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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天台宗《法華玄義》「本跡」 詮釋方法上探討「指涉」的宗教哲學問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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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 天 台 宗 《 法 華 玄 義 》「 本 跡 」 詮 釋 方 法 上 探 討 「 指 涉 」 的 宗 教 哲 學 問 題 3334 正 觀 雜 誌 第 三 十 六 期 / 二 ΟΟ 六 年 三 月 二 十 五 日分 。 換 句 話 說 , 該 「 一 體 兩 門 詮 釋 方 法 」(method of polarinterpretation) 主 要 是 為 了 天 台 救 度 學 能 夠 顯 示 出 其 對 自 己 符 號 系統 的 反 省 所 成 立 的 表 現 .. 每 一 世 俗 物 本 來 都 具 有 「 對 神 聖 義 的 指涉 」, 但 是 唯 一 能 夠 展 現 所 指 神 聖 義 的 救 度 學 符 號 , 就 是 將 自 己 反省 為 , 能 指 所 指 一 體 兩 面 之 能 指 身 分 而 已 , 這 就 是 「 能 指 」 的 「 跡 」與 普 通 世 俗 物 之 不 同 。 因 此 與 佛 法 教 化 相 關 每 一 救 度 因 素 就 必 須依 照 該 詮 釋 方 式 被 展 開 為 一 體 兩 面 的 形 式 。 天 台 宗 以 「 本 跡 不 二 」為 代 表 的 「 一 體 兩 門 詮 釋 方 法 」 主 要 顯 示 出 , 大 乘 佛 法 救 度 學 在每 一 環 節 都 應 該 體 現 其 一 體 兩 面 之 敵 對 形 式 。「 一 體 兩 門 詮 釋 方法 」 針 對 救 度 學 每 一 特 定 環 節 上 的 反 省 乃 藉 以 「 能 指 」 的 「 跡 」身 分 來 指 出 , 該 詮 釋 「 所 指 」 之 「 本 」 就 是 在 「 本 跡 同 體 」 之 中相 對 「 跡 」 身 分 而 言 敵 對 形 式 的 身 分 , 並 且 「 本 跡 」 同 體 之 兩 極雖 互 為 敵 對 , 但 是 兩 極 交 互 之 同 體 還 是 作 為 「 本 」 和 「 跡 」 所 屬於 的 整 體 本 身 。日 本 學 者 橫 超 慧 日 在 解 釋 《 法 華 經 》『 壽 量 品 』 的 佛 身 觀 點 中 ,就 提 到 日 本 佛 學 界 流 行 「 本 跡 二 身 說 」, 並 且 主 張 將 該 說 法 應 用 到『 壽 量 品 』 釋 迦 牟 尼 與 久 遠 以 來 成 佛 的 區 分 上 , 雖 然 有 一 點 勉 強 ,但 是 應 該 還 是 適 當 。 31 《 法 華 經 》『 壽 量 品 』 本 來 不 使 用 「 本 佛 」與 「 跡 佛 」 等 詞 語 , 但 是 橫 超 慧 日 說 明 , 釋 迦 牟 尼 佛 就 等 於 「 生滅 的 跡 佛 」, 也 是 「 生 身 佛 」 或 「 色 身 」, 相 對 而 言 ,「 久 遠 以 來 成佛 」 則 對 應 到 「 超 越 生 滅 的 本 佛 」, 也 等 於 救 度 一 切 眾 生 之 「 根 本願 」 或 「 真 的 佛 」, 同 時 也 是 「 法 身 」。 32 橫 超 慧 日 也 強 調 ,「 本 佛 」3132橫 超 慧 日 《 法 華 思 想 》 東 京 .. 平 樂 寺 1969 年 ,416 頁 。參 看 同 書 ,415-416 頁 ; 於 郭 朝 順 《 天 台 智 顗 的 詮 釋 理 論 》 中 也 有 本 佛 及與 「 跡 佛 」 之 間 的 關 係 可 以 類 比 於 《 法 華 經 》 中 「 開 三 顯 一 」 以及 「 廢 三 歸 一 」 33 等 說 法 所 表 達 「 三 乘 之 方 便 與 一 乘 之 真 實 」 間 的關 係 。「 本 佛 」 及 「 跡 佛 」 之 間 區 分 的 重 點 就 指 出 , 在 未 領 悟 「 跡 」只 不 過 是 「 跡 」 之 時 , 就 無 法 領 會 「 跡 中 有 本 」。 34 但 依 筆 者 所 闡釋 「 本 跡 相 依 相 成 」 的 構 造 義 而 言 ,「 本 中 有 跡 」 也 不 能 被 忽 視 。因 此 依 筆 者 以 上 的 闡 述 .. 唯 一 能 夠 展 現 所 指 神 聖 究 竟 義 的 救 度 學符 號 , 就 是 將 自 己 反 省 為 , 能 指 所 指 兩 極 同 體 之 能 指 身 分 而 已 。在 佛 法 救 度 學 符 號 系 統 中 , 能 指 之 「 跡 」 必 須 被 反 省 為 與 所 指 「 本 」相 對 而 言 之 「 跡 身 分 」, 它 才 能 顯 示 出 與 「 本 」 兩 極 同 體 之 義 。 因此 筆 者 認 為 「 本 跡 二 身 說 」 會 有 落 入 類 似 否 定 神 學 那 樣 能 指 與 所指 相 隔 關 係 的 危 機 , 故 不 太 適 合 闡 述 「 本 跡 」 兩 極 同 體 之 義 。「 本跡 」 兩 極 同 體 之 義 就 指 ,《 法 華 經 》『 壽 量 品 』 中 的 佛 是 一 個 同 時持 有 「 本 」 身 分 與 「 跡 」 身 分 的 「 一 佛 兩 籍 」 佛 。 依 天 台 宗 而 言 ,只 有 在 《 法 華 經 》 中 佛 陀 才 會 很 明 確 地 宣 傳 , 眾 生 所 接 觸 的 佛 是藉 以 跡 身 分 來 展 現 在 世 俗 時 間 當 中 成 佛 過 程 的 佛 陀 , 但 是 該 跡 佛本 來 是 以 能 指 符 號 為 展 現 所 指 的 本 佛 , 因 而 這 個 「 生 身 佛 」 是 在世 俗 虛 假 之 生 滅 當 中 不 生 不 滅 本 質 所 呈 現 的 倒 映 形 態 。 換 言 之 ,該 倒 映 形 態 就 是 教 化 眾 生 的 釋 迦 佛 , 同 時 也 是 「 生 存 的 引 導 性 」實 在 義 以 世 俗 符 號 為 展 現 的 化 身 。 這 就 是 天 台 宗 所 認 為 《 法 華 經 》相 對 其 他 經 典 而 觀 「 本 跡 不 二 」 或 「 本 跡 兩 極 同 體 」 的 優 點 特 色 。33跡 佛 的 說 法 ,29 頁 。牟 宗 三 也 使 用 「 開 三 顯 一 」 以 及 「 廢 三 歸 一 」 的 說 法 來 解 釋 《 法 華 經 》「 本跡 」 觀 念 ,《 佛 性 與 般 若 》 下 冊 ,576-598 頁 。34橫 超 慧 日 《 法 華 思 想 》,416 頁 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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