08:00 早 餐09:00 赴 寧 波 , 參 觀 河 姆 渡 遺 址 公 園 , 遊 覽 四 明 山12:00 午 餐16:05 乘 搭 東 航 MU5242 航 班 . 蕭 山 機 場 起 飛 ,20:10 抵 深 圳 寶 安 機 場21:00 集 體 乘 坐 過 境 旅 巴 返 港* 备 注 : 報 名 先 到 先 得 , 有 關 交 通 安 排 , 正 在 聯 絡 , 一 俟 決 定 , 即 時 公 佈 . 行 程 或 有 變更 , 以 正 式 出 發 時 行 程 表 為 準 。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3
CNPECCCEO FORUM報 名 表報 名 參 加 :「 認 識 了 解 中 華 文 明 史 」 遊 學 – 浙 江 省就 讀 學 校 資 料學 校 名 稱 :( 英 文 )( 中 文 )班 級 : 就 讀 科 目 :個 人 資 料 ( 必 須 與 回 鄉 證 / 護 照 相 同 )姓 名 :( 英 文 ) ( 中 文 )性 別 : 出 生 日 期 : 身 份 証 號 碼 ..回 鄉 証 號 碼 ..回 鄉 証 有 效 期 ..聯 絡 電 話 :( 住 宅 ) ( 手 提 )電 郵 :緊 急 情 況 通 知 人 : 關 係 : 手 提 :通 訊 地 址 :( 中 文 )( 英 文 )對 是 次 活 動 之 期 望 :如 何 得 知 本 會 活 動 消 息 : 學 校 / 老 師 朋 友 海 報 / 橫 額 電 郵 網 站 其 他住 宿 安 排 .. 請 盡 量 安 排 我 與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入 住 同 酒 店 房 間 。(CPCF 會 因 應 您 的 要 求 而 盡 量 為 您 安 排 , 但 要 視 乎 情 況 而 定 。 如 未 能 完 全 符 合 您 的 要 求 , 敬 請 見 諒 。)您 是 否 害 怕 個 別 動 物 / 對 個 別 食 物 有 敏 感 / 或 有 特 別 的 飲 食 要 求 , 請 註 明 ..____________您 是 否 有 任 何 健 康 問 題 , 如 敏 感 、 哮 喘 、 心 臟 病 等 , 請 註 明 ..______________________* 個 人 資 料 只 供 主 辦 機 構 使 用* 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總 裁 會 保 留 活 動 內 容 最 終 決 定 權* 請 細 閱 附 件 中 各 項 條 款 , 並 於 下 方 簽 署 確 認 同 意 。* 如 參 加 學 生 未 滿 18 歲 , 則 需 由 家 長 / 監 護 人 簽 署 確 認 同 意 。學 生 簽 署 : 未 滿 18 歲 之 參 加 學 生 必 須 填 寫 家 長 聯 絡 電 話 :與 學 生 關 係 .. 家 長 / 監 護 人 簽 署 :日 期 :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4
CNPECCCEO FORUM條 款報 名 手 續 電 郵 至 cbc6.30@gmail.com報 名 須 遞 交 以 下 文 件 :• 一 份 填 妥 之 報 名 表 , 和 證 件 相 片 一 張 ( 必 須 為 一 年 內 之 近 照 )• 報 名 費 港 幣 $3500 元 正• 最 近 一 個 學 期 之 校 內 成 績 表 副 本 和 學 生 證 副 本• 身 份 證 及 回 鄉 証 副 本 ( 回 鄉 証 由 出 發 起 有 效 三 個 月 )/ 有 效 護 照 和 中 國 簽 證• 按 金 港 幣 $500 元 正 , 須 於 截 止 報 名 日 期 後 兩 個 工 作 天 內 (2012 年 5 月 22 日 前 ) 繳交 ( 以 支 票 或 轉 賬 形 式 遞 交 , 遊 學 團 完 結 後 三 個 月 內 免 息 退 還 )• 名 額 45 個 , 先 到 先 得 。 成 功 報 名 時 間 以 最 後 之 電 郵 時 間 為 準* 請 確 保 資 料 齊 全 及 清 晰 [ 掃 描 本 或 數 碼 相 片 (.jpg) 均 可 ]報 名 費 付 款 方 式 :1) 必 須 以 轉 賬 形 式 繳 交 , 請 將 過 戶 收 據 副 本 [ 掃 描 本 或 數 碼 相 片 (.jpg) 均 可 ] 即 時 電 郵至 cbc6.30@gmail.com, 或 傳 真 至 本 辦 事 處 (852) 28335807。中 國 銀 行 戶 口 戶 口 號 碼 ..012-645-00008570戶 口 名 稱 ..JINGGONG MOUNTAIN EDUCATION FOUNDATION按 金 付 款 方 式 :1) 如 以 轉 賬 形 式 繳 交 , 請 將 過 戶 收 據 副 本 [ 掃 描 本 / 數 碼 相 片 (.jpg) 均 可 ] 電 郵 至 本 處 。2) 如 以 支 票 形 式 , 抬 頭 註 明 “ 井 崗 山 教 育 基 金 ”, 支 票 背 面 必 須 寫 上 學 生 的 中 、 英 文姓 名 、 銀 行 戶 口 及 聯 絡 電 話 , 寄 回 本 辦 事 處 。3) 以 報 名 截 止 後 兩 個 工 作 天 內 (2012 年 5 月 24 日 前 ) 收 到 為 准 , 否 則 視 作 自 動 放 棄 。4) 請 向 本 處 會 計 人 員 索 取 收 條 , 以 供 備 查 。按 金 退 款 方 式 : 將 在 活 動 結 束 , 同 學 符 合 全 部 條 件 後 , CPCF 將 已 收 按 金 直 接 存 入 各同 學 戶 口 。 請 同 學 提 供 個 人 銀 行 戶 口 資 料 , 以 便 直 接 有 效 的 退 回 按 金 了 同 學 。報 名 費 用 包 括 :• 來 回 機 票 ( 連 機 場 稅 及 航 空 公 司 燃 油 附 加 費 ) ․ 旅 遊 巴 費 用• 各 景 點 入 場 門 票 費 用 ․ 食 宿 費 用• 公 眾 責 任 保 險 及 旅 遊 保 險 費 用報 名 費 用 不 包 括 :• 行 李 超 重 費 ․ 自 選 旅 遊 項 目 的 費 用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5
CNPECCCEO FORUM注 意 事 項學 生 須 在 指 定 限 期 內 (2012 年 5 月 22 日 ) 繳 交 報 名 費 用 , 否 則 CPCF 保 留 取 消 申 請 資格 的 權 利 。 學 生 因 個 人 理 由 取 消 行 程 , 將 不 獲 退 回 報 名 費 及 按 金 。曾 報 名 參 加 本 會 活 動 , 而 未 能 參 加 者 , 請 於 “ 對 是 次 活 動 之 期 望 ” 一 格 內 標 明 : “ 曾 報名 而 未 能 參 加 ”,CPCF 考 慮 獲 優 先 參 加 機 會 。責 任 範 圍本 會 不 容 許 團 員 自 行 離 隊 或 完 成 當 日 行 程 後 離 開 住 宿 範 圍 。 任 何 人 自 行 離 隊 或 擅 自離 開 住 宿 範 圍 , 須 自 行 承 擔 一 切 損 失 和 後 果 , 本 會 一 概 不 會 負 責 。任 何 人 身 或 財 物 出 現 遺 失 、 損 毀 或 受 傷 等 情 況 , 不 論 事 故 成 因 為 何 ,CPCF 均 毋 須對 此 等 事 故 承 擔 任 何 責 任 , 除 非 有 法 律 條 文 規 定 免 責 條 文 不 適 用 於 此 等 情 況 。本 會 只 承 擔 於 所 購 買 的 公 眾 責 任 保 險 及 旅 遊 保 險 中 受 保 範 圍 內 之 責 任 條 款 。 其 他 責任 須 由 參 加 者 自 行 承 擔 。出 發 日 期 如 有 更 改 , 本 會 將 於 出 發 前 5 日 再 確 認 各 參 加 者 。 各 參 加 者 可 因 出 發 日 期有 所 更 改 而 取 消 行 程 。 在 此 情 況 下 , 本 會 將 全 數 退 回 團 員 所 繳 交 的 費 用 , 但 本 會 不需 負 上 取 消 任 何 行 程 之 責 任 。遊 學 團 出 發 人 數 以 45 人 為 準 。 如 因 人 數 不 足 , 或 航 機 出 現 問 題 等 , 本 公 司 將 於 出 發前 5 日 取 消 行 程 。 在 此 情 況 下 , 本 會 將 全 數 退 回 學 生 所 繳 交 的 費 用 , 但 本 會 不 需 負上 取 消 任 何 行 程 之 責 任 。 參 觀 活 動 之 安 排 可 能 因 天 氣 或 突 發 事 故 而 有 所 更 改 , 最 終以 當 地 機 構 的 決 定 為 準 。其 他 事 項參 加 者 須 於 出 發 遊 學 前 參 加 簡 介 會 , 無 故 缺 席 者 , 本 會 保 留 取 消 其 參 加 資 格 之 權 利 。參 加 者 必 須 於 遊 學 團 期 間 必 須 將 回 鄉 證 / 護 照 交 予 領 隊 託 管 。參 加 者 必 須 於 遊 學 團 完 結 後 一 個 月 內 提 交 感 想 , 部 份 參 加 者 亦 需 要 就 本 會 要 求 向 社會 或 校 方 作 簡 短 匯 報 , 否 則 CPCF 將 保 留 不 退 還 按 金 之 權 利 。本 會 保 留 對 各 申 請 者 參 加 資 格 的 最 終 決 定 權 。查 詢 及 聯 絡China 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 CEO Forum,項 目 主 任 : 沈 冬 妮 小 姐香 港 灣 仔 摩 利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20 樓 B 室電 話 ..(852) 2833-5208 傳 真 ..(852) 2833-5807中 國 太 平 洋 經 濟 合 作 總 裁 會電 郵 ..cbc6.30@gmail.com香 港 灣 仔 摩 理 臣 山 道 9 號 天 樂 廣 場 <strong>20B</strong><strong>20B</strong>,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Plaza</strong>, 9 <strong>Morrison</strong> <strong>Hill</strong> <strong>Road</strong>, Wan Chai, <strong>Hong</strong> KongTel: (852) 2833 5208 Fax (852) 2833 5807 E-mail cbc6.30@gmail.com6