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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-2 承保範圍及不保事項 - ACE Grou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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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EXPEDITING EXPENSE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本 保 險 契 約 擴 大 承 保 保 險 標 的 物 因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遭 受 毀 損 或 滅 失 , 被 保 險 人 為 進 行 臨 時 性 修復 或 永 久 性 修 復 、 重 置 所 增 加 之 合 理 趕 工 費 用 。前 項 趕 工 費 用 包 括 加 班 費 、 快 遞 費 用 或 支 付 其 他 運 輸 工 具 之 費 用 。本 公 司 之 賠 償 限 額 每 一 事 故 為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。SB019: 乙 式額 外 費 用 附 加 條 款(SHORING AND PROPPING AND GOVERNMENT CHARGES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本 保 險 契 約 擴 大 承 保 保 險 標 的 物 因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遭 受 毀 損 或 滅 失 所 生 之 下 列 額 外 費 用 :一 、 為 緊 急 從 事 必 要 之 復 原 、 修 理 或 替 換 保 險 標 的 物 而 產 生 之 快 遞 費 用 、 加 班 費 、 雇 用 額 外 勞 力 或 租 用 設備 或 購 買 所 需 之 材 料 費 用 。二 、 為 避 免 擴 大 損 失 、 降 低 損 失 或 抑 制 損 失 , 對 於 政 府 機 關 所 提 供 之 服 務 或 供 給 設 備 , 所 必 需 繳 付 之 任 何 費用 、 分 攤 或 其 他 課 徵 ( 罰 鍰 或 罰 金 除 外 )。三 、 為 避 免 擴 大 損 失 所 必 需 從 事 之 支 撐 、 支 持 或 臨 時 性 修 理 而 產 生 之 費 用 。本 公 司 對 於 一 、 二 額 外 費 用 之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。SB020消 防 費 用 附 加 條 款(FIRE BRIGADE CHARGES AND EXTINGUISHING EXPENSE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本 保 險 契 約 擴 大 承 保 保 險 標 的 物 因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遭 受 毀 損 或 滅 失 所 生 之 下 列 費 用 :一 、 被 保 險 人 應 分 攤 之 消 防 費 用 。二 、 耗 用 消 防 器 材 之 費 用 。本 公 司 對 上 述 費 用 之 賠 償 , 當 保 險 金 額 低 於 保 險 標 的 物 之 價 值 時 , 本 公 司 之 賠 償 金 額 , 以 保 險 金 額 對 保 險 標的 物 價 值 之 比 例 定 之 。SB021鎖 鑰 費 用 附 加 條 款(LOCKS AND KEYS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本 保 險 契 約 擴 大 承 保 保 險 標 的 物 因 竊 盜 、 強 盜 、 強 奪 所 致 重 置 或 複 製 鎖 鑰 或 開 啟 保 險 箱 或 房間 所 生 之 費 用 。本 公 司 之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二 十 萬 元 。SB022其 他 動 產 附 加 條 款(ALL OTHER CONTENTS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本 保 險 契 約 承 保 下 列 動 產 因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所 致 之 毀 損 或 滅 失 :一 、 貨 幣 及 郵 票 。 但 除 特 別 約 定 者 外 , 合 計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十 萬 元 。二 、 文 件 、 證 件 、 文 稿 及 帳 簿 。 但 僅 限 於 其 紙 張 價 值 及 登 載 資 料 所 需 之 文 書 處 理 人 工 費 用 , 賠 償 限 額為 新 台 幣 二 十 萬 元 。三 、 電 腦 資 料 儲 存 體 。 但 僅 限 於 置 換 電 腦 資 料 儲 存 體 或 複 製 其 儲 存 之 資 料 所 需 之 費 用 ,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二十 萬 元 。四 、 圖 樣 、 圖 案 及 模 型 。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二 十 萬 元 。五 、 被 保 險 人 員 工 所 有 之 動 產 。 但 每 一 員 工 之 賠 償 限 額 為 新 台 幣 二 千 元 , 保 險 期 間 內 累 積 賠 償 限 額 為新 台 幣 五 十 萬 元 。SB023小 額 賠 款 附 加 條 款(APPRAISEMENT CLAUSE)茲 經 雙 方 同 意 , 因 保 險 事 故 發 生 所 致 保 險 標 的 物 遭 受 毀 損 或 滅 失 時 , 若 其 損 失 金 額 未 達 新 台 幣 五 百 萬 元 以 上者 , 不 適 用 不 足 額 保 險 比 例 分 攤 , 且 對 未 受 損 之 保 險 標 的 物 無 需 進 行 特 別 盤 點 或 鑑 價 。SB024比 例 分 攤 附 加 條 款(Average Penalty Relief CLAUSE)2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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