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haron Kumari Sandanasamy
Sharon Kumari Sandanasamy
Sharon Kumari Sandanasamy
- No tags were found...
You also want an ePaper? Increase the reach of your titles
YUMPU automatically turns print PDFs into web optimized ePapers that Google loves.
马 来 西 亚 妇 女 、 家 庭 和 社 会 发<br />
展 部<br />
国 情 介 绍<br />
马 来 西 亚<br />
第 四 届 中 国 - 东 盟 社 会 发 展 与 减 贫 论 坛<br />
中 国 · 桂 林<br />
2010 年 7 月 13 日<br />
1
•Intr<br />
o<br />
• 东 南 亚<br />
• 马 来 半 岛 和 婆 罗 洲 岛 的 一 部 分<br />
• 国 土 面 积 : ~ 329758 平 方 千 米<br />
• 总 人 口 : ~ 2890 万 ( 2010 年 )<br />
• 人 口 密 度 : 每 平 方 千 米 80 人
马 来 西 亚 人 口 概 况 (2010 年 )<br />
总 人 口<br />
2890 万<br />
( 男 性 : 50.9%,<br />
女 性 : 49.1%)<br />
年 人 口 增 长 率 2.1%<br />
儿 童 (0 - 18 岁 ) 1130 万 (39.1%)<br />
老 年 人 (60 岁 及 以 上 ) 210 万 (7.3%)<br />
残 疾 人 * 293, 834<br />
马 来 西 亚 家 庭 规 模 4.5<br />
初 婚 年 龄 ( 女 性 )<br />
初 婚 年 龄 ( 男 性 )<br />
25.3 岁<br />
28.9 岁<br />
注 : (*) 社 会 福 利 局 2010 年 3 月 登 记<br />
3
马 来 西 亚 卫 生 指 标 (2008)<br />
出 生 时 预 期 寿 命<br />
产 妇 死 亡 率<br />
婴 儿 死 亡 率<br />
0.3 /1000 名 婴 儿<br />
6.4/1000 名 婴 儿<br />
4
马 来 西 亚 : 基 本 统 计 数 据<br />
2007 2008 2009<br />
人 口 ( 百 万 ) 27.1 27.73 28.31<br />
劳 动 力 ( 百 万 ) 10.9 11.1 11.3<br />
失 业 率 3.2 3.1 3.7<br />
国 内 生 产 总 值 ( 十 亿 令 吉 ) 641.9 698.3 705.4<br />
实 际 国 内 生 产 总 值 增 长 率 (%) 6.3 4.6 -1.7<br />
人 均 收 入 ( 令 吉 )<br />
23,114<br />
24,749<br />
24,541<br />
( 美 元 )<br />
6,724<br />
7,710<br />
6,812<br />
资 料 来 源 : 经 济 规 划 部 ,<br />
首 相 署<br />
5
马 来 西 亚 贫 困 数 据<br />
(% 家 庭 )<br />
1970 1980 1990 1999 2007<br />
贫 困 发 生 率 49.3 37.4 17.1 8.5 3.6<br />
赤 贫 发 生 率 暂 无 数 据 暂 无 数 据 3.9 1.9 0.7<br />
资 料 来 源 : 经 济 规 划 部 , 首 相 署<br />
6
马 来 西 亚 的 做 法<br />
• 马 来 西 亚 实 行 了 减 少 贫 困 的 三 大 共 同 战 略 方 针 。<br />
• 首 先 , 采 取 措 施 推 动 农 业 和 农 村 发 展 , 通 过 提 高 生 产 力 来<br />
增 加 贫 困 农 业 和 农 业 工 人 的 收 入 。<br />
• 其 次 , 实 行 出 口 为 主 导 的 劳 动 密 集 型 工 业 化 , 以 吸 纳 农 村<br />
和 城 市 地 区 的 穷 困 工 人 。<br />
• 再 次 , 将 公 共 投 资 引 入 教 育 、 卫 生 和 基 础 设 施 领 域 , 尤 其<br />
是 农 村 的 这 些 领 域 , 以 提 升 穷 人 的 生 活 水 平 。
政 府 转 型 计 划 (GTP)<br />
Urban<br />
Public<br />
Transport<br />
城 市 公 共<br />
交 通<br />
Education 教 育<br />
Rural Basic<br />
Infrastructure<br />
农 村 基 础 设 施<br />
GTP<br />
安 全<br />
Security<br />
Low Income<br />
Households<br />
低 收 入 家 庭<br />
腐 败<br />
Corruption
消 除 贫 困<br />
• 妇 女 、 家 庭 和 社 会 发 展 部 通 过 社 会 福 利 局 承 担 起<br />
帮 助 穷 人 和 弱 势 群 体 的 任 务 。<br />
• 从 2009 年 起 , 妇 女 、 家 庭 和 社 会 发 展 部 负 责 监 督<br />
国 家 关 键 成 效 领 域 - 低 收 入 家 庭 (NKRA LIH) 计 划 的<br />
执 行 情 况 .<br />
• 2009 年 制 定 的 NKRA LIH 是 国 家 六 个 关 键 成 效 领 域<br />
之 一 , 也 是 政 府 转 型 计 划 (GTP) 的 一 部 分 。
• 国 家 关 键 成 效<br />
次 领 域<br />
• 赤 贫 / 贫 困<br />
• 国 家 关 键 表 现 指 标<br />
• 至 2010 年 12 月 , 再 无 家<br />
庭 被 归 为 “ 赤 贫 ”<br />
• 将 贫 困 发 生 率 降 至 :<br />
▪ 到 2010 年 2.8%<br />
▪ 到 2012 年 2.0%<br />
衡 量 计 划 执 行 情 况<br />
• 行 动<br />
▪ 通 过 筹 资 、 管 理 、 培 训 和 营 销 方 案 , 为 生 产 群 体 ( 如<br />
以 农 业 为 基 础 的 工 业 ) 提 供 技 能 培 训 和 创 收 的 机 会 。<br />
▪ 向 符 合 条 件 的 申 请 人 提 供 福 利 帮 助 和 其 他 形 式 的 援 助 。<br />
▪ 通 过 心 态 改 变 方 案 , 鼓 励 自 力 更 生<br />
• 巨 大 成 果<br />
•1 – 在 e-Kasih 资 料 库 登 记<br />
的 44643 户 中 , 消 除 赤<br />
贫<br />
( 赤 贫 现 象 已 被 消 除 )<br />
• 边 缘 群 体 和<br />
弱 势 群 体<br />
• 到 2012 年 12 月 , 培 养 和<br />
发 展 女 性 企 业 家<br />
• 所 有 登 记 的 边 缘 / 弱 势 群<br />
体 都 能 得 到 援 助<br />
▪ 到 2012 年 底 , 通 过 向 生 产 群 体 ( 如 以 农 业 为 基 础 的<br />
工 业 、 制 造 业 和 服 务 业 ) 提 供 技 能 培 训 使 其 走 向 自 力<br />
更 生<br />
▪ 通 过 马 来 西 亚 计 划 信 托 基 金 , 拓 宽 创 业 技 能 培 训 和 微<br />
型 、 小 型 、 中 型 信 贷 设 施 范 围 , 并 到 2012 年 底 培 养<br />
4000 名 新 的 女 性 企 业 家 。<br />
▪ 到 2012 年 底 , 将 新 申 请 人 福 利 援 助 的 审 批 和 发 放 时<br />
间 减 少 至 7 个 工 作 日 ( 目 前 是 2 个 月 )<br />
•2 ▪ 从 2010 年 1 月 起 , 每 月 1 日<br />
发 放 联 邦 福 利 援 助<br />
•3 到 2010 年 12 月 , 培 训 和 发 展<br />
2000 名 女 性 企 业 家<br />
• 住 房 保 障<br />
• 到 2012 年 , 家 庭 月 收 入 低<br />
于 2500 令 吉 的 人 中 , 家 庭<br />
拥 有 房 屋 / 租 房 率 提 高 50%<br />
▪ 到 2012 年 底 , 由 国 家 住 房 署 准 备 74084 套 廉 价 房 用 于<br />
出 租 。<br />
▪ 到 2010 年 底 , 提 供 44146<br />
套 廉 价 房 , 用 以 出 售 给 目<br />
前 租 住 廉 价 房 的 人 们<br />
10
国 家 关 键 成 效 领 域 倡 议<br />
• NKRA LIH 中 最 引 人 注<br />
目 的 行 动 是 “ 立 即 行<br />
动 计 划 ”。 它 分 为 四<br />
个 主 要 的 部 分 , 基 本<br />
上 是 一 个 创 收 计 划 。<br />
Azam Tani<br />
农 (Agro) 业 计 划<br />
• NKRA LIH 旨 在 加 强<br />
来 自 所 有 政 府 机 构 的<br />
各 种 援 助 和 资 源 , 以<br />
解 决 贫 困 问 题 , 同 时<br />
提 出 新 想 法 和 实 施 计<br />
划 。<br />
Azam<br />
Kerja (Job<br />
Matching)<br />
就 业 计 划<br />
立 1Azam 即 行 动<br />
计 划<br />
Azam<br />
Niaga<br />
(Small<br />
Business)<br />
商 业 计 划<br />
( 小 型 企 业 )<br />
Azam<br />
Khidmat<br />
(Service)<br />
服 务 业 计 划
我 们 的 立 即 行 动 计 划 – 1AZAM<br />
1AZAM<br />
到 2010 年 底 , 为 赤 贫 和 贫 困 人 口 创 造 收 入 机 会<br />
• Generate business<br />
opportunities · 通 过 培 训 和 小 through 额 信 贷<br />
training 设 施 , 创 and 造 商 microcredit 业 机 会<br />
facilities<br />
• Create income<br />
· opportunities 与 农 业 部 一 起 , by 通 过 协 调<br />
coordinating 行 动 计 划 , 创 造 action 收 入 机 plan 会<br />
with MoA<br />
Azam<br />
Niaga<br />
商 业 计 划<br />
Azam<br />
Tani<br />
农 业 计 划<br />
Azam<br />
Kerja<br />
就 业 计 划<br />
Azam<br />
Khidmat<br />
服 务 业 计 划<br />
• Ensure<br />
· 与 人 力 资<br />
job<br />
源<br />
placement<br />
部 一 起 ,<br />
by 通 过 coordinating 协 调 行 动 计 划 action ,<br />
plan 保 with 证 就 MOHR 业 安 置<br />
• Train and equip<br />
对 选 selected 定 的 个 人 individuals 进 行 培 训 , 使 to 其<br />
成 become 为 积 极 的 actively 个 体 经 营 self 者<br />
employed<br />
12
我 们 的 成 功 经 验<br />
人<br />
· 成 功 确 定 了 目 标 群 体 并 对 其 分 类<br />
· 自 独 立 以 来 , 解 决 和 消 除 贫 困 问 题 富 有 经 验<br />
· 成 功 发 展 和 执 行 了 各 项 战 略 计 划<br />
结 构<br />
过 程<br />
体 制<br />
· 城 市 和 农 村 地 区 政 府 机 构 结 构 良 好<br />
· 政 府 官 邸 贴 近 民 众 , 官 员 平 易 近 人 。<br />
· 在 每 一 层 级 都 建 立 了 解 决 问 题 的 小 组<br />
· 政 府 致 力 加 强 解 决 贫 困 问 题<br />
· 基 于 调 查 和 可 行 性 研 究 进 行 规 划<br />
· 每 月 1 日 发 放 经 济 资 助<br />
· 成 功 地 将 申 请 过 程 从 21 天 缩 短 到 10 天<br />
· 简 化 了 申 请 形 式 和 过 程<br />
· 成 功 发 展 了 网 上 电 子 申 请<br />
· 联 邦 和 州 级 良 好 可 靠 的 检 测 系 统<br />
· 各 级 政 府 机 构 之 间 发 达 的 协 调 体 系<br />
· 来 自 政 联 公 司 、 非 政 府 组 织 和 民 间 团 体 的 良 好 合 作 和 积 极 参 与
当 前 的 问 题<br />
人<br />
· 贫 困 人 口 依 然 很 多 , 且 呈 增 长 趋 势<br />
· 很 多 人 仍 然 得 不 到 全 面 的 健 康 治 疗<br />
· 人 们 的 心 态 还 未 转 变 过 来<br />
结 构<br />
过 程<br />
体 制<br />
· 官 僚 问 题<br />
· 联 邦 和 州 政 府 间 的 并 发 问 题 / 共 同 职 责<br />
· 联 邦 和 州 下 属 各 机 构 间 的 协 作<br />
· 对 一 些 机 构 而 言 , 办 理 申 请 所 需 时 间 太 久<br />
· 办 理 申 请 制 度 僵 化<br />
· 政 府 机 构 工 作 重 复<br />
· 程 序 引 起 的 一 些 多 余 过 程<br />
· 奖 惩 得 不 到 完 全 实 行 / 无 法 防 止 欺 骗<br />
· 中 央 集 权 体 制 还 未 在 政 府 机 构 间 完 全 展 开<br />
· 政 府 机 构 制 度 重 叠<br />
· 当 前 可 用 的 系 统 / 数 据 库 仍 未 完 全 利 用<br />
· 传 达 系 统 存 在 的 诸 多 弱 点
福 利 资 助 的 补 充 信 息<br />
妇 女 家 庭 和 社 会 发 展 部 下 属 的 社 会 福 利 局 实<br />
施 了 许 多 财 政 资 助 计 划 , 以 帮 助 贫 困 人 群 ,<br />
包 括 贫 困 家 庭 , 老 年 人 和 残 疾 人 。<br />
15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1. 儿 童 援 助 o 18 岁 以 下 ;<br />
o 在 校 儿 童 ;<br />
o 孤 儿 ;<br />
o 父 母 无 法 养 育 或 父 母 年 老<br />
、 残 疾 和 疾 病 等 原 因 丧 失<br />
经 济 收 入 , 以 及 父 母 被 拘<br />
留 或 监 禁 。<br />
o 看 护 儿 童 的 监 护 人 。<br />
o 每 位 儿 童 每 月<br />
100 令 吉 援 助 。<br />
o 对 于 超 过 四 个<br />
孩 子 的 家 庭 每<br />
月 最 多 450 令 吉<br />
援 助 。<br />
16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2. 老 年 人 援 助 o 马 来 西 亚 公 民 ;<br />
o 老 年 人 (60 岁 及 以 上 );<br />
o 没 有 收 入 和 没 有 赡 养 方 法 ;<br />
o<br />
没 有 家 庭 或 有 家 但 无 赡 养 老<br />
人 的 能 力 。<br />
每 月 每 人 300 令<br />
吉 津 贴 。<br />
17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3. 养 育 津 贴 o 18 周 岁 以 下 ;<br />
o 失 去 双 亲 ;<br />
o 与 养 父 母 同 住 ;<br />
o<br />
o<br />
在 社 会 福 利 局 儿 童 之 家 养 育 计<br />
划 下 被 抚 养 的 儿 童 ;<br />
不 属 于 领 养 法 案 1954(257 法<br />
案 ) 认 定 的 领 养 儿 童<br />
o 每 位 儿 童 每 月<br />
250 令 吉 津 贴 。<br />
o 对 于 领 养 2 个 或<br />
多 个 儿 童 的 家<br />
庭 每 月 提 供 500<br />
令 吉 津 贴 。<br />
18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4. 残 疾 工 作<br />
者 补 助<br />
o 已 在 社 会 福 利 局 登 记 ;<br />
o 参 加 工 作 ( 包 括 个 体 经 营 者 );<br />
o 每 月 固 定 收 入 少 于 1200 令 吉 ;<br />
o<br />
o<br />
不 在 福 利 院 入 住 , 无 法 享 有 免 费<br />
食 宿 和 衣 物 。<br />
对 于 自 主 就 业 的 申 请 人 需 提 交 由<br />
雇 主 / 发 展 委 员 会 / 社 区 主 任 开 具 的<br />
工 资 单 或 收 入 证 明<br />
每 人 每 月 300<br />
令 吉 补 助 。<br />
19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5. 一 般 性 援 助 ( 仅 限<br />
于 联 邦 直 辖 区 的 吉<br />
隆 坡 和 纳 闽 )<br />
o<br />
o<br />
每 个 州 有 各 自 的 一 般 援 助 计 划<br />
( 国 家 总 援 助 计 划 )。<br />
但 各 州 因 为 政 策 和 经 费 情 况 存<br />
在 差 异 , 资 质 要 求 和 数 额 也 不<br />
尽 相 同 。<br />
o 每 人 每 月 80 令 吉 津<br />
贴 。<br />
o 每 个 家 庭 每 月 最 多<br />
350 令 吉 津 贴 。<br />
o<br />
联 邦 直 辖 区 的 吉 隆 坡 和 纳 闽 一<br />
般 性 援 助 的 条 件 和 数 额 如 下 :<br />
o 家 庭 收 入 少 于 720 令 吉 ;<br />
o 需 要 帮 助 的 残 疾 人 士 ;<br />
o 边 缘 人 群 ;<br />
o 贫 困 人 士 ;<br />
o 需 要 帮 助 和 贫 困 家 庭 。<br />
20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6. 拨 款 o 每 月 从 社 会 福 利 局 获 得 援<br />
助 的 创 业 人 士 ;<br />
o<br />
o<br />
已 在 社 会 福 利 局 登 记 的 残<br />
疾 人 ;<br />
以 前 接 受 过 社 会 福 利 局 任<br />
一 机 构 培 训 。<br />
最 多 一 次 性 2700<br />
令 吉 。<br />
7. 自 然 灾 害 援 助 o 马 来 西 亚 公 民 ;<br />
o<br />
缺 乏 生 活 必 需 品 / 贫 困 的 自<br />
然 灾 害 受 害 者<br />
最 多 一 次 性 5000<br />
令 吉 。<br />
21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8. 辅 助 设 备 援 助 o 已 在 社 会 福 利 局 登 记 的 残 疾<br />
人 ;<br />
o 得 到 卫 生 官 员 或 专 家 推 荐 ;<br />
o 每 月 家 庭 收 入 不 超 过 720 令 吉 。<br />
辅 助 计 划 的 实 际 花<br />
费 。<br />
9. 长 期 卧 床 残 疾 人<br />
和 慢 性 病 人 护 工<br />
特 殊 援 助<br />
o<br />
o<br />
马 来 西 亚 公 民 或 者 永 久 居 民 ( 须<br />
在 1957 年 前 已 定 居 马 来 西 亚 );<br />
申 请 人 必 须 是 全 职 护 工 , 护 理 长<br />
期 卧 床 的 残 疾 人 和 慢 性 病 人 ;<br />
o 每 月 家 庭 收 入 不 超 过 3000 令 吉 。<br />
每 人 每 月 300 令 吉<br />
津 贴 。<br />
22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 ( 待 续 )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10. 无 工 作 能 力 残 疾<br />
人 特 殊 援 助 ( 始<br />
于 2009 年 )<br />
o 已 在 社 会 福 利 局 登 记 的 残 疾 人 ;<br />
o 无 工 作 能 力 的 残 疾 人 ;<br />
o 年 龄 在 18-59 岁 之 间 ;<br />
o 没 有 得 到 社 会 福 利 局 其 它 福 利 援<br />
助 的 残 疾 人 ;<br />
o 没 有 加 入 社 会 福 利 局 社 区 康 复 计<br />
划 或 政 府 机 构 或 民 间 组 织 创 办 的<br />
其 它 福 利 / 护 理 中 心 。<br />
每 人 每 月 150 令 吉<br />
补 助 。<br />
23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11. 学 徒 培 训 计 划 o 接 受 社 会 福 利 局 福 利 援 助<br />
的 儿 童 ;<br />
o<br />
以 前 接 受 过 社 会 福 利 局 任<br />
一 机 构 培 训 。<br />
每 人 每 月 200 令<br />
吉 的 津 贴 。<br />
24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 条 件 ( 待 续 )<br />
序 号 计 划 条 件 金 额 ( 令 吉 )<br />
12. 就 学 援 助 o 贫 困 儿 童 、 孤 儿 、 残 疾<br />
人 ;<br />
o<br />
父 母 无 力 负 担 且 没 有 收<br />
入 来 源 / 残 疾 / 患 病 或 父<br />
母 被 拘 留 / 监 禁 。<br />
o 每 月 的 家 庭 收 入 少 于 720<br />
令 吉 。<br />
o 实 际 费 用 :<br />
(1) 学 费<br />
(2) 考 试 费<br />
(3) 书 本 费<br />
(4) 交 通 费<br />
o 校 服 :<br />
(1) 每 人 每 年 180 令 吉<br />
( 小 学 阶 段 )<br />
(2) 每 人 每 年 220 令 吉<br />
( 中 学 阶 段 )<br />
25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2008-2009<br />
计 划<br />
2008 2009<br />
援 助 数 量 令 吉 援 助 数 量 令 吉<br />
儿 童 援 助 37,239 9190 万 66,912 1 亿 6790 万<br />
老 年 人 援 助 31,042 7800 万 99,399 2 亿 2810 万<br />
残 疾 工 作 者<br />
补 助<br />
24,761 5870 万 35,084 1 亿 0370 万<br />
26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2008-2009<br />
计 划<br />
2008 2009<br />
援 助 数 量 令 吉 援 助 数 量 令 吉<br />
一 般 性 援 助 107,979 1.304 亿 105,228 2.008 亿<br />
拨 款 484 120 万 598 140 万<br />
自 然 灾 害 援<br />
助<br />
无 工 作 能 力<br />
残 疾 人<br />
辅 助 设 备 援<br />
助<br />
6,440 240 万 14,232 590 万<br />
6,209 500 万<br />
1,131 230 万 1,271 250 万<br />
27
社 会 福 利 援 助 计 划 :2008-2009<br />
计 划 2008 2009<br />
援 助 数 量 令 吉 援 助 数 量 令 吉<br />
长 期 卧 床 残 疾<br />
人 和 慢 性 病 人<br />
护 工 特 殊 援 助<br />
3,594 370 万 17,297 3960 万<br />
学 徒 培 训 补<br />
助<br />
914 394,627 140 439,600<br />
就 学 援 助 7,797 180 万 6,177 250 万<br />
28
结 论<br />
解 决 和 减 少 贫 困 问 题 涉 及 政 治 、 经 济 、 社 会 和 文<br />
化 领 域 。<br />
尽 管 付 出 多 方 面 的 努 力 , 马 来 西 亚 仍 存 在 贫 困 和<br />
赤 贫 现 象 。<br />
尽 管 如 此 , 贫 困 发 生 率 已 经 从 1970 年 的 50% 骤 减<br />
至 2008 年 的 3.8%。<br />
对 目 前 取 得 的 成 就 , 我 们 不 应 该 沾 沾 自 喜 , 而 要<br />
再 接 再 砺 , 更 好 地 解 决 和 减 轻 贫 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