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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常與病態肌肉的電生理有相當清礎的見解。十九世紀末,可說是醫用電療的<br />

黃金時代,美國的開業醫每人至少都擁有一台以上的電療儀器,包括早期簡單<br />

型的高頻熱療儀器,那些電療儀器據載可減輕類風濕、神經痛、骨折、痛風等。<br />

二十世紀末期,由於電與磁密不可分,因此有學者建議將電療學改為電磁療<br />

學,且擴大電磁療學應用的範圍,將過去完全被忽略的肌腱、骨細胞等不可被<br />

剌激的細胞的電磁效應也包含在研究領域中。由此可知,儀器運用史已從過去<br />

單純的肌電剌激的電療演進為已成功整合各物理因子的儀器治療。<br />

紫外線<br />

<br />

在好幾世紀之前就有記載紫外線可以促進身體健康,以及對很多皮膚病的疾病<br />

治療,如:褥瘡,有著不錯的成效.但近年來由於發展出了便利及可取代的醫療<br />

方法,如:藥物、鐳射等,而且紫外線的適當使用不易拿捏,故在臨床治療上,對<br />

於紫外線的應用有減少的趨勢.<br />

紫外線光譜可分為紫外線 A(UVA)、紫外線 B(UVB)、紫外線 C(UVC).其中,UVA<br />

主要作用可使皮膚變黑;UVB 主要使皮膚發紅;UVC 主要作用為提供殺菌.在臨<br />

床上,紫外線多應用於皮膚的病變.在美國,紫外線治療以皮膚科醫師用的較<br />

多;而在物理治療的領域上,則多用於傷口局部的治療.總括言之,紫外線多應<br />

用於以下三大類情形: (一)傷口的處理 (二)感染性皮膚病的處理 (三)非感<br />

染性皮膚病的處理.另外,需要特別注意的是,紫外線使用的注意事項:<br />

1.病患個別的情形:如病人本身皮膚的狀況是否可施用紫外線治療、是否易對<br />

紫外線產生曬傷、是否服用某些對紫外線特別敏感的藥物、…等.<br />

2.避免紫外線照射過量:容易引發激烈的皮膚紅腫、產生水泡、發炎反應、…<br />

等,長期照射過量的話,則有可能引發皮膚癌.<br />

雷射<br />

雷射是一種高科技產品,在西元 1916 年,愛因斯坦已將雷射光(Laser light)<br />

描繪出大綱,而鎂射(maser)為此概念初期最廣泛的應用;西元 1954 年,由托那<br />

斯等人造成第一個鎂射,為氨鎂射;西元 1960 年,由托那斯及薛洛等人提出將<br />

同樣的方法用在可見光的可能;西元 1960 年, 曼馬在美國 Hughes 實驗室首次<br />

利用紅寶石激發出雷射光,從此開啟了雷射光應用的新頁,應用範圍相當廣泛,<br />

在醫學上亦有相當的重要性;西元 1960 至 1970 年間,由馬斯特教授等一組人員<br />

在匈牙利布達佩斯從事這方面的研究,結果顯示:低能量的雷射直接照射在組<br />

織上會有生物調節效應的作用,特別是對於光刺激傷口的癒合過程。<br />

而近十年來,西方國家發展出低能量雷射治療且通過美國藥物食品檢驗局核准<br />

物理治療師、牙醫師、針灸師、足科醫師及部分醫師使用.在西元 1989 年,由<br />

楊格等學者研究發現,波長為 660nm,820nm 及 870nm 的雷射可促使巨噬細胞<br />

(macrophages)的釋出,刺激纖維細胞(fibroblast)增生;而波長 880nm 的雷射<br />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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